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爷,今天可是托了你的福了,破费破费!”叶薇接着又冲着李邺行了个颇为汉子的抱拳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身为女汉子的她,要想凭着对残冥的向往,而将自己变成淑女,显然是不实际的。
“下车吧,别把人跟丢了。”李邺动作潇洒地打开车门下了车,有钱人的气场果然不同。
不过,比起那只镶有七窍玲珑心碎片的手镯,这一顿饭似乎的确也算不了什么。
几人下车后便跟随幽狸和陈默的脚步,来到了凯维斯酒店的西餐厅。
餐厅的装潢是典型的西式风格,很容易便会给人一种身在异国的感觉。
大概也是因为消费水平过高的原因,餐厅里的人并不多,大多应该都是住在酒店的房客。
但人少有人少的好处,至少环境会惬意舒适得多,服务也会更加地周到细致。
餐厅里有一位身着燕尾服的外国人在现场演奏着小提琴,琴声悠扬悦耳,很是动听。
幽狸和陈默就坐在距离小提琴演奏者最近的一桌,为避免暴露,落千临他们选择了坐在角落。
落千临始终注视着陈默的一举一动,生怕他对幽狸做出什么轻薄之举。
说起来,落千临跟幽狸认识也有段时间了,却从没单独跟她吃过一顿饭。
而这个陈默,刚认识不到半日,就已经享有这样的特殊待遇了,这让他怎么能不气?
可话又说回来,真要让他带幽狸来这种地方吃饭,只怕他连饭钱都给不起,只会更丢人
“喂,千临,你没事吧?怎么表情这么狰狞啊?”叶薇用手肘捣了捣落千临,继而问道。
“有吗?我只是觉得,像我这种穷二代,实在不懂你们这些阔少爷和大小姐的生活,也欣赏不来这家店的格调。”
落千临在说这话时,还稍带着几丝感慨的意味,他从小到大的日子过得都不富裕,手里也没多少钱。
平日觉得能吃只烤鸭,就已经是在改善生活了,哪有机会来这种高档奢侈的地方。
以前倒也没觉得这种日子有多憋屈,可自从认识了幽狸、李邺和叶薇之后,他才发现穷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但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依靠了,他不能像李邺和叶薇那样,身上带的随便一张卡里都有大把的钱。
也不能隔三差五地就给自己喜欢的人制造惊喜,哪怕只是一盒栗子糕,他都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送到幽狸的手里。
突然有那么一瞬间,他会觉得自己跟他们根本就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你不懂,可以让你的孩子体会体会成为富二代的感觉啊!”
叶薇还真是一语惊人,不过,听她这么一说,落千临倒觉得挺有道理的。
‘可是我喜欢的人是幽狸,且不论幽狸会不会接受我,即便我们在一起了,人和妖也不会有孩子的’
落千临胡乱想着,飘忽不已的视线也不知不觉地停留在了残冥的身上。
虽然半妖是千万年难得一见的人与妖结合的产物,但这至少说明,希望还是有的。
残冥将脸一侧,刚好对上了落千临迷之微妙的表情,两人相视一眼,空气在这一瞬间便突然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