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口中行到屠村两字后,莱因哈特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高斯和卓尔斯则是神色变的十分复杂,神色瞬间接连数变,最后才勉强定下了心神,同样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我的手在暗中紧紧握成务,指节都因为用力而变的泛白,深深呼了一口气后,才走到了营帐之外。
小树林间有一点没没的晨间雾气,现在正在慢慢散去。这是一个晴天,太阳已经从云层中冒出了头 点点细碎的金光有些晃花了我的眼。
如果不是远处升起的一股浓烟,我相信眼前绝对是一副十分宁静的晨景。
杀人,往往是和放火联系在一起的,看来兽族战士在执行屠村命令的同时,也没忘了放一把火毁尸灭迹。
兽族战士的刀锋,一向都是饱饮敌人的鲜血,现在应该是第一次把屠刀伸向了人类的平民吧?
但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既然有了第一次,也就不愁第二次、第三次……
良久之后,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一起来报,人类的那个小村已经被彻底的根毁,全村一共三百一十四人,没有一个活口。
我点点头,带点苦涩的道:“知道了,各位辛苦了。”
此时我心头的感觉十分不适我根本不敢问这次被屠杀的三百多人
中,到底有多少老弱与儿童?也许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祸从天降。但是,这就是战争,我们没得选择。
卓尔斯看了我一眼,突然开口道:“铁熊将军,今天我射死了三个人,三个手无寸筷的人!难道,我们这些兽族战士冒险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屠杀这些平民?”
我深深吸了口气,才缓缓道:“卓尔斯,谁都不想这样,但我们没有选择。我们这支部队,孤军来到人类国度的腹地,可说是执行一次必死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打击人类地补给线,让他们无法和我们兽族进行消耗战。为了完成这个任务,那怕是我们全部牺牲,也在所不惜。现在的我们,不是勇士。也不是战士,而是死士!”
说到这里,我一把抓住卓尔斯的肩头,道:“我们不能够失败,如果我们没法完成任务,那么我们兽族终究会败在人类的手下,我们位于十万大山中的家园,也会像令天的这个人类村庄一样,被敌人屠杀、焚烧……我身为兽族。无比热爱着自己地来国,准道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兽族亡族灭国?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保存我们这支队伍的实力。因为我们所肩负的重任 实在是太重太重了。为此。那怕是要我化身成魔,将屠刀对准那些平民百姓,也在所不惜!”
说这番话时,我像是在劝导卓尔斯,但实际上却是在说出自己地心声。守竟在我下达好村令之前,心中的那番天人交战,比起卓尔斯更甚。
卓尔斯呆呆的看着我,然后重重点了一下头,向我道:“铁熊将军,我明白了,相比起整个兽族的安危,我个人所谓的荣誉确实不算什么。今后,您下命令,我执行,再也不会有半点扰像!”
我拍了拍卓尔斯的肩,然后看着菜因哈特等,又说了一声:“大家,辛苦了!”
菜因哈特依然是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默默的退了下去。
卓尔斯和高斯相视一眼也一起退了下去。
眼见着要走远,高斯突然回过头来,对着我道:“铁熊,你确实长大了,也成熟了,已经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能够独挡一面的兽族。我想,丹尼斯老师他会觉得高兴地。”
说完,高斯头也不回的走开,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回味。
诚如高斯所说,我成熟了吗?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x手,也许从此刻开始,这双手的颜色就会变成血红!
我地剑下,并不是没有收割生命,但像这样染上平民的血,却真地是第一次!
在这个异世,有因果报应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也应该让我独自去承受,与这些兽族的勇士无关!
此时,我只能如此祈祷了。
屠灭了这个村子后,我们的大军继续向西斯公国的南方推进,两天之后,就比较靠近西斯公国地朗姆镇了。
朗姆镇并不大,常住人口约有三万,但在西斯公国乃至整个大陆却是赫赫有名,因为西斯公国的特产朗姆酒就是出产在这里。
朗姆酒在地球也有,但是这个异世的朗姆酒与地球却完全不同,唯一巧合的也许只有这个名字。
地球的朗姆酒是用甘蔗酿造,但在这个异世,用来酿造朗姆酒的却是苦泉。
苦泉是朗姆镇内一个不起眼的小泉,看起来有种碧幽幽的颜色,放到口中尝一口,苦的能让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割下来。这样的泉水当然不能用来饮用,但它惦偏却是酿酒的绝佳材料。
用苦泉酿出来的酒,除了色译翠绿、鲜艳欲滴之外,那入口的回味之绵长,也是这个大陆上其他任何酒都无比与之相比的。
在大陆通用语的发音中,朗姆就是苦的意思,所以苦泉就是朗姆泉,而由苦泉酿成的酒,自然也就是朗姆酒了。
朗姆镇就是围绕苦泉而建,虽然只是一个小镇,却有着酒都之名。
我们之所以接近这里,当然不是为了贪图朗姆酒的美味,而是为了执行我们新一轮的行动。
早在昨天,我们就收到了“变色龙”通过战鸽传来的情报。在莱云顿城附近有一支运粮队被全灭的消息,并没有引起人类高屋的足够重视,他们甚至认为这只是一些亡命的佣兵团残部,变成流寇后所为。现在人类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如何支特金场要塞的一战上。
有一支军需部队,在调集了不少物资后,准备输送到全场要塞前线。而他们正好要路过朗姆镇。
人类的军中虽然禁止饮酒,但朗姆酒做为一种高级名酒,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不少地人类高级军官喜次。因此,军需物品中也要提供一些这种奢侈品。
人类的军需部队在来的了一定数量的朗姆酒后,就会借道南下。将这些物资运到前线,以支撑人类的消耗。只不过,他们在朗姆镇这么一耽搁,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说实话,如果我们不是打游击,而是在搞恐怖袭击。那么攻击朗姆镇会是我们不错的选择。毕竟凭我们现在的实力,再加上有祭祀纸符相胁,将这个小镇给摧毁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要想做到全部歼灭,一个活口不留,显然是不可能。
为了尽可能地保持我们这支队伍的神秘,我放弃了攻击朗姆镇的想法,把目标镇定在了军需部队上。
这一次人类运送的物资,在价值上远远大于粮食。主要是一些兵器、羽箭、盔甲之类的军用物品,所以押运的军力也强大一些,足足有一万两千人。
不是我自夸,打败这支人类队伍很简单。但要想将他们全灭,就要动点脑筋了。
在离朗姆镇不远处。有一条绵延有十里来长地小溪,算是一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特别是两岸老柳依依、凉风习习,绝对是个休憩的绝佳所在。
押送这批物资的军官,并没有什么真实本事。因为是贵族出身才混到了这么一个军需部队指挥官的位置,以他那好吃懒做的个性,也不也真的踏足于战场之上。
自从押送这批物资以来,在这家伙的指挥下,这支队伍走走停停,进度如同龟速。莱云顿城都已经组织过一次突袭,前后耗时十余日,然后才张出了运粮队,进度比起这早出发十几天的家伏也邑不了多少。由此可见,这家伙真在是个磨洋工地行家里手。
只不过,这人类指挥官肯定没想到。他故意拖拉时间不上战场,却还是将自己送入了另一道鬼门关——被我们这支史上最强大的兽族游击队给盯上!
人类指挥官贪图享受,在朗姆镇上曾好好的腐败了一下,估计出发时酒还没醒呢。
现在的季节才刚过夏李,日头还比较毒,这人类指挥官肯定走不出多远,就会找地方体息,这像边自然是最好地选择了。只是,人类肯定不会想到,我们的埋伏也就设在这里。
我们兽族并不擅长药物,调配毒药也不拿手,但毕竟有着多年地狩猎经验,调配一些麻醉品还算是行。这一次出发前,我往“尼伯龙根指环”中塞了不少东西,这麻*醉药就是其中一项。
在这个季节,西斯公国吹的是南风,而人类的军队正是往南方而去,在他们经过之后,我们兽族伏兵可以轻易的占取上风。
到时侯,我们会点起加了麻*醉药物的引火物,升起地浓烟之中肯定饱含麻*醉药的成分,顺风之下还不够人类喝几壶?就算浓烟吹到下风后会有所稀释,但还是足以让那些人类士兵变成软脚虾。来此机会,我们兽族发动攻击,自然能够将人类一战搞定。
人类的军需部队离开朗姆镇后,如我们事先所设想的一般,还没走出太远,那指挥官就下令在候边先行休整一下。而且,这位人类指挥官的警惕性更是提都不用提,他连斥候部队都没有安排,甚至不察看一下周围安不安全,就一马当先的找了一个阴凉地方体息起来。
摊上这么一个脓包指挥官,就连我对这支军需部队的命运都感到不值,他们的失败已经不可避免。
这一战,我们进行的非常顺利,同样只付出了零死亡的代价,就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最主要的原因是,用火点燃后的麻醉约物效果比想像中的更好,大多数人类士兵在接触到烟雾后,几乎是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昏倒在地,成了待宰的羔羊。
少部分逃过毒烟袭击的人类士兵 却因为没有指挥官的原因,没能组织起任何有效抵扰就被我们兽族摆平,放下武器成为了俘虏。
此时我的心肠比起以前也不知道硬了多少,在我的暗中示意之下,人类的得兵都被当场格杀,尸体也推倒在溪水之中。
被毒烟熏倒的那些人类,我们也没有手下留情,统统补上一刀后再扔到溪水里。
随着一万两千具尸体被扔到溪水中,就连溪水也给堵塞住了,积水慢慢渗流到了溪水两边。只不过,这时的溪水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
一把大火将人类的军用物资焚为一炬后,我带领着兽族战士扬长而去,只给人类留下了一副如同地狱般的血腥场景。
接连两次的行动都十分顺利,也毁掉了人类的两批物资,我想这个时候,人类就算再迟顿,也会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吧?
只不过,人类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请我们的底细,显然是不可能,既然我们准备打的是游击战,自然会好好的陪他们“游击”下去,不把人类弄的风声鹤唳、卓木皆兵,我们这次的游击战就不算是成功。
人类实力强大,就像是一个巨人,但我们这支队伍却是植入到巨人体内的病菌,只要我们能够保特战斗力,就可以一点点的从内部将这个巨人的健康给吞噬掉。最终,让这个巨人轰然倒下,也不是不可能。
朗姆镇一战之后,我们的行动小心了许多,尽量往最偏远的地区移动,不接到确切的消息,绝不会展开下一轮的行动。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难受的是,这一段时间来,为了保特我们行踪的秘密,已经有不下于五个人类村子被我们屠杀,死在我们手上的人类平民,也达到了数千之多。
我想,此时的我,再也不是那个善良的铁熊了,而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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