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叶晓易发现自己瞪大眼睛迎接死亡的决定无比正确。因为老天爷证明了他还没有白痴,所以,剑刃砍上她脸的前一刻,一只箭从远处射来,穿透了盗匪的手腕。
“啊。”盗匪把持不住,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腕,剑也从手中掉了下去。叶晓易则借机躲剑、起身,在盗匪的胯下狠狠踢了一脚,直接送盗匪的子孙根见了阎王。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那盗匪被踢得连声哀嚎,双腿夹紧跟只兔子一样在地上猛跳,连捡兵刃都顾不上了。
“防狼宝典第一式,下半身攻击。”从鬼门关逃出来,叶晓易发现看过的武侠小说场景都涌上了脑海。学黄飞鸿亮了个招式后,她捡起了那柄剑,然后,向后转。
开跑。
“小儿站住……拿命来。”盗匪痛苦支撑,追赶叶晓易,可从双腿姿势看,他很可能已经告别了“性福时代”。
站住?站住让你抓去杀啊?
叶晓易拎着剑冷笑,跑得更快了。她看到追盗匪的一伙就在近前,便又大喊着救命,拦在了那队人马前。
“王大,你先带人去追那伙人。”跑在最前面的人勒马站下,他抬手,用箭射穿了追赶叶晓易盗匪的胸膛,然后下马蹲在叶晓易的面前,抬手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痕。
被温热的手掌碰触,叶晓易才发觉自己脸颊上有冰冷的水痕,这瞬间,刚才所有的恐惧一起涌上了心头,让她明白过来,大滴大滴的泪珠也便顺着眼角滑了下去,沾湿了那人的手。
“干得不错。”那人接过叶晓易手中的剑,把它抛给同伴,又对追赶盗匪回来的伙伴问:“救得几个?”
“直娘贼的家伙跑太快,半个未得。”叫王大的一步上前,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叶晓易道:“只这小子厉害,胆大逃脱。不过那些孩子被劫持后,多数会卖给人为奴,也不至立时就死。”
“既然如此,咱们就回去吧。”那人抱叶晓易上马,让她坐在自己前面。策马往方才盗匪屠戮的地方驰去。
哭了半天,叶晓易心情才渐渐平静。她擦擦脸,才仰头仔细端详的救命恩人,结果,发现救命恩人竟然只是个少年。似乎比自己还小。至多十五、六岁吧。不过长得很英俊,唔,不对,是非常英俊。绝对称得上是美少年,还不是那种风吹便倒的弱质型,而是骨骼匀称、肌肉起伏却不夸张的类型。
放到自己的年代,他走在街上,女性的回头率绝对百分百,男性的憎恨率绝对百分之二百。
条件反射一样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叶晓易紧紧抓住了少年的衣襟,心说自己这个身体是十二岁,可对比自己那年代的人,似乎才不到十岁,说明体质不好,但眼前这个少年发育良好、相貌英俊,说明起码衣食无忧,加上他刚才救了自己又悉心安慰,说明他性格善良。这样的人,必须跟狗皮膏药一样贴住他,不然,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无依无靠了。只不过,不知道他肯不肯成为自己的靠山呢?
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在古代女子本来就没什么地位,自己虽然扮成男装,但不知什么时候就露馅了,一定要在露馅前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看这盗匪来去自由一样,说明这个时代很乱,朝廷肯定也不怎么地,如果不找个厉害的家伙做老大,恐怕自己的小命很快就玩完。
叶晓易越琢磨越紧张,手也抓住了少年的衣襟不肯放松。那少年察觉,低头见叶晓易满脸的严肃,以为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杀戮中缓过神,便揉了揉叶晓易的头,待见到上面还有血口,便皱着眉,从怀内掏出药粉撒在血口上,又撕下衣襟一条,把伤处包好。
多么温柔的少年啊,长大一定是好男人。身在古代,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社会大环境让女性不能独立自主,那么选择一个好老公就至关重要了。尤其像自己这种穿越而来,一无家世,二无钱财的人,想要完好无缺、身心健康地活下去,嫁个好男人更是当务之急。
为少年的温柔感动,叶晓易更是抓住少年不松手,心说这么好的标准老公苗子如果放走,岂不是太没有天理了。虽然他尚且年幼又是古人,但经过自己的一番打造,必定会成为拥有现代男女平等意识的优秀男人。前景可期啊前景可期。
“没事了。盗匪不会回来了。”少年自然不明白叶晓易在想什么,只当她依然无法摆脱惨痛回忆。
他提马在尸体遍地的道旁站下,带着身后一帮人跟那里指挥收尸的老者见礼。
“救回一个?”老者看看叶晓易,问少年道。
“嗯,这孩子伶俐,所以我们来得及救。其他的都被盗匪掠走。”少年看了眼地上死尸惨状,露出恻然表情。
“你的爹娘可在这里?”指着尸体堆,老者看向叶晓易,他见叶晓易并无太多悲伤,便问了这么一句。
“我自幼父母双亡,此次跟村中长者去雁门郡,不料遇此大难……我孤苦伶仃,世上已无亲人。如果不是诸位英雄相救,恐怕也成为冤魂一缕。”叶晓易拼命回想小说上看过的古代台词,暗暗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挤出几颗泪珠。她本来就灰头土脸,受伤后脸颊还有血泪痕迹,此时再被泪水混合,显得十分地凄惨落魄。
哭着、谢着,也不管那老者,她径自拉住少年的手说:“大哥,你救了我,我惶恐中尚未道谢。大哥的救命之恩高如山、深似海,我无以为报,只求为大哥鞍前马后效力,死而后已。请大哥受我一拜。”说罢朝那少年跪了下去,而少年慌忙搀扶住她。
穿着褴褛,却巧舌如簧。众人被叶晓易这番表现惊呆了,连那老者也颇为惊讶,浑然不觉叶晓易已经把她的生存大计丢到了少年的身上。
“贤弟……”少年似乎也没见过这场面,拉着叶晓易的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哥,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况且为人应以忠义为重,你若不让小弟报答,小弟有何面目再见地下父母。诸位英雄,小子惭愧、惭愧啊。”换句话说,你要不养活我,我可就小命玩完了。叶晓易想起古人讲究面子,便给在场众人戴了高帽,还装出不胜唏嘘的模样,拉着少年的手,悲愤异常。
“你读过书?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听完叶晓易这番话,老者头一个反应过来。他所在的时代,读书都是士子或者高门大户的专利,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可能说出如此滔滔不绝的话。
“这……我姓叶名晓易。家住平城附近……爹爹略通文墨,故教过我识字,还讲过一点诗书。”叶晓易看众人服饰,觉得不是流行篆字的时代,便大着胆子承认了。她尽力把话说得含糊,希望蒙混过去。
“唉,朝廷官吏昏庸,多少才子隐居乡里。”听叶晓易吞吞吐吐,老者便以为叶晓易的爹爹是某个不愿出仕的大儒,心下升起怜惜,便问少年道:“此子谈吐聪颖又颇为忠义,既然愿意跟在你身旁,你就留下他吧。虽然不是咱们族里人,但我也会派人给他找些洒扫、伴读之类的活,免得他流落无助。你看如何?”
嘿,这老头看出本姑娘想混饭的意图了,果然姜是老的辣。叶晓易昂头看向少年,把孤苦无依的可怜相装到极点,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在你面前的架势。
“大伯既然发话,奉先怎敢不从。况且,奉先看他也颇为对眼。”少年再次拉起叶晓易的手道:“见他从贼手逃脱,便觉得他聪明勇敢。方才听到他一席话,更是吃惊。奉先读书未多,恐怕都不及他的见识,所以大伯务要让他操那些贱役,奉先认他为弟,养活他便是。”说罢,少年又对叶晓易道:“贤弟,族里有人藏书千卷,等回到家,愚兄为你借来,你发愤用功,将来或许能举个官职,光耀门楣。”
“大哥,小弟真不知该说什么,大哥……晓易粉身碎骨,也难报答大哥恩情之万一。”叶晓易只觉得自己的心花那个怒放啊,先不考虑日后怎么摆脱男子身份,起码冲少年那句话,自己在这个时代的衣食无忧了。
死里逃生后捡到一个大元宝。老天爷啊,你果然没有抛弃我。虽然不知道这少年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但感谢你,我还活着。
被少年抱上马随队往远处而去,叶晓易握住少年的手,压抑心中的激动。她身后的少年则是轻轻揽住她的肩膀,像是一座山,屹立在她的身后,带来无尽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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