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
作者:飞月妖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970

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对她存在着怎样的感情,我知道,许多时侯,无论是我开心或者悲伤的时侯,我总是希望她是知情者。不是要求她在我身边,可是如果真是如此,我想我的生活会更愉悦一些。

那么,我又将她放在我心灵深处哪一个位置呢?我到底有多么在乎她?

妻子,不是。因为我们连最基本的见面也无法完成。她有她的忙碌,我有我的生活。我们天各一方,却偏偏又彼此相望。她是她,我是我,上帝说:你们永生无缘相见。我信了。认了。

情人,关于这点我们双方都百分百宣布不可能。我们都是相同类型的人,以致有人戏说,哪天我们仿写对方的文字,大概也不会有谁可以分辨出来,即是说,我们之间没有太明显的差异。和这样的人谈恋爱说爱情,无异等同于要自己爱自己。这样有意思吗?没有。

知己,其实这可是最合理解释我们之间关系的角色。大可以对旁人说,我们是知己。知己而已,没有别的。对,没有别的。不开心的时侯,希望有人聆听,说的都是些没有味道的话,偏偏就是渴望有那么一个人在旁边听着。因为她明白,她了解你如同了解自己。这样好吗?不好!

朋友,不幸也不是。朋友可以半年一年没有接触,可是我不愿舍弃这么一个重要的人。我绝对不想让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只要有她在,我任何时候都感觉踏实。这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给予我的感觉。独一无二,却绝无仅有。

陌生人,许多时侯,我也相信她一直致力于把我们的关系处理成为陌生人。我甚至有些时侯凄惨地认为,她很可能幻想过,我们从未认识。不过也是,如果不是那次神经错乱的误会,至今我肯定不可能认识这么一个人,认识我自己。

到头来,我们默认了一个身份一个角色——陌生的自己。我们可以在对方尚未说话以前,就提前指出对方的意愿,这就是自己的本意。如果我死了,她会继续活下去,因为她还要延续我的生命。换作是我亦然。

做人不可以这样自私的,你我的交往是肯定绝对不会长久的。你也不可能占有我一辈子,我还有我的生活,我的丈夫。她坦诚说出这样的话,说明她考虑过我妄想的言语。如果五年后,你我还没有真心对待的另一半,请,请你嫁给我。

我又恋爱了。我很清楚自己的境况,我也迷醉于女子的深情。这是一种略带补偿的盗窃,我企图牺牲别人的爱情,来修补我的痛苦缺陷。她直接指出了这点,指责我是死性不改。我没有机会辩驳,自己总是最清楚自己的内心想法的。我回答她:首选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