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安若凤虽然有些心思浮动了,不过一想到厉泽的存在,她就浑身又感觉不舒服了。
阚仲乐是什么人啊,一看安若凤的眼光所看之处,就立即明白了她的顾虑。
顿时就连忙加了把劲地继续说道,“若是安安小姐不嫌弃的话,我在s城正好有个小公寓,买了一直没有去住过,平时就只有一个菲佣在打扫打扫卫生,不过里面的东西倒都是齐全的,安安小姐若是不反对的话,一会儿等接我们的人来了,我就专门送安安小姐去那里,你看怎么样?”
阚仲乐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况且安若凤她也真的觉得她必须赶紧洗个澡了,料想他们也不会布下什么陷阱等她,所以安若凤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点头同意了。
“嗯,那就这样吧!”
“安安小姐同意了?太好了,那我们这就上去吧,这里黑灯瞎火的,江风吹在身上也冷的很,不要感冒了!”
安若凤的衣服此时其实已经半干了,加上她有内力傍身,冬天不觉得冷,夏天也不觉得热,所以对于阚仲乐所说的江风,并不放在心上。
不过看他被冻的似乎有些受不了的样子,她也理解的点了点头,“嗯,上去吧!”
说完,她自己第一个就转身,看了看那呈斜面的江边大堤,半点也没放在心上的,就大步往上走去。
阚仲乐刚想跟她说,前面应该是有楼梯可上去的,结果没等他开口,安若凤的人都已经走到堤岸的半中间位置了,再有不远的距离就能彻底的上到上面的马路上去了。
顿时就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再一次心中佩服安若凤的速度和身手。
要知道这江边的堤岸一般都是斜面的,从上往下还容易些,从下往上爬却最吃力,她竟然连手都不用,就能这么‘走’上去了,阚仲乐他还有什么可说的?
只得回头对着同样目光中露出惊讶不已神情的厉泽,摊了摊手道,“阿泽,看来不用你出马了,至少今天晚上她同意不走,明天就多了一点机会挽留住她了”
“嗯!”
厉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就也大步地往前面走去了。
安若凤有这不用手就快速爬堤岸的本事,他们可不愿意多费那功夫,更何况皮鞋里都是水,一走路还发出‘呱唧呱唧’声音,别说爬堤岸了,就是走在平地上,都觉得别扭难受的很。
两人还是老实的沿着下面走,看到了台阶之后,再顺着台阶走上去了。
上去了一看周围才知道,他们上岸的地方还真是有些偏僻,竟然连路灯都没有,就更别提有往来的汽车了。
安若凤倒是不觉得这样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她习惯了大宋的夜晚,安静并黑暗的一片,现在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在大宋国,却让她终于找回了点夜晚宁静的感觉。
毕竟她并不喜欢这个国度的夜晚,看起来城市里灯火通明的比白昼还要闪烁,但是偏偏每个人的脸上,并无半点淳朴和对生活的满足,有的只是漠不关心的冷漠,和缺少人气的木偶神情。
她虽然天生-性-情有些凉薄,却并不等于她喜欢看到别人都一脸木然。
“阚仲乐,这里离你的房子有多远?”
既然吸引她多留一晚的原因,就是想要洗个热水澡,那安若凤自然不会再跟他多客气,开口便问。
“呃,安安小姐,这里离我的房子还是很远的,光靠脚走估计天亮也回不去,我们必须找个车子来才行。不过这里太偏僻了,倒是让我没想到,看来我们必须走到一个有电话的地方,去打个电话才行了。”
阚仲乐有些无奈地解释了一下。
“电话?就是上次在你的车子里被我捏碎的那个东西吗?”
安若凤虽然对这这个世界所知的很少,但是只要被她记住的话和东西,基本上不会被忘记。
她记得当时阚仲乐就用那个被她捏碎掉的叫‘手机’的东西和人通过话,他说那就是打电话用的。
后来她自己独自进了s城之后,看到这个城市的人,几乎人手一只那个叫手机的东西,才知道这个手机,是这个国家的老百姓差不多都普及的东西。
其主要的功用就是用来传递和联络的,似乎不管多远的距离,都能清楚的听到想要联系的那个人的声音,只这一点,倒是比大宋国要先进许多倍了。
安若凤甚至想,若是在大宋国也有这东西的话,战场上打仗,需要传递情报或者调兵遣将的的话,就不用八百里快马传递消息了,只要用这个打打电话就行了,那般一来,还愁仗会打不赢?
所以,安若凤不是没想过,这一次回去大宋,一定要从这个中国带几个手机回去。
厉泽和阚仲乐并不知道她的心里在盘算这些,不然的话,估计更会惊讶的下巴都掉下来。
但是就算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光听她说的这句话,还是让他们两人都感觉到了一股很怪异的感觉,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知道电话什么吗?
厉泽又想起阚仲乐之前喊过这个安若凤的脑子有些不正常的话,他当时还没有太仔细想,如今回想起她开口说过的话,和说话的方式,不由真的觉得阚仲乐那样说不是没有原因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再看安若凤时,厉泽的表情忍不住有些露出若有所思的怪异神色来,“原来仲乐之前的手机突然不见了,是被你捏碎了?”
难怪这个世界还会有女人会因为和人上了床,就对人喊打喊杀的,却原来这个安若凤的脑子本来就是有问题的。
这般一解释,倒是合乎逻辑了!
厉泽心里倒是有了解释,安若凤却对他看她那分明带着怪异和同情之色的眼神,有些感觉不舒服了起来。
本来不欲再和他说一句话的她,这时又没忍住露出挑衅的神色,“是又怎么样?了不起多少银子,我赔给他便是,我捏碎的是阚仲乐的手机,与你有什么相干,厉泽,你最好不要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银子?”
这回,阚仲乐和厉泽都没有忍住他们彼此的惊讶,竟然异口同声的重复了一遍。
阚仲乐因为好歹听她说过一回她的家乡在大宋国的话,所以此刻听到银子两个字,虽然依旧惊讶的不行,可总算还是能勉强明白她是太向往古代王朝了。
可厉泽就不同了。
在他的印象里,除了安若凤正点到不能再正点的身材,完美到不能再完美的比例之外,他可从来没有注意过她的大脑构造竟然错乱到这种程度。
竟然连银子都说出来了,简直是太离谱了,她以为这里是哪里?
“仲乐,她这是精神有问题吗?分明是神经有问题!”
“厉泽,你说谁神经有问题?”
安若凤根本没觉得她说赔银子有什么不对,虽然她看见了这个中国所用的货币,似乎不是大宋国所用的金银铜钱,而是一种颜色不一样的纸币。
但是她也走过好几家珠宝店门口,也看见过那珠宝店内漂亮的各种用黄金雕刻出来的佛像和首饰,说明在这里,黄金也还是流通的啊!
再怎么算起来,她的银子总比他们手中那薄薄的五颜六色的纸币值钱的多了吧!
但是他们俩这是什么反应?
“这里除了你还有谁?你以为这里是古代啊,还银子,你怎么不说用金子赔?”
厉泽没什么好脸色的瞪了她一眼,真是晦气,以为她是某个杀手组织培养的高手,弄了半天,竟然是个神经病。
没想到,他的这话刚收完,本来还离厉泽又好几步远距离的安若凤,不知怎么上的前,只听到很响亮的一声‘啪--’。
厉泽又挨了一记大巴掌,在厉泽本人和阚仲乐都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
安若凤就已经冷冷地开口了,“厉泽,我警告过你了,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我,这一巴掌就当是给你的教训,你若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我就挖了你的眼睛。”
说完这句,她神色稍稍缓和了几分的又看向阚仲乐,“捏碎了你的手机,不好意思,不过我说了会赔给你的,就一定会赔给你,你若不要银子,要金子,也没什么不可以,只等我回了大宋国,我便托人把金子给你送过来。”
“呃,不,不用了!”
阚仲乐听她又一次提起大宋国,顿时脸都苦下来了,连忙摆手,表示不用赔了,心里却想着,看来这个安若凤病的还真是不轻啊!
“什么不用?我说要赔给你,就一定会赔给你!我看你们这里的老百姓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手机,只是样子各不一样,看得出来这东西很普遍,想来应该不会太值钱,不过你的为人还算不错,我又承你照顾,借房子给我住,便赔你十两金子吧!”
她安若凤最不喜欢平白受人人情,既然她的确弄坏了人家的东西,那当然是要赔偿的。
更何况,在这里,她虽身无分文,不过只消回到大宋国,她就是要多少银子就有多少银子。
毕竟整个武林中最神秘,也最富有的天机宫这一代宫主,就是她,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
凌九寒这一次出卖她,固然是为了向朝廷邀功请赏,冀望得个一官半职,另一个原因,还不就是眼红她身后的整个天机宫的财富?
只是,他若知道她不但拥有一个天机宫之外,师傅过世前,还曾经给她留下了好几处藏宝的宝洞的话,他怕是更等不到现在了。
也因此她铁血凌波剑安若凤,虽然在武林人眼里,只是一个无根的四处飘零的女剑客,但是她自己却知道,她绝对算得上是江湖人中最有钱的一个。
赔偿区区一个手机,自然不在话下!
可惜,安若凤的大方,看在厉泽的眼中却实在觉得很可笑。
“大宋国?哈哈,安若凤,你还不承认你神经有问题,你现在随便去拉个人问问,问问他现在是什么年代,哪里还有什么大宋国,宋朝都不知道灭亡了多少年了。”
“你胡说!”
安若凤一愣,顿时就厉声斥道。
“我胡说?我有必要对你这么个神经有问题的笨女人胡说吗?你问问阚仲乐,你不是相信他吗?觉得他为人还不坏,你问问他现在是什么年代,你的所谓大宋国在什么地方?”
厉泽的嗓门顿时比安若凤的还要大了起来,论动手,他是打不过安若凤了。
不过看到她一副说的煞有其事,仿佛她真是宋朝的人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冷嘲热讽她起来,总之,只要看到她被气的不行,他就心里高兴。
安若凤顿时就看向阚仲乐,“阚仲乐,你说,这里是什么地方?离大宋有多远?”
“呃--”阚仲乐这下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了,这明明是他们之间的争吵,怎么又把战火引燃到他身上来了?
这阿泽也真是的,既然知道安若凤的神经有问题,就不要跟她辩了,现在倒好,他还跟安若凤彻底杠上了。
这叫什么事啊!
“阚仲乐,你说不说?”
见他只是苦笑,就是不说话的样子,安若凤顿时就一把揪住了他的胸前的衬衫,差点没把他的人也给提起来。
“安安小姐,你,你别激动,我说!不过先说好,我说了之后,你可不要拿我来出气啊!”
“废话少说!”
“阿泽说的是真的,你说的大宋国确实是存在过的,不过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国度了,现在已经是公元两千零五年了,这是所有中国人都知道的事情,我们没有骗你!”
“一千多年前的国度?”
安若凤似乎不敢置信般地轻声重复了一遍,随后就倏地一把掐住了阚仲乐的脖子,“你胡说?不可能!阚仲乐,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跟着厉泽这个该死的东西一起合着伙骗我?”
“喂……咳咳咳,安,安小姐,是真的,我们没有人……骗你,咳咳,放,放开啊!”
可怜的阚仲乐,怀疑他的脖子今天到底还能不能完好无损的支撑起他的脑袋,再这么被掐下去,不断也差不多了。
这个安若凤不但头脑有问题,而且还是个绝对的有暴力倾向的人。
“安若凤,你这个神经病,你放开仲乐!你还真当自己是宋朝来的古人吗?这么喜欢当古代人,你怎么不干脆投胎投到古代去,生在这个世上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