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石坡的这一战,参加战斗的只有四百人,规模并不大,但它带给琅琊郡极大的震动。
“听说烧掉了一百石的粮食呢。”
“对啊,太可惜了。”
“给我们多好?已经有两日没饭吃了……”
“谁烧的啊?”
“当然是汉军。”
“汉军来啦?我们是否很快有救了?”
“能在落石坡杀人放火,应该很快到了。”
“快点来吧,没法活下去了……”
琅琊郡里的人评论纷纷着,把消息越传越远,一时间,各种各样心思的都有。
有些人担心,担心汉军夺回琅琊郡之后会清算旧帐,这些是与叛军关系密切的人。
有些人高兴,渴望着汉军的到来。
经过两个多月,庶民百姓们渐渐看清了叛军的真面目,什么有福同享,有饭同吃只是做表面的工夫,什么极乐净土则需要死后才见到,谁知真假呢?
至于叛军的内部,则是深感忧虑。
从战斗留下的痕迹来看,这支汉军的规模并不大,但它深入到琅琊郡的内部,就象肚子钻进了一个妖怪,随时会揍你一拳,或者直接掏出你的心肝肺。
南宗之主苏卫最是不断的长吁短叹,因为,这一把火烧掉了南宗二千士兵二日的粮食。
“二日……饿着肚子,这仗还怎么打!”戴松沮丧的直摇头。
苏卫强作镇定,“我们手上还有二日的粮食,如果两日之内后方能把粮食送过来……”
他说不下去了。
现在不但关系到运送的能力,还要考虑后方还有没有粮食。
再说,那一支汉军放了一把火之后,突然消失处无影无踪,从折泉、东莞等地抽调了几百人四处寻找,直到现在一无所得。
“宗主,他们会不会到这里来?”戴松担心的说道。
东安城久攻不下,死伤的士兵已达三成,让南宗军的士气消沉;火烧落石坡,既然缺粮的消息也在南宗军中渐渐的传开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天开始出现了逃兵。
在此军心浮动之时,如果那支军队突然出现……
“来了也不怕,我们有二千人,他们才二百。”苏卫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或许,他自己都不相信其中的内容。
汉军二百,但一直躲在暗处,谁知道会在何时出现?会在那个地方出现?
他们不会正面交战,就象一头猎食中的虎豹,觑准机会才会发出致命的一击。
“如果,两天之内拿下东安城……”戴松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两天?”苏卫在犹豫,“拿得下吗?”
“城墙的裂痕越来越大,如果尽力一搏,也许有希望。”
“希望……”
苏卫叹息着。
如果再给他八天的时间,一定能攻克东安城,到时候,城阳国里的粮食,财富任予抢掠,琅琊军得到补充,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无疑会大上许多。
都是那该死的一把火,烧掉了两日的存粮,也烧掉了南宗军胜利的希望。
“给我攻城!”苏卫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四个字,然后,一轮疯狂的攻城战立即打响。
寒风吹拂,细雨纷飞。
东安城上下的喊杀之声一阵接一阵,城下叛军搭建的云梯被砍断,云梯上的士兵跌下去,摔了个头破血流,但他们很快又会爬起来继续参与进攻。
城墙上,霍光脸皮紧绷,双目通红,离他不远处,李广利手持长矛,用力的往前一捅,刺入一名刚登上城头的叛兵身上。
“粪水!”
随着霍光冷酷的声音,站在城头上的士兵纷纷把水桶装着的粪水往下浇,然后从城下传来一阵阵惨厉的叫声。
这些是煮得滚烫的人畜粪便,会烫伤人的皮肉,最要命的是伤口很难愈合。
“准备火球!”
霍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酷,其实他的双手已微微发抖。
就算他聪明绝顶,也只有十六岁,在此之前未上过战场,不知其中的惨烈。
这些天,他每晚都会做着恶梦,梦中有断了头的人伸长双手、哭着喊着向他要头颅,有断了手脚的人倒在路边,嘴巴一张一合的等待死去。
有时候他梦到东安城被叛军攻破,他被敌人绑在木桩上,然后被一刀一刀地切割下身上的皮肉。
“原来战争就是拼个你死我活……”
霍光按压下心中的厌恶,从地上捡起一把弓箭,射向一名刚爬上城头的敌人,但被闪开。
“我来!”
沈奏的声音响起,然后是一柄长矛疾飞而出,带着敌人坠下城墙。
“滚木!”沈奏大声下令。
城墙上的士兵一愣,迟疑了一下,正要扛着滚木往下扔,突然见到霍光“刷”的一下掏出一面金黄色的令牌,大声喝道:“火球!”
这一下,士兵再没有任何的迟疑,点燃手中的火球朝着城下扔下去。
这些水球是沾了动物油膏的,遇火则燃,而且会越烧越旺。
城墙之下,随着这些火球的扔下,熊熊的火光冲天而起,叛兵们就算再是凶悍,也不敢以身试火,只能惊恐地四散而逃。
打退敌人的一波猛烈进攻,但霍光脸上并没有好脸色,而是一脸铁青,死死的瞪着正笑嘻嘻地向他靠近的沈奏。
“把贼人打得落荒而逃,霍小郎少年英雄,沈某佩服。”
霍光冷冷的憋了他一眼,说道:“沈校尉胆大包天,霍某也是佩服。”
沈奏一愣,笑容随之凝固在脸上。
这几天他一直在找机会与霍光套近乎,但几乎每次都会得到相同的结果。
“真的不给我一个机会吗?”沈奏冷冷的想着,“那可别怕我狠心了。”
这时,李广利走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沈奏的目光一转,再次换回了笑容,朝着李广利竖起一个大拇指,大声称赞道:“李将军英勇无敌,杀贼人如屠鸡狗,真令人佩服。”
李广利呵呵的笑了,心里觉得很受用。
这几天他天天坚持在城墙上,凭着高强的武功,也不知到底砍杀了多少叛军,东安城能守住,他在其中有一份功劳。
他的心底里就是这样想的,所以对沈奏的称赞一点也不客气的全盘接受。
这时,沈奏再次说道:“敌人退了,下次进攻至少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得抓紧时间休息一下,以应付下一波的进攻。”
“多谢沈校尉的提醒。”李广利笑着点头,“晚上我们再多饮几杯。”
他性格豪爽,喜欢饮酒,喜欢交朋友,在邬绍的刻意奉承之下,两人越走越近,昨天开始,沈奏也借故参与两人的聚会。
酒桌上交朋友是最快的,短短一天时间,李广利就越看沈奏越顺眼。
“好啊,”沈奏抚掌而笑,然后目光一转,说道:“霍小郎能否也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