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如流水般而去,草原上的雪渐渐融化开来,随着地势而汇入大大小小的湖泊中。无数飞鸟不知从哪而来,在湖风之中漫天欢叫飞翔。数夜之间,大草原长出嫩青青的小草,如野火蔓延一样,疯狂地成长起来。不知从何处冒出无数的动物,在一望无尽的草原上四处奔跑。春天又来,大草原又变着迷人之极。
“老大,老大,你非要管管那个高顺了!”
在明媚的春光下,我躺在草地上享受春风拂过阳光温柔的滋味。魏续策马朝我奔来,老远大叫:“那高顺简直不是人了!阿布,你定要管他一下!”说话间,魏续下了马,奔走到我面前,挡住我眼前的阳光,“高顺老儿冬天让我们不穿衣服,只穿一牛角裤,去冰冷的湖边,淋冻死人的湖水,我也认了。可如今是春天,好歹也休息一下吧,可高顺***又弄出新花样来了。”
我“哦”的一声,睁开眼来,望着满脸气愤的魏续,笑道:“顺,又让你们干何去了?”魏续朝草原远处的动物狠狠指了一下,怒道:“这高顺,居然让我这九原勇士和那些畜生赤手搏斗!”
我哈哈一笑,说道:“这不很好?看看你魏续,过了这冬天,强壮多了,颇有阿虎儿的风范呢。”
因为快进入中原,我便让高顺将愿意跟我的战士训练一下。高顺之人练兵,当真为世之大家,出人不意。除那个桀骜不顺的阿虎儿和眼前这个只会偷懒的魏续,高顺将我的数十战士训练成一帮纪律严明,悍不怕死的精锐战士。
魏续苦着脸,哀求道:“我可不想变为阿虎儿那大笨熊一样,不如阿布叫我管帐好了,如何?”我站起身来,摇头道:“好吧,你管我吕布以后的财物吧,谁让你是珍丫头的亲戚呢。”魏续嘻嘻一笑,“那是,那是,我魏续命好,有个这么好的亲戚呢。”
我走到坐骑边,翻身坐上,冲着魏续说道:“走了,我且去高顺的兵营看看。”说完,策马往前奔去,魏续在我背后一声欢呼,接着狼哭鬼嗷起来:“睡觉喽!春天里好睡觉好睡觉”
策马来到高顺立的营地前,见高顺在里面平地上训练那些战士,我策马而进。见我来到,高顺急走过来,冲我抱拳行礼道:“主公。”我点点头,望着高顺:数月下来,高顺倒也年轻了些,满脸沧桑尽去,显着威严起来。
我翻下马,将缰绳交给一战士,笑道:“不用叫我主公的,瞧我吕布现在,就数十个可用之兵,又无官职,你这叫我,我还真不好意思。”
高顺面容严肃,冲我拱手道:“所谓‘无律不行’,主公虽说现在兵少。但顺认为,不过数月,主公必然兵过万人,将为数十。”
我边走边道:“如何见得,这九原千里,人不过上万,还有不少妇孺,我那去得上万之兵?”高顺跟在我身边,微笑道:“我观主公练兵,定是要迁往别处,那处定是人多之处,而以主公之能,这上万之兵数十之将,举手可来。”我哈哈一笑,很是得意:“想不到,顺,也会如此拍马屁了。”高顺脸面微红,随而道:“顺非圣人,也有七情六欲,主公待我如此大恩,顺说些好话,也是应然”
说话间我来到主座前,大马金刀般坐往主座,摸着下巴,问道:“迁徙的准备如何了?”“回主公,全部准备完成。”
我微笑着,目光盯着高顺,道:“顺可知我,欲往何处?”高顺略一沉思,“必是往南而下,去并州。”“这又为何呢?”高顺眼神望向南方,悠然道:“因为长城。”
我也是赞同地点点头。
是啊,伟大得长城几乎包围住半个中国。每一个在大草原崛起、强大的民族,最终的梦想就是越过长城,进入那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国家。虽然他们没有大草原上的人那么尚武、善于弓射。但那些汉人辽远的文明,善于思考的脑子,必将成为历史最后的胜利者。
我看着眼前数十匈奴战士,猛地站起身来,走上校台,对着他们大声道:“你们是苍狼的子孙,你们的帝国,大匈奴!曾经是蓝天下最伟大的帝国。曾经你们的弓弦声,可以让汉人的皇帝,每夜睡不着觉。然而不过数百年,你们这些苍狼的子孙如绵羊一样,被汉人赶来赶去,你们的大匈奴帝国已经轰然倒地!”说到这时,眼前的数个战士哭泣起来,更多的,将那手中的弯刀,默默举了起来,眼中流露出冰冷的杀意。
我紧接着将手指往南方,那是中原的方向,激动咆哮道:“你们恨那些将你们赶来赶去的汉人吗?你们恨那个毁灭了大匈奴帝国的国家吗?!”
“恨!恨!”眼前的数十匈奴战士挥舞着弯刀,疯狂大叫起来,“想进入中原去杀戮和掠夺吗?!”“想!想!去掠夺!去杀戮!”
看着眼前开始疯狂呼喊起来的战士,我轻声笑道:“看到了吗?顺,这世上最可怕的战士,并不是用仇恨和杀意而组成的,而是一种至死不弃的信仰。”高顺望着那些战士,喃喃道:“至死不弃的信仰?那是什么?。”我脸上浮现出优雅的笑容,“所谓‘至死不弃的信仰’,便是一种生命最重要的事物,为神、为国家、为民族而产生的极度狂热。这样的人在战斗中,以精神的力量战胜了肉体的痛苦,所到之处,可征服一切。”
高顺脸上露出一丝怀疑,问道:“这样的战士有吗?”我点点头,目光望着那些战士:“有,眼前不就是有了数十个,很快的,你会见到许多的。我也希望你可以训练出这样的战士,由你统帅,名字我都给你想好了,叫‘陷阵营’。”高顺微微一笑,看着那些狂热的匈奴战士,略一低头:“顺,遵命。”
我回过身,冲着挥舞弯刀大声叫喊的匈奴战士,大声喊道:“明日清晨,朝并州,前进!”
微微清风,吹过前方的满山野花,随风摆摇,随风飘过阵阵花香,眼前已不是大草原的景色。我率迁徙部队,离开九原,数十日间,经过云中、马邑、桑干、此时便近雁门。
小丫头从小便在九原附近游玩,最远不过到云中而已。因此一下来到陌生又美丽的地方,便常常开心着脱离大部队,骑着那越发雄壮的黑宝宝四处奔跑,搞着我常常要去抓她回来。
叫高顺看着小丫头,我对身边的阿虎儿问道:“阿虎儿,离雁门还有多远?”阿虎儿望着远方,嘴中回道:“斥候来报,就快近了,过了前面那个高坡,可看到雁门城了。”
我抬头远望,果然前方有一高坡,以我的眼力,看到前方依稀有城郭的影子。我策马来往奔跑,命令部队,快速向前,进入雁门。
按我原来的计划,这只共二百人左右,有三十二名战士的迁徙部队将在雁门休息一日。再往晋阳而去,见那个历史上吕布的义父,而死于吕布之手的并州刺史,丁原。
不一会儿,迁徙部队来到城门前。城门前数十个兵士见如此多人,局势紧张起来,集聚到城门,有的还衣着未整地从城内跑过来,大声叫喊:什么事?叫老子起来。
只见这时,一个衣着比较好的人走过来,冲着我们喊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从何来?”这时魏续策马上去,和那人低头互相说了起来,到魏续塞给那人一小袋金子,那人立刻眉笑眼开起来。最后和那魏续大声说笑,称兄道弟起来。
我嘴边露出一丝不屑的嘲笑,看着那些笑着分金子的些人:大汉便腐败在这些贪婪的人身上。
部队排成一道长蛇形,缓慢地朝城中而去。
此时,那些旁边的兵士之中,却有一人指着我们笑道:“不知何处而来的傻家伙,送我们这么多金子。哈哈,发财了。”却有一人,指着珍丫头叫道:“看那个小娘子,长得多好看,胸大大的,那脸蛋真让人想亲一口……”那人还未说完,“噗”的一声,血水四溅,不知何处而来一把血红的巨戟将那人洞穿起来。
我脸上露出疯狂的杀意,骑在马上,右手中方天画戟带着那人慢慢举起来。那人极度痛苦地惨叫起来。身边的数十兵士,朝我大声喝斥:“快放下来,你敢袭击大汉官兵!”我冷冷一笑,方天画戟猛的向上一扔,又随手一劈,将那人生生劈成两半。那尸体从半空砸落,鲜血飞溅。我对着那些惊恐的兵士,冷冷说道:“侮我吕布亲人者,死!”
那些兵士大声呵斥着举着兵器朝我冲来。我眼睛划过一道冰冷无情的杀意,猛一纵马,方天画戟划出个暗红半圆,割过数人身躯,鲜血爆溅。纵马欺近数人,方天画戟挥舞起来,红光闪烁,数人立刻各样的肉块,鲜血飞溅,染红了大地。
余下数人惊恐地大叫疯狂朝后面逃去。
阿虎儿此时策马赶过来,来到我身边,望那些逃命的家伙,冷笑道:“哼,我阿虎儿没见过如此废物,真是恶心无比的杂碎!”我冷哼一声,满眼都是杀意:“这些家伙,我都给了金子,还如此无理,竟敢侮我的小丫头!”
一场风波结束,我同阿虎儿便要进城,却见城墙之上快速奔来数十人。带头一人一身紫甲衣,面如紫玉,目如朗星,玉树临风,好一个英武将军。
他的手中提着一把紫色雁翎刀,那紫色雁翎刀通体紫色,刀面画着古怪的水波条纹,看起来此刀必有奇异之处。
英武将军立于城墙之上,冲我们大声喝道:“汝等何人?敢在雁门城下杀人?”
我看了他一眼,纵马过去,方天画戟指着那人,喝道:“杀人者,九原吕布,有种下来,与某斗斗。”那人怒喝一声:“雁门张文远!来领教阁下的高招!
张文远从城墙之上,高高越下。紫色雁翎刀,放于他的肩膀之上,刀面之间似有数道紫色之气在盘绕。跃到半空,张文远一声怒喝:“天狼之怒!”刀高高举起,闪电般朝我狠狠劈下来,刀光破空,如一只紫色恶狼飞空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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