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是理想人格。“仙人”则是道门修道之士信仰的对象。
“真人”和“仙人”形象之初观。
何谓“真人”?
真人与天人、至人、神人等同为一,当然,在“道”的层面上它们肯定是齐等无差别的,但这也相应的扩大了“真人”的范围。
一.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
二.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机浅以踵,众人之息以喉。
三.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蓨然而往,蓨然而来而已矣。
四.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邱;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五.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真人”不欺凌寡少,不自满于成功,不凭借小聪明耍小把戏,纵然有过失也无追悔,行事得当也不自以为得意,登高不怕下坠,入水不怕溺毙,蹈火不怕烧死,在得失安慰之际,能够坦然相处。
这表明“真人”是心态平和,不计较荣辱得失,能够去掉心知偏执,有着大智慧的人。
真人睡觉时不做梦,醒来时无忧愁,没有口腹耳目之欲;呼吸深沉,直达丹田,直通脚跟。
真人与俗人的区别在于:俗人生命气息短浅,呼吸仅及咽喉。
这表明“真人”迥异于俗人,他能化解情欲心智的缠结。
真人不执著生,不厌恶死,一切听其自然,视生死为一来一往,来时不欣喜,去时不抗拒。
这是因为真人深知生命的源头,故不忘其所自来;又能听任死的归结,故不求其所终极。
因此,“真人”能看淡生死,破除死生之惑。
“真人”是天生自然的人,不用心智去损害大道,也不用人为的因素去帮助自然。
他的内心忘掉了周围的一切,他的容颜淡漠安闲,他的面额质朴端严,他的喜怒与四时相通。
因此,“真人”自然无为,其生命感受是与自然相通的。
“真人”超越于好与不好之上,摆脱了人间心智的相对分别,既忘怀于美恶,又派遣于爱憎,冥合天道,纯一不二。真
人守真抱朴,与天为徒;同时又随俗而行,与人为徒;既不背离天理,又不脱离人事。
为此,天与人不相排斥,不相争胜而冥同合一,达到物我、主客、天人同一境界的人,才是真人。
因此,“真人”是神态安宁,心态平和,看淡生死,精神逍遥,自然无为的人。
何谓“仙人”?
若夫仙人,以药物养身,以术数延命,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虽久视不死,而旧身不改,苟有其道,无以为难也’”,“仙人”能长生不老,这是仙人的本质特征。
仙人正是因为知晓长生之道,能龟寿筵年,松柏长青,才能成为修道者的信仰对象和追求目标。
而仙人的“长生不老”也将其与普通人隔绝开来,成为特殊之物,可以说“仙人”是人世间异于常人的存在。
而“仙人”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世间既有“有始者必有卒,有存者必有亡”的普遍性,也有“谓始必终,而天地无穷焉;谓生必死,而龟鹤长存焉”的特殊性。
“万殊之类,不可以一概断之”,况且,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而待认识的事物是无限的,不能因为自己有限的认识能力就否定“仙人”的存在。
虽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毕见焉。虽禀极聪,而又声者不可尽闻焉。虽有大章竖亥之足,而所常履者,为若所不履之多。虽有禹益齐谐之智,而所常识者未若所不识之众也。万物云云,何所不有。况列仙之人,盈手竹素矣。不死之道,曷为无之?
“仙人”这一特殊的存在物肯定是与常人迥异的,甚至与常人的好恶是相反的。
何况仙人殊趣异路,以富贵为不幸,以荣华为污秽,以厚玩为尘壤,以声誉为朝露”,俗人汲汲于名利,贪图荣华富贵,仙人则恬愉淡泊,视名利为虚物,视高位为重累。
而且“求长生,修至道,决在于志,不在于富贵”,因此仙人必定具有坚毅的心志,才能在漫漫求仙之道上克服困难,抵制诱惑,坚持到底。
由于“五声八音,清商流徵,损聪者也。
鲜华艳采,彧丽炳烂,伤明者也。宴安逸豫,清醪芳醴,乱性者也。冶容媚姿,铅华素质,伐命者也”,色彩鲜艳的外部世界会损害人的性命,因而仙人是嗜欲淡薄之人,他不会沉迷于耳目口腹之欲;仙人是静寂无为之人,不会追求世俗的名利。
“仙人”不仅“上能竦身于云霄,下能潜泳于川海”,而且“能登虚蹑景,云举霓盖,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黄之醇精,饮则玉醴金浆,食则翠芒朱英,居则瑶堂瑰室,行则逍遥太清”。
他轻灵飘渺,不食人间烟火;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无所不能。更能“牛哀成虎,老妪为鼋,枝离为柳,倩女为石,死而更生,男女易形”,自由变换身形,不受外在形体的限制和束缚。
因此,“仙人”是一个形神上都很逍遥的人。
观此“真人”和“仙人”的形象,可知“真人”和“仙人”都是迥于常人、飘逸绝俗、心志淡泊的人,他们都是理想中的完满人格。
但是“真人”和“仙人”在形态和神态上仍有很大的差别。
因此,“真人”并不能与道门的“仙人”等量齐观或在内涵上全然同一。
岂况古之真人,宁当虚造空文,以必不可得之事,诳误将来,何所索乎!
‘真人’或‘神人’实质上乃是道本身之存在实性的拟人化喻像,是理想人格。而道门中的‘仙人’,则实质上乃表现为一种根本的信仰对象。
‘喻象’在宗教的信仰与行为体系中被‘实在化’了,而成为长生久视、不死不生的‘实在’的生命形态…
然而作为信仰形态的‘仙人’的形象来源,无疑即为庄子之‘真人’、‘神人’的喻象。”
“真人”和“仙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从生命之“喻象”向其“实在”的转变关系。
那么“真人”作为“仙人”的形象来源,在实现这一转变成为“仙人”后,与其原初形象有何具体差别呢?
以下将试从生死观、境界形态等方面来对“真人”和“仙人”的形象进行具体比较。
真人不执著于生,也不厌恶死,他认为生和死就像白昼和黑夜一样,是处在一种不断的自然更替之中的,因此人要安心接受死生的安排。
正所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也”,人的死生存亡是一体的,不应该喜此而恶彼。
要明白顺应自然的变化就能摈弃世俗的人情哀乐,从而不受外物的干扰以便保持内心的平静。
因为死亡只是形体的消亡,生命之精神实质却已返归于“道”。
因此,“真人”不会顾及生死优劣的存在,他“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没有生死的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