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几人一起吃饭时,李邺的眸光总是有意无意地往幽狸的手上瞟,似乎对那条稍有些廉价的手链很是不满。
叶薇则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看样子,经过今天的独处,她和残冥之间的感情又得到了升温。
爱情还真是一件奇妙的事,会让叶薇这样的女汉子变身柔情小女人,也会让残冥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变得有人情味。
可爱情真的就有那么伟大吗?至少在幽狸看来,残冥并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动情的人。
“幽狸,你的这条手链在哪儿买的?看起来挺别致的。”叶薇边吃着饭,边问道。
“这种东西,能被幽狸看中,也算是它的荣幸,幽狸,听说这些地摊货用料都很廉价,对皮肤不太好,你还是少戴为妙。”
李邺假装不知道那条手链是落千临送给幽狸的,毫不留情地将其贬低了一顿。
“哪有你说的那么劣质,既然能拿出来卖,质量未必能保证,但安全应该还是说得过去的。
再说了,幽狸天赋异禀,才不会惧怕什么有害物质呢,不过,会褪色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幽狸,你什么时候也喜欢起这些平民的东西了?我记得你好像不喜欢戴首饰,今天那条珍珠手链还是我临时买的呢!”
叶薇不知道那是落千临买的手链,说起话来难免随意了些,但却是比李邺好多了。
听着他们所说的话,落千临心里自是不好受,可在这种场合下,他也不好将实情说出来,只能不言不语地埋头吃饭。
“我就喜欢这种地摊货,比那些真金白银戴着舒服多了,李邺,你这是在暗讽我吗?”
往日里少言少语的幽狸难得地发了一次声,这不仅让李邺感到诧异,就连落千临也大吃了一惊。
他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会帮他说话。
虽然其他人不知道手链的来历,可他心里仍是生出了一种被自己喜欢的人维护了的温暖感。
相比于落千临的暗喜,李邺心里却是炸开了锅,此时此刻,他恨不得直接冲着落千临的脸招呼上一拳。
他心中的那股危机感也越来越明显了,像是能预感到自己命中的劫难一般,他认定落千临就是他此生的宿敌。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一定要想办法扳回一局!’
李邺强压下心头的怒意,眼下还是先安抚好幽狸的情绪比较重要。
“怎么会?只要是戴在你身上的,哪怕是草戒花环,也会美不胜收。”不愧是文化人,李邺无需思索便能口吐金花。
“明天就不用你们跟着了,都去拍卖会场踩踩点,谨慎些,别暴露了自己。”幽狸没有接李邺的话,转而说道。
“一个都不用吗?虽然陈默是一介凡人,可也难保他不会心生邪念,还是让叶薇跟着你吧?”
落千临始终不太放心让幽狸一个人去应付陈默那只色狼,可主动请缨又显得有些刻意,所以他推举了叶薇。
“就是啊,万一发生什么突发情况,我也能随机应变,你一个人去,实在有些冒险。
如果要保证不暴露身份的话,你在陈默面前就只是一个弱女子而已,任何奇怪的举动都不能有。”
叶薇也很赞成落千临的提议,虽然她很想跟残冥一起行动,但总归还是要顾全大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