“二哥,这半个多月你倒是蛮会找清闲的,居然跑到赫连老头的家里去给自己放假。”红发回到夫美罗的暗杀分部报道,顺便了解一下任务完成情况和雇金情况时,碰到哈迪和风,把事情的大概说了一遍后,前者说话开着玩笑,后者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通数落,“你看看你总是惹祸!幸亏是蜂族人临时改变了主意,而且愿意承担所有损失,不然欧老头一定气得吐血,到时候绯翠也非找你拼命不可!你真是嫌命长啊!”
红发抱着头蹲在墙角:“好啦……本来人家不来惹我,我也不会惹人啊,是他们要先打我和四弟,我们才动手的嘛……再说了,在任务中出现一点伤亡也是在所难免的,就象是晴天打了一个炸雷,不分吓到的人是谁。”
风说:“这种话也能算是道理吗?你们到别人的地方去执行任务,来了陌生人人家当然要防范,难道还要请你们边喝茶边抢蜂族卵?边吃饭边把他们的老大捆起来?天下哪里找这种好事啊?人家不动手才怪!你们就不会轻手轻脚地进去,偷了蜂族卵、绑两个负责人出来不就完了?居然还大张其鼓地进去屠帮,拜托,我们是杀手好不好?不是生猪屠宰队!杀手每杀一个目标都是要有价值的,没有价值杀的角色动也不要动他一下,浪费精力和成本!你们真是算帐算不清楚!”
“反正这次又没有少收一分钱,不存在什么算帐不算帐啦,你还罗嗦什么啊……”红发小声地辩驳着。
“是吗?这么说红大少已经不耐烦了?嗯?”风的嘴角淡淡地牵了起来,露出柔和得几乎令人陶醉的微笑,这种招牌式的微笑对喜欢帅哥的女孩子们有着难以预计的杀伤力,但是,非常意外的,这种微笑对以恶魔而著称的红发鬼来说,同样具备了相当的杀伤力,当然,在红发鬼看来这并非是值得陶醉的事,而是一种可以让他身上每一根寒毛都直立起来的战悸。
果然,风接下来用有史以来最温和的债主讨债的口吻说:“不用算帐,嫌我罗嗦,可以,我非常抱歉打扰了红大少的清静,只要您把欠鄙人的钱还清,鄙人就不再多说一句话。”
红发蜷成一团缩蹲到墙角里,叫声如蚊:“嗡嗡嗡嗡……”
哈迪有些看不过去了,很汉子地挺身而出,对风说:“我二哥倒底欠了你多少钱?以后我挣的钱也一起还你还不成吗?!”
风转过头来,盯着哈迪的眼睛:“你自己问他好了,我从来没逼过他,是他自己愿意欠这么多钱的。”
哈迪有些疑惑地又看向红发,红发在他的目光逼视下,不得已吞吞吐吐地道出实情:“我和风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常常意见不统一,那时我们天天以猜石头、剪刀、布来决定按谁的意见做事,每天都要猜好几次,每输一次的人,就欠对方10个莱卡,这可以用做买零食和玩具的小金库,而小金库由每次赢的人来保管……”
“每次10莱卡?”哈迪有些想不通,“就算从小到大,每天猜十次拳,就算次次都输,累积到现在顶多也不过5万莱卡左右,实在不是什么大数目,二哥只要拿出任何一次任务的千分之一,不就可以轻松地还清了吗?”
“轻松地还清?想得美啊!”风接过来说,“当初我只建议10个莱卡,是红发觉得自己赢面比较大,所以又在10后面加了五个0,跟我说,要么就大一点好了,六个0好看,六六大顺嘛!”
红发委屈地说:“是你太奸诈了,那个时候我们才多大点年纪啊?我又没有算术的天份,我怎么知道在10后面多加一个0会让这个数字扩大十倍啊?我当时只是觉得六个0真的比较好看而已,结果……5555555……”
风说:“没错,你的算术确实差得一塌糊涂,总之九九乘法表你到现在也背不全的,你说不管三七二十一,三乘七等于二十七的事也是常常发生的,这能怪别人奸诈?”
“这么说……”哈迪难以置信地看着红发,“二哥和风猜拳,一共欠了多少钱?”
红发呻吟道:“每次都是我输,你说欠了多少钱?”
哈迪心算了一下,差点跳起来:50多亿?!不用说了,等于一辈子被算计了……
风点点头:“现在你知道红发为什么会被这笔钱压得抬不起头来了吧?他现在靠杀手的雇金所还的钱,还不到其中的百分之一,特别是他的雇金又常常因为任务完成不利被扣掉很多,最后留下来的也不过是原来价钱的30%左右,这样怎么还清欠我的债?其实我已经算很仁慈了,否则以林家千金那个通缉令上的金额——14亿!多诱人的数字啊,我没有把红发卖掉,他就应该感谢上苍了。当然,换个角度来说,我实在是想不通这个一无是处的家伙是怎么值那么多钱的?”
哈迪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就算把二哥砍成板刀肉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即使冒充是天鹅肉也不值这么多钱……即使他满身都是黄金做的也不值这么多钱……即使……”
“即使你个头!”红发一拳敲在哈迪脑袋上,指着兄弟头上新敲起的那一只“角”说,“不管怎么分析,我的身价现在是14亿是不容怀疑的事实!林家千金头壳坏了,钱多得没地方花想花在我身上有什么不好?!现在夫美罗的所有杀手的命比较起来,谁能比我更值钱?!”
风说:“这种值钱不要也罢,不过如果红发真的这么值钱,你就把自己卖了还我的债吧。”
……
“555555555……风真过份,居然要我去卖身!说实话我也不介意卖的,可是,多少年的朋友了,要卖也应该一起卖啊……”红发佝着身子,象只大猴子似的丧气地走在夫美罗市夜间的繁华街上,跟在他身后的哈迪不禁莞尔,“二哥,你这个动作太难看了,站直了走吧?”
“干嘛?我这是内心受打击后的伤害表面化了,你居然都不同情。”红发叹了一口气,蔫蔫地说。
要哈迪做这种难堪的动作还不如把他活埋了,所以他赶快转变了话题:“我们在繁华街上逛了这么久了,你到底要找什么?”
红发说:“找个小酒吧喝点什么吧。”
哈迪皱了皱头:“酒吧?刚才走过了好几家,你怎么不说?要折回去吗?”
“折什么折啊?”红发挠着头说,“既然都错过了,就让它错过吧,再往前面走走,下次看见的进去就行了。”
“这条街很快就要走完了,哪还有什么酒吧?”
“喏喏!那里,墙角那里不是有一间?”
“这么小也叫酒吧?黑蜘蛛?什么名字啊!又破又旧!还在垃圾堆的旁边,二哥!”
“就是它了,小也有小的味道,又破又旧可以忆苦思甜,在垃圾堆的旁边还可以和老鼠玩游戏嘛!”不由分说,红发一把将哈迪拖进了小酒吧。
黯淡的灯光,陈旧的摆设,给人一种古老贫穷的感觉,仿木质的地板和墙壁,由简朴的长梯连接着上下跃层的结构,看上去有些摇摇欲坠的扶手,向上的一面已经被磨得又光又亮,象涂了一层薄油。
“欢迎两位的光临!”才进门,柜台上大约年过三十的女子就发出了热情的招呼,“请问两位要点什么?”
哈迪的目光扫过她身后的酒柜,最后停留在一个醇青色古色古香的瓷瓶上,他指了指:“老板娘,那个瓶子里的是什么酒?”
女子头也不回,她对自己店里酒的品种、口味、出产年月、出产地区、摆放的位置全都一清二楚,带着娴雅的职业笑容,她对哈迪说:“青瓷瓶里的是我自己酿制的清酒,我喜欢把它叫做‘晴雪’,就连这个青瓷瓶,也是专门为了这种酒而特别订做的,它也许不是最好的酒,但是却属于本店特有的风格,你有兴趣尝一尝吗?”
“晴雪?”哈迪把酒名默默地念了几遍,觉得做为一种酒的名来说,这未免太过于温软了,不过既然是特色酒,他也想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风味,“老板娘,我就尝一杯吧。”
“萝依,我的名字叫萝依,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你也这样叫吧,叫老板娘会让我觉得自己老了呢。”女子熟练地从酒柜上取下青瓷瓶,拔开瓶盖,把酒缓缓注入一只同种花色的青瓷杯里,“另外,你的这位同伴要点什么呢?他……没什么事吧?”
红发仍然佝着身子:“怎么?什么没什么事?看不起受打击的人啊?给我来杯白开水加醋。”
“……”到酒吧里来喝白开水加醋?萝依一时有些难以接受,看向哈迪寻求答案,哈迪微微地摇了摇头,对她说,“也给他一杯晴雪吧。”
……
哈迪品着晴雪。
正如萝依所说,晴雪并不是最好的酒,至少比起血醉就差得很远,但是晴雪却别有一番清秀的风味,它在清淡中透出一股幽远,象是可以牵动一个人回忆的思绪,带入一些平和的往事中,避开了痛苦和欢乐,只留下宛如雪中赏梅的那种恬静和休憩。
红发好象也被这样的感觉打动,没有再发出让人不舒服的声音,也没有再让人看着难过的动作,他静静地趴在桌面上,手指团着酒杯,眯着眼睛,抿着嘴唇,很享受地听着酒吧里一个小提琴手拉得很蹩脚的提琴声、酒吧里几个豪汉的猜拳声和一些男男女女在夜生活里浪荡的笑骂声。
不知过了多久,提琴声有气无力地结束了,酒吧里响起几下稀稀拉拉的掌声,猜拳声和笑骂声还在继续,他们不累么?
扣、扣……如同一朵月光下的夜宛花最自然地幽幽开放,轻轻地调音之后,自然随意的吉它声从狭窄的半圆舞台上潺潺流泻下来,嗯,如果在这样的酒吧里,中央的那个简易的直径不过五米的圆台可以算是舞台的话。
一个银发的瘦削男孩略带忧郁的声音随着音乐飘逸在酒吧的空气里,旋律悦耳意境诡异,他从容而陶醉地唱着:
“醒来醒来醒来或是死
从睡梦中从长眠不醒的游戏
你和我的身体被夜封存
挨在一起却再不相认
我的身体脏了我没有哭
可她说她说我是她的玩具
我的手变成糖果我的脸漂亮
我没法否认她咯咯笑到天亮
可是你在哪里呢在什么地方
我站在世界尽头向后望
你不在这里我看着蓝色的玻璃碎了
火山熄了星辰叹气了紫色都被溺死了
她躲在梦里向我招手
我被钉在十字架上忍受
我的血就像疯狂的泪水
只是你只有你不知道我是谁
让我死
让我悄悄碎在风里
刀已经锋利了
死神在等了
坟墓在呼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