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辰逸一行人坐上了牛车,往小镇赶了过去,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牛车不断前行,马路旁的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小镇模糊的轮廓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了,大约过了两盏茶的时间(一盏茶大约有10分钟),在这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有了一定的了解辰逸,正在默默的坐在车上想着如何应对水生这件事情。
不一会,牛车便走进了小镇中,小镇小巷两边是破旧而古朴的长满青苔的临近平民院落的院墙,有些院墙上还铺陈着密密麻麻绿油油的爬山虎藤蔓,在狭长的阴影下,看起来更加凄凉。
斑驳的墙面,留下了一年又一年的印记,小镇中的人们也都匆匆忙忙的忙着自己的事情。
在老街两旁,窸窸窣窣有几间商铺开着门,商铺之门,是由木板拼成。早上开铺门时,需要将一块块长方形的木板,从门槽里卸下。晚上关铺门时,需要将门板一块块从新组装好。
“停……停车,快停车。”大壮猛的一下将手中的绳子一拽,牛车稳稳的停了下来。
辰逸由于惯性的原因,身体猛的一下向前一倾斜,随后又瞬间向后边一甩。
“怎么了狗蛋?出什么事情了?”赵大爷急忙对狗蛋说,语气中充满了不解。
“我记得明明就在这啊,赵大爷、辰逸大哥,我明明记得水生就是在这里和屠户发生争执的,我才跑回村的,怎么会不见了呢?”狗蛋满头大汗,向辰逸焦急的解释到。
“狗蛋,你和我在周围打听一下消息,赵大爷你们在这等我一下,我马上就过来。”
辰逸说完,向不远处的一个贩卖猪肉的小摊走去。
“老板向你打听一件事情?”
老板抬起头打量了辰逸和狗蛋一眼。
“去,去,去,不卖肉的话,到一边去打探消息。”说完话屠户坐在凳子上,静静发呆,看着镇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可是你非要逼我出绝招。辰逸得到小声的自言自语着。站在一旁的狗蛋充满了好奇,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瞅着辰逸。只见辰逸从怀里掏出了少许的碎银子。
“老板”辰逸的话还没有说完。
“给你说了,打听消息去别的地方,不要影响我卖肉。”屠户这次连头也没有抬起来,或许是听出辰逸的声音。
“老板,给我买十斤上好的猪肉。”辰逸的话才刚刚说完,只见屠户连忙从凳子上起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连忙弯腰点头的切起猪肉了,旁边的狗蛋目瞪口呆的看了起来。
“老板,问你打听一个事情呗。”
“这位公子,你请问,我这个人别的爱好没有,就是喜欢帮助人,只要我知道,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刚刚问你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明明就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辰逸看着卖肉的屠户,心中不断的画着圈圈。
“我前几天记得,你不远应该还有一个卖肉的铺子,今天怎么就你一个在买肉呢?另一个肉摊怎么没有开张?”
“今天早晨,大概天才刚刚亮没一会,街上的行人还不是很多,我那会应该正在摆肉铺子,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了争吵,好像是为了钱的事情,我也没有听清。”
“后来怎么样了?”一旁的狗蛋焦急的问了起来。
“后来,就来了几位巡逻的官差,卖肉的老板,急急忙忙收拾完铺子上的肉,官差将他们全部带走了,估计被带到衙门传话去了。”
“这位少爷,你的肉好了。”辰逸和狗蛋接过屠户手中的肉,辰逸付完钱,将屠户找的零钱揣在了怀里。
“怎么样?打听到什么消息了?”赵大爷看见向他走过来的辰逸和狗蛋,急忙向前走去,借助两个人手中的肉,连忙将肉放在牛车上。
“水生,水生被,被官差带走了。”狗蛋结结巴巴说着。
“被官差带走了?怎么会这样?可怎么办啊?”赵大爷边说,边将手捏成拳头的右手,不断打打着左手的掌心,还不停的跺着脚。
由于古代法制不健全,侦破手法又落后.若是再碰到个糊涂官,弄个冤假错案,所以那时候的人们还是挺怕自己和进衙门,在古代,苦主在公堂上喊冤是没用的,有钱的人会请个状师、讼师,可以写大状来为自己伸冤,没钱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当然古代的冤假错案还是很少的,但古代的贪官还是很多,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可不是白流传下来的。
“赵大爷、狗蛋你先别着急,我们这会先感到衙门去看一下,看结果如何,到时候我们在想其他办法。”
“好,就依辰逸说的办法,我们赶紧去衙门看一下吧。”拉上牛车,三人向衙门赶了过去。
在古代,衙门有三班六房:三班:指皂、壮、快班,均为差役;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房,均为书办胥。
辰逸在向衙门赶的同时,不知道这里的知县办案,是否和自己前世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情节一样,肃穆的公堂,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的县太爷端坐在公案之后,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这样的场景。
在这里普及一下知识在古代县官是一县父母,也是首席法官。在他之下,有一个由县丞、县尉以及主簿组成的法官团队。他们不是县官的私人幕僚,而是由朝廷指派,享受“国家公务员”身份与待遇的同僚。这些人或依职权,或经授权,以主审官的身份处理刑事、民事案件。击鼓原是下班号一有冤情,便可“击鼓”?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大堂前所设的那面大鼓,本来是为宣告县太爷下班所用,到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古代法官对口供非常重视,审判程序围绕口供的取得进行,最终的判决也建立在口供基础之上。口供作为古代诉讼证据之王的地位,随着“五听”狱讼审案方式的应用而确立,并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五听是一种通用审讯方法,早在西周时代就已应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曰辞听,即所谓听其言词,理屈则辞穷;二曰色听,即所谓察其颜色,理屈则面红耳赤;三曰气听,即听其气息,理屈则气不顺;四曰耳听,即审其听觉,理屈则听不清;五曰目听,观其双目,理屈则眼神闪烁。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包含了某些生理学、心理学的方法,含有科学成分,是古人智慧的结晶。
刑讯是获得口供的法定手段。为了避免刑讯滥用而造成冤狱,法律对于刑讯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所谓的“大刑伺候”,主要就是打板子。例如在唐代,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讯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考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并反过来拷问原告人。古代对案件的审结都要求司法官吏能引用法律、依据事实做出判决。古人的判词非常简练,且透出强烈的个人风格。很多著名的判词流传下来,为后人所津津乐道。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便曾以一首七律为轰动一时的潍县僧尼私通案作判,判其还俗完婚。诗云:“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波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年郑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