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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毛毛雨,倒是挺准时的。这才刚出门,它就开始飘呀飘,落在我的衣服上,融进我的衣服里。
冬天也快要逼近了,不知这里的冬天,会不会有雪。我期待来那么一场大雪,到那时,这里肯定别有一番风味。白茫茫的一片,盖住高枝,盖住柏油路,盖住高楼大厦。其实雪也盖不住柏油路。
室友让我看他的空间,看他空间里的评论。我点进去看,看见他写道。
——其实想要拥有的很简单,屋顶的风吹拂着躺在懒椅上的我,听着蛐蛐叫,桌边放着一台收音机,听着那熟悉的老旋律,这其实就是人生。
下面跟着一条评论。
——北京四合院?
其实这个笑话,要实现起来,难之又难。
我索性加到。
——屋是茅草屋,收音机里放的是野狼disco,有蛐蛐的叫给你听,有老鼠帮你暖床。别人问你是什么让你追求这样的生活,你说你是一个屌丝一无所有。你也曾追求诗和远方,可生活把你囚禁在这个靠着捡破烂为生。这就是人生,你一无所有,却还得为生存而苟活。
室友淡淡的一笑,随之便是一飞脚。
秋天啊,与我而言,纵使看起来欢快至极的笑话,听着也像是在诉说一个平淡忧伤的故事。
我在秋天与她相识,与她相知。可不论是秋还是春夏冬,我从未和她在一起过一天。
朋友都在说,大学,该好好去谈一场恋爱。我倒没那么多想法。要说忘不掉,也不是;要说忘掉了,还是会偶尔想起。
周末,总想熬一次夜,一两点才睡。其实很困了,只是不想睡,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不想睡。思来想去,想不明白,便强迫自己入睡了。慢慢着,也就习惯了。
话题扯远了,还是回到这场毛毛雨吧。秋天的毛毛雨,大多时候都不用打伞。反正我是不喜欢打伞。我喜欢淋雨的感觉,特别是淋着毛毛雨。那种感觉,是一种说不上来的舒爽。好像可以看见前世,可以看尽余生。此时说余生,好像有那么一些过了,毕竟二十多岁的年纪,余生还长。而这漫长的余生,我还能不能记起她的脸?我想应该记不得了,毕竟才两三年的时间,我就已经记不清了。
又扯远了,我们再回到这场毛毛雨吧。一场毛毛雨,拦不住人们出门的脚步。街上来来往往,大多都是没打伞的人。秋日的毛毛雨,说来也怪,可以让人来人往的一条街显得那么安静,没有一丝喧闹。或许是人们都默契的安静下来,好好享受这一场毛毛雨吧。
这毛毛雨,看来还要持续很久。不过我已经无心再享受下去了。这里的秋天,比我们那边冷得多,我该回寝室,裹进棉被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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