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谁叫霍明是个单身狗呢,没有女人,就只好找男人折磨折磨了。
起身给自己拿了一瓶牛奶,朝着地下室方向走去,看到杜仲说了几句之后,两人又去弄了什么,很神秘的样子。
“诺,就把这个从窗口放进去,我就不信他不害怕。”霍明一脸的鬼笑,看上去就特别的渗人。
“哈哈……你真是聪明啊。”杜仲也是佩服霍明的头脑,他自己可真是甘拜下风。
只见一阵浓烟四起,外面传来了杜仲的叫喊声。
“起火了,起火了,快走,快走。”紧张又激动的声音传了出来,同时也传进了张恒和尚斌的耳朵中。
尚斌也开始惊慌起来,但却被一个石头砸中,烟雾很快就笼罩了整个小房间,让张恒根本看不到尚斌的动作。
杜彬刚要骂出声来,就看到石头上有个小纸条,赶紧捡了起来,看过之后,嘴角不禁浮现一抹坏笑。
原来这都是杜彬的一个小计谋,怎么就这么巧,杜彬刚走这里的地下室就起火了呢?真是太过巧合了。
“尚斌,你醒醒,我们就要快别烧死了,外面那个傻子也跑了,没人能够救我们,我们要尽快出去。”
看到张恒不停的摇晃着自己,本就一副被打惨重的模样,尚斌更是一句回应都没有。而且身上散发着着一股臭臭的味道,让张恒避而远之了。
“你太tm臭了,如果你不走,我可要走了啊。”张恒一阵懵逼,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锁在了地下室的房间里了。
当张恒在浓烟中寻找出路的时候,一股火光袭来,差点闪瞎了他的眼睛。
“啊……”刺痛的双眼,怎么也找不到门,而就在张恒走到房间的角落时,小门慢慢的被打开了,尚斌顺着门缝处爬了出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的眼睛怎么了?”慌乱的不停撞墙,张恒已经开始撞得头破血流了。
渐渐的浓烟退去,室内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可是张恒的状态却很不好,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眼睛仍旧看不到东西。
他四处摸索着,想要找到尚斌的踪迹,可是摸到的却是一团干巴巴的,硬硬的尸体,不时还发出一股烧焦肉的味道。
我的老天爷啊,张恒的心脏已经受不了了,是不是尚斌已经不在,而且他手下的就是他已经烧焦的尸首了呢?
张恒已经没有清醒的意识,混混僵僵的吓晕了过去。
“完美。”霍明和杜仲击掌,看来事情已经完成一半了。
就等着张恒醒过来,如果太还不打算说出来,霍明可是有很多办法等着他呢。
“他真的能说?”
“你不相信我的实力吗?”
“不不,我当然相信了。”
杜仲觉得自己特别幸运,能够在自己是个流浪汉的情况下,遇到了杜彬,然后又认识了霍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张恒也慢慢的苏醒过来,可是房间了已经没有了尚斌的身影,在张恒的意识中,他可能早就去见了阎王爷了。
而自己仍旧留在这个小房子里,依旧是那个小小的窗户,破旧但却牢固的铁门,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尚斌已经不在这里,让张恒更觉得恐怖感飙升,连自己的眼睛恢复了都没有意识到。
“杜彬,你出来,我都告诉你,我都说还不行吗?”深深地恐惧已经笼罩了张恒的意识,越是有钱的人,当然就越不想死。
不停敲打着铁门,张恒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了。
“快来人啊,放我出去,我什么都愿意,快点啊。”一声一声的大声喊叫,让杜仲听得清清楚楚。
但是杜仲并没有第一时间开门,而是听从霍明之前交代的要张恒叫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在开门。
不一会儿,张恒真的没有什么声音了,毕竟他是个一向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如今收到这种待遇,早就已经没有什么体力了。而且杜彬两天的时间,并没有给张恒一顿饭吃,他早就已经饿的不行,完全没有了战斗力。
这正是杜彬想要的,在精神和肉体上双重折磨,让张恒此时已经感到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没声音了?”杜仲小声的告诉身边的霍明。
“到时候了,叫杜彬过来。”
“嗯,好。”
杜仲把杜彬叫了过来,然后打开铁门,看见张恒已经横卧在了这个小房间里,狼狈不堪。
听到门声,张恒一下子就窜了起来,看见杜彬守在门口,不管不顾的就要冲出去。他也不想想,杜彬就算会个三脚猫的功夫,也不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的逃跑啊。
不过杜彬的确没有阻拦他的意思,而是把张恒留给了杜仲,杜仲见到张恒的身影时,直接就是一脚,张恒整个人就直接栽倒在地上,全身体瘫软,怎么都起不来了。
“太过分了,在江中市,还没有人敢这么对待我,只要我从这里出去,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好过,这里,那里,我都要夷为平地。”张恒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居然还如此不服输。
垂死挣扎有什么用呢?不如识时务者为俊杰,先保住自己是最重要的了,可是张恒偏偏不懂这一点,还把自己当做少爷一样,趴在地上摆架子。
“张恒,我都跟你说过了,如果你不说出点什么来,我是绝对不会放你走的。刚才是看你喊得太累了,让你出来透透气。杜仲……”
杜彬没有往下说,而是给了杜仲一个眼神,让他再次将张恒给送回那个黑暗的小房间去,只是这时候张恒死命的扒着地面,怎么也不坑起来。
知道杜彬想要做什么,杜仲也没有太过强求,还是让张恒自己折腾去吧。
挣扎了一会儿,张恒放弃了,他已经耗尽了所有的体力,彻底趴在地上,怎么也不起来了。
“给我一点东西吃,我在告诉你。”
好几天都没有吃过东西,张恒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要说没人性的话,应该说是他张恒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