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缚于刑堂,等候发落,或者带罪立功,二者选一。”
我冷然道,放开的气势,牢牢锁定了周围的那些黑袍者,在我的气场范围内,未得允许,这些实力差了几筹的小鱼小虾,一个也跑不了!
“愿为少主说服林思来降!”
在林家之中高居长老之位,又有能力组织起一场叛乱,林翔自不会是低能之辈,他立即明白了我话下的意思,顿首之后,也不多言,起身招呼了几个亲信,看也不看那些僵立着的黑袍者一眼,径直往后府方向行去。
“还算可堪一用”
林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关头,每一个人才,都务必要做到能够物尽其用。这位林翔长老,直接放弃的话,就太过可惜了。这也是我放过他的一个原因。
“生或死”
我低声沉吟,但在气场范围之中,却字字如雷般,重重地憾在了那些黑袍者的心上。
被气势锁定压制的众黑袍者,早已是不堪重负,身在场中的他们,不过是普通高手级别的人物,什么时候见识过这种恍如实质般的威压,这是我自多次恶战及对力量的体悟之后所磨练出的“势”,而随着“领域”的研究,它早已经趋向成熟。
现在的他们,不过是一群任我宰杀的羔羊罢了。
我明白这点,他们,也明白这点。
“喝!”
几名黑袍者怒喝出声,毅然向我攻来,却是宁死不屈之辈!
“勇气可嘉”
四个字,四道刀光,四颗人头,四道血泉!
“可惜犯林家者,诛!”
后几个字,我加重了语气,同时也将重压在他们身上的“势”,再提升了三成。手中的嗜魂血剑上不停流转着的妖异红光,似乎在择人而噬一般,宛如邪灵。
“愿降”
终于有人抵受不住压力,抛下兵刃,伏下了身躯。
“吾等愿降。”
见几名顽党被我轻易诛杀,余下众黑袍者再无战意,一待得有人带头,便纷纷效仿,拜伏一地。
“都关进囚房。”
洒然转身,将手中犹自渴望饮血的宝剑归入鞘中,我平声道。
“谨遵少主谕令!”
林怒长老上前一步,大声抱拳应道,神色间满是敬服。当下便有战堂子弟,将那些黑袍者缴了装备,押送往囚房——那囚房是一种特殊建筑,依托大型能量结晶,以结界加固,在其中无法使用任何技能与术法,就连各种卷轴,也不能发挥作用。
我随意挥了挥手,向府墙上走去,府内剩下的手尾,交给林怒长老和林翔长老即可,那负责看管被软禁的众长老的林思长老一向是林翔长老的心腹,林翔既已归附,林思自不是问题。现在的重心,应该是府外的大军。
登上府墙,却见得,府外的攻势,竟然有了短暂的停顿,想是因为刚才府中发出的动静,实在是大了些。
“恩确实不下两百个标准战斗小组”
府外,聚集了大量的倾城会众,在大批首脑人物的带领下,对林府形成了合围之势,尤其是府门方向,简直就是水泄不通。
看样子,倾城会这下子是把老底也都掏出来了。
趁着战场上难得的平静,林家众子弟有条不紊地更换补充各种补给物资,重新安排防线,不需要太过具体的指挥,只要一个简明扼要的命令,他们便能够自发地完成各种战术布置,这些都是平日里严格训练的结果——每个月,在月评会之后,这些子弟往往会被集合起来,统一进行各种类军事化的训练,训练成绩,与评价也有关。
满意地点了点头,我一面向小妹所在的方向行去,一面开始揣测城主大人的心理。
“也不怕被人说闲话”
如此大规模的战斗,自然瞒不过人,城主大人不但没有干涉,甚至还派出弓箭手和大刀卫士封锁了相应的路口,不知这次的借口是什么。
“莫非他要动用那条传说已久的‘行会战条例’”
所谓“行会战条例”,即是说,两个势力之间,由于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展开了生死相关的冲突时,由其中一方,向城主申请之后,缴纳十根金条的高额费用,可获得在城中袭击对手据点的惯例。
只不过诞生之城乃至整个比奇省都是承平数百年,这条条例,也早被埋在了人们脑海中的深处,就连上次狂风会与陈家的生死大战中都没被用上。
“难为他还搅尽脑汁想出了这招”
这种做法让我想起了那种叫做“律师”的职业。
“为事情套上合理化的外衣”
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了
想到城主大人一面辛苦维持自己“公正、公平、公开”的名声,一面又要想方设法地给属下下达各种极度阴险委琐的命令
“希望他不要因此而导致精神分裂吧”
恶意地诅咒了某人之后,我开始思考对策。
城主大人此次之举,看起来似乎十分鲁莽不智,但深究下去,却又觉无从下手。
“本来如果事态是按正常发展的话,无论成败,隐身幕后的城主大人顶多也就是戴上个偏袒倾城会一方的帽子,根本不疼不痒”
“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次的事是城主大人所主使的,一切只不过是按照‘行会战条例’来处理的。”
“林翔等参与叛乱的长老的供词自不必说,就算是逮住的那些很可能是‘城主卫队’的黑袍者,也不能够说明什么问题”
这躲在暗处的城主大人,实在是够猥琐的
关于是否使用一些比较粗暴的手段,诸如直接把城主大人切成九九八十一段这个问题,几乎不用考虑,我便已经做出了取舍。
如果是我孤身一人的话,自然可以快意恩仇,用拳头说话。但当站在家族的立场上时,匹夫之勇,就不是明智之举了。
我可以轻松屠灭一个帮会,一座城池,甚至整个比奇省,不过,这没有丝毫意义。武力,可以是辅助手段,但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
“这种做法,是破坏‘规则’的行为啊”
只要是人类社会,就必然存在“规则”。
“规则”不等同于法律,不等同于道德规范,或是那些“潜规则”之类的东西。它代表的是一种更本质的,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事物。
你可以不遵守规则,甚至漠视它——有许多强者,就完全漠视这些规则,因为他们实力强悍得已经超出了‘人’的范畴,他们可以任意杀人、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但这种类型的强者,通常不是不得善终,就是孤家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