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一听到历史这俩字,人们就习惯性的板起脸色,一本正经,然后努力回忆历史课本的历年大事表。如果语文好点的,甚至恨不得整出几句文言文出来,其实我想说的是,无论是对于读书的孩子们来说,还是对于我这样混吃等死胸无大志的社会不良青年而言,历史肯定不会像联合公报那样正式,也不会如同两小儿辩日那般随意,历史归根结底都是出自古人之手。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来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大部分历史都是古代史官笔下之物,也就是说我们今天之所以能看到那段历史,是因为他史官们的职责所在,笔下留神最终形成的产物;二来现在的历史,无非都是记录着过去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它本身就是对古人生产生活的一种客观记录。所以,到了这儿,你也甭管正史大家,还是野史杂记,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是对历史一种不同的解读,记住是解读,不是亵渎。那真正的历史会是怎么样呢,让我来做一个设想:
比如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胡乱的写了这么一篇日志,若干年过去了,这篇日志被人发现之后,跟我不熟的,就说我没事在家乱写;跟我祖上有仇,就会解读为一个郁郁不得志的青年,这便是我临终前的遗书。打那以后的关于历史上的我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就会出现两个不同论调,然后大伙争来争去,最后大家各自都让了一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历史的我其实就是街边一烤白薯小贩,爱上隔壁养猪大婶她五伯父四姑的同学的三舅的二女儿,因为我碌碌无为两人的感情也就没了下文。从此我就丧失人生的目标,终日恍惚不能入眠,最终花了五毛钱请了楼上断手书生帮忙给代笔写下了这篇抒情散文。就这样,我一个落魄小摊小贩的历史形象便跃然于纸上。
由此可以预见我们现在做的任何事情,在未来都会成为历史,所以历史骨子里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只剩下客观存在。
我写这部小说的目的也在于此,试图去纠正长期以来大家对历史的误解,历史并不是高高在上,也不会深奥难懂,相反它十分亲民,你我都能感知。
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一部用作研究用的历史文献,里面的史实难以确保百分百正确,我只是想做个情景还原,让我开着拖拉机带着大家去看看那些鲜活的人和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