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一通电话
作者:晴风流雪      更新:2019-08-22 11:57      字数:2959

二人从楼下超市买了大袋小袋的东西提着上楼之前,嬴政去向陈老爷子问了这里的具体地址。

宿舍基本生活设备很齐备,墙上甚至还挂着台电视,打开时,恰好在放浪漫满屋。

这是部时下特别火爆的恋爱轻喜剧,男主饰演的角色是个大明星,女主是他的契约女友,两人住在一间屋子里,结果日久生情假戏真做。剧情很俗套,但男主是正大热的男歌星,这角色可谓是本色出演,而女主清纯可爱演技不错算是收视小公主,制作也很精良,会火并不奇怪。

但嬴政毕竟是男生,对这类题材的作品不太感兴趣,更乐意看重播数次的天龙八部。剧情正演到少林寺那段高潮部分,虚竹的身世被揭露,亲爹和亲妈双双殉情,刚知道自己不是孤儿的这天,就成了真孤儿。当年读这本小说时,嬴政心里唏嘘不已,感慨造化弄人,真不是说说而已。

不过等他去洗那对新买的杯子时,蒙恬把频道切回了浪漫满屋,嬴政拿着一对刚洗好的杯子走出来,见他盘腿坐在床上,以思考人生哲学一般的严肃表情盯着电视机。

瑶光抱膝坐在刚买的充气睡垫上,脸上满是好奇。

于是他也只好边继续干着杂活,边陪着听了点。

把日常用品都摆到位,衣架都挂上晾衣架,连插排都提前准备好,嬴政这才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低头打开手机,准备上网买几样东西。比如,笔记本电脑和衣服鞋子。

他包里虽然装了几套衣服,但几套衣服怎么够穿?

“你有衣服穿没?”

蒙恬转过头来,点点头,“有。”说着抬起手,似乎还打算给他再表演一下虚空掏物。

嬴政及时制止,想了想,说:“我给你买新的,你穿不穿?”

蒙恬又点点头,说:“穿。”

得到满意的答复,嬴政订购了一大堆衣服,决定把两个衣柜都塞满。

当然,他也记得给自己订了一副眼镜,不是多潮的款式,很朴素的黑色框架,却很不便宜,材质很好,低调的奢华。把眼镜的收货地址填写成公司研发部,同时,他给公司研发部的负责人发了信息,让他们立即着手给他赶制智能镜片,一周之内必须给他寄过来。

回信来得很快:收到。

目前能想到的东西都买好了,他又跑过去看了一下蒙恬的鞋码,订了一堆鞋子,同时订了两个鞋架。

晚上八点,乐毅敲开门时,嬴政刚好洗完澡,头发还湿漉漉的在滴水。

乐毅的第一感想是:“你们还真添置了不少东西啊……”

嬴政擦头的手一顿,扭头看了一圈,自认为已经很艰苦朴素了。但显然,他们对“艰苦朴素”这个词的理解完全不同。

乐毅大概地给他们讲了一下试炼的持续时间和具体安排,嬴政听得很认真,不时地提出一些细节问题,这第二轮的测试和第一轮不一样,白起出题角度刁钻,乐毅更直来直去一些,要考的内容都摆在台面上,告诉你就这么考,但你必须会做才能过。白起的测试更偏重于对一个人综合能力的考核,而乐毅说他负责的这场测试是划出一条基准线。

“你们应该也都知道来这里到底学的是什么,变异体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所以我唯一的良知就是,让能力不够的人远离战场。”说完这段话,乐毅微微地笑了一下,把登记表递到嬴政面前。

嬴政当然提笔开写,写完之后忽然有点怀疑蒙恬会不会写字。想了想,顺手帮着把他的那份也给填了,只填了个姓名年龄和联络方式。

乐毅扫了一眼正坐在床上看电视的人,笑着接过了登记表,心里并没有什么不快。

他和白起不太一样,虽然他的行事风格比白起“普通”很多,但反过来,白起其实比他更像是一个“普通”人。

白起看起来不大喜欢与人相处,是因为那小子不怎么擅长搞人际那套,成天瘫着张脸,搞的别人误以为他性格有多么的高冷。而他却是单纯的厌烦那套东西,更喜欢缩在这小山头上赏花吹风养养老。

王诩说,他这个人心性极其的淡泊,真正的少年老成,而小白成天绷着个脸,那种叫外表早衰。

王诩是他们的老师,面对老师辛辣的点评,白起就是再想辩驳,但依他比较尊师重道的木头性格,也只能乖乖把话和酒一道往肚子里咽。

乐毅现在稍微有点关注嬴政,除了白起给出的极高评价之外,也因为据他今天这一天的观察发现,嬴政这小子确实是令他眼前一亮。

前两届也有很出挑的孩子。

上上届那是个外表很斯文的男生,见谁都笑眯眯的,心里特别有主意、特别能拿主意,也很知道该怎么让别人听自己的话。刚来不到几天,就收服了上一届最精英的那批学生。

上一届的那位,从第一天来的时候起,就带着一股逼人的气势,做什么都一马当先,十足的大哥气派,新生们个个都对他十分敬仰。

那两个孩子一个像是月亮、一个像是太阳。两股完全不同的光辉,听说在稷下各据一方,针锋相对,谁也不虚谁、谁也不服谁。其他的人,则只能如群星一般汇聚在他们的光芒之下。

但他现在忽然发现,今年的这一位新生,或许更在他们之上。月亮也好、太阳也好,都在广袤的天际之中,熠熠生辉。

“老白,你对秦家这小子特别的关注莫不是存了什么私心吧?”把房门带好,乐毅靠坐在懒人沙发上,给白起拨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长长的沉默了一阵,传来白起略微尴尬的声音:“……他是秦家的?”

乐毅心想:“你还想继续跟我装糊涂呢。”

面上带笑地说:“你能不知道?他跟秦稷还是有点相似的吧?”

那头沉默了更久,才传来:“……哪儿像?我怎么没看出来?”

“都特别有钱。……我听老王说,这小子之前叫了个导弹,把森林炸了一片。你作为负责人,不可能连这事儿都不清楚吧?得,这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我刚才是在想啊,这小子平平无奇的,也就脸长得挺出色,你怎么会特意跟我推荐他的?老王跟我说了他的身份,我才想,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乐毅连珠炮似的说着。白起终于放弃了抵抗,“行了,服了你了。我认输了。我没告诉你,是觉得没那个必要。不过你要说他平平无奇,我觉得你老乐的眼光是退步了。这孩子挺出色的,各种方面来说,十分出色。”

“……你这真不是因为他姓秦?”

“我是那种人吗?”

乐毅笑了几声,“你不是那种人,但老王之前还私底下问我说,你是不是对那个大少爷旧情难忘呢。”

“……他老人家怎么知道的?”

“他老人家眼睛又不瞎。再说了,就你当年连续给人家送了一百天早餐的轰动之举,谁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啊?”想起当年的事,乐毅脸上的笑容渐渐沉寂,但很快,他挑了一下眉毛,淡淡地笑了笑。

感情这种事,是最不能勉强的。

只可惜,白起是个死性子,秦稷是个倔脾气,两人以前好的时候恨不得绑在一块走路,闹掰之后,白起至今都不肯往长安跑,秦稷也是,校庆被他请回来过一次,但也就那么一次,估计是给他一点薄面,又或者,是想来看看白起是不是另择佳人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么固执的两个人,别人还真插足不了。

电话那头,白起没有说话。

“我也不是故意戳你痛处。但……另一个孩子,是’那个’吧……”乐毅盯着日光灯管,眼神缓缓深沉。

过了好一会,就在他以为白起不会回答的时候,电话里熟悉的声音说道:“你又不好管这些闲事,这会好奇个什么劲呢?”

乐毅笑了两声,手指挠了挠眉心,“稷下是我养老的地方,这地方要是没了,我还能安心地这么跟你打电话吗?”

月光下,白起的神色有些凝重。

以他的迟钝,分辨不出,不知道他这话里分量更重的是“这地方”、还是“你”。

只是希望,那个闲散着的人,一直那么闲散着活下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