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他的理由
作者:曾经是少年      更新:2019-08-29 23:00      字数:2388

天亮了。

随着暗夜行者的死去,山狗组这次来华夏绑架李绯语的计划彻底宣告破产,大岛一雄派来的十九名精英好手最后只剩了一个,还被俘虏了,而且其结果恐怕比当场死去还要难受。

所以,李绯语她们制订的这次关门打狗的行动,除了动静比她们预想的要闹得大了一点以外,结果上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

无论是最先参与的军方,还是后来参与进来的警方,都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只有刘琰波这个临时保镖挨了一刀,谁让他喜欢浪呢?

用潘副局长的话说就是:“活该!”

折腾了一整晚,刘琰波都快累成狗了,善后这种事自然是不会轮到他来操心的,所以到医院简单地处理了一下手臂上的刀伤以后,补觉就成了他的头等大事……

明珠大酒店。

豪华的单人房,柔软的大床,睡着贼舒服。

刘琰波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两点多,还是被饿的肚子咕咕叫才勉强醒来的。

他眯着眼,嘴里“嗯嗯啊啊”地伸了一个极其不雅观的懒腰,在床上扭来扭去跟条蚯蚓似的,怎么舒服怎么扭。

完全忘了他自己现在是光溜着身子的,更没看见房间里这时候还有其他人在。

潘羽衣坐在沙发上,悠哉悠哉地吃着一碗小混沌,听到某人发出惬意又猥琐的声音后,抬眼道:“你舍得醒了?”

卧槽!

幸好还只露了两点,第三点好像还差个几公分才露出来吧?

刘琰波睁眼一看,急忙把已经被他自己扭到腰部的被子拉了回来,只露出头来,一脸的不满道:“潘大队长,你怎么在这里?”

潘羽衣不做回答,拿起沙发上的一大堆袋子丢到床上,淡淡道:“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

袋子有点多,物件也多,冬季休闲套装、毛衫套装、鞋子、袜子,就连内裤都有,基本上是一身落底,样样不缺,还全都是七匹狼当季流行的正品货,加起来估计少说也得有个五六千块钱左右。

我嘞个乖乖!

这至少是花了她一个月工资吧?

刘琰波看了看,忍不住咋舌道:“潘大队长,你突然变得这么大方,是中彩票了吗?”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潘羽衣重新坐回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别那么多废话,赶紧穿上给我看看。”

“这…不太好吧?”刘琰波挠头道:“我自己有衣服。”

要是千八百左右,他也就领了这份情,可这五六千块的话,就真的有点贵了。

刘琰波一直对衣食住行都没什么太高档的追求,他平时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在自己的穿着这一方面,衣服啥的只要能遮体保暖,对他来说就很ok了。

在来海市这三年多里,他给自己买过最贵的一套衣服就是几个月前,杜月娥来海市时,为了能在初次见面的丈母娘面前留下个好印象,他才花了一千多块去买了一身行头。

你敢信吗?

听上去确实难以置信,可偏偏就是事实。

毕竟出身于穷苦人家的孩子嘛,勤俭节约是打小就培养好了的。

刘琰波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说了,可听在潘羽衣耳里可就不止这么一个意思了。

“你那衣服还在酒店的干洗房里,刚问了,还没洗。”

说完,潘羽衣斜倪了刘琰波一眼,故意揶揄道:“怎么,你是嫌弃我买来的太便宜了,怕一会再见到大明星时,有失你这中央空调的身份吗?”

中央空调,处处送温暖——

早上两人在金山港刚碰面时,她就已经说过一次,差点没把他气死。

现在还说?

刘琰波翻白眼道:“潘大队长,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潘羽衣美目一瞪,狠狠道:“好好说话就是你赶紧把衣服穿上,再磨叽,信不信我抽你?”

“老娘第一次给男人买衣服,你还在这里磨磨叽叽,是不是不给面子?”

不得不说,升了官以后,潘副局长的王霸之气又提升了不少。

“给面子,一定给面子。”刘琰波被吓得瑟瑟发抖,样子像极了一个受委屈的小媳妇,委屈道:“可是我身上现在光溜溜的啥也没穿,潘大队长,你看你是不是应该先出去回避一下啊?”

闻言,潘羽衣把筷子一扔,似乎是很不乐意,起身道:“真是事儿妈,刚刚又不是没看过。”

噗~

潘副局长,你是魔鬼吗?

果然是天敌啊!

刘琰波已经不敢再正面交锋,直到房门关上以后,才敢小声吐槽道:“女流氓!”

衣服很合身,也很好看,最重要的是衬托出了一个年轻人该有的朝气。

潘羽衣进来后围着刘琰波看了一圈后,自买自夸道:“这样看上去顺眼多了,还是我眼光好。”

你花的钱,怎么说都有理行了吧?

刘琰波懒得理这暗讽他没眼光的话,也没有提要补钱,他很清楚,这时候提这茬,潘羽衣百分之一百急眼,而是打趣道:“潘大队长,听小赵说你这次又立大功了,看来你最近官运亨通啊。”

说话间,他已经揭开了另一碗混沌的盖子,大骨汤的浓香诱得他眼睛直冒绿光。

潘羽衣也走了过来,继续吃她那碗已经半凉的混沌,边吃边问道:“那个报警电话是你打的?”

“算是吧。”刘琰波点头道:“那时候我在跟踪,不方便打电话直接报警,所以就让别人帮忙代劳了一下。”

谨慎低调,确实很符合他的行事风格。

潘羽衣能猜到这一点,但有些不理解,问道:“既然你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现在是李绯语的保镖,为什么还要报警?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独自把她救出来吧?”

刘琰波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现在是李绯语的保镖吗?

很不想。

不然在解决暗夜行者以后,他也不会是打电话让潘羽衣去那片防洪林里接走李绯语,自己独自开溜。

这有点掩耳盗铃的嫌疑,但刘琰波有自己的理由,他喝了口浓汤,慢慢道:“从山狗组怀揣着祸心踏进华夏那一刻起,就已经不止是他们和李小姐的私人恩怨这么简单,而是关乎着国家荣辱。所以比起让我这个私人保镖逞一时之能,你们官方才是最适合出面解决这件事的最佳选择。”

“只要能扬我华夏国威,我个人的想法如何又有什么好在意的呢?”刘琰波淡笑道:“再说了,要是你潘副局长能因此再进一步,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又多了个给我买衣服穿的人。”

在民族大义面前,个人的得失是微不足道的——

这就是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