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成星宇早就醒了。
第二天还是第三天?
满屋子的医生和护士走来走去,人影幢幢,晃得他脑袋疼。
他其实,就是不想睁开眼睛,不想看这个空荡荡的世界。
梦里多好了,满村的樱桃花都开了,小蜜蜂嗡嗡嗡地飞来飞去,那个带着白色面网的女人弯着腰给蜜蜂分箱。听到他叫她,她站起来,就那么看着他……
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六天?还是第七天?
清晨阳光应该是不错的,眼前混沌明亮的一片。
两个护士在给他换液,他听见她们小声说着话。
“听说好大一堆炸药呢。如果爆炸了,估计会死很多人。”
“是啊。才跟咱们差不多的年纪,如果是我,我可能就做不到。”
“唉,”一个护士吸吸鼻子,说:“一会儿灵车会在咱们医院门口经过,咱们去跟主任请个假,楼下花店买束白菊,送送她吧。”
“好,我也去。”
房间里重新陷入安静,成星宇躺着,听见液体一滴滴,滴进血管的声音。
他活了,她却死了。
这对当时在场的很多人来说是另一种新生,对他来说,却意味着另一种死亡。
有人说,他们都是夜游的神,行走在白天与黑夜的边缘,一手抵挡黑夜,一手召唤黎明。因为夜幕巨大,他们需要凭却全力,所以,身体永远处于黑夜的那一边。
沐着无边夜色,遥望朝阳初升。
只有在他们死的那一刻,他们之中少数的人才会被举到太阳下,短暂地接受阳光和眼泪的洗礼。而多数,死了就是死了,没有葬礼,没有哀悼,甚至墓碑上连名字都不能有。
成星宇不知道自己爱上的是一名英雄,如果知道,他发誓……
一定会在她活着的时候加倍地爱她,而不是在她死后,去墓地抚摸她冰冷的照片。
脚步声响起,有人走进来。
嵌着警徽的帽子脱下,放在了成星宇床头的桌子上。
“你还不醒吗?”
浑厚深沉布满疲惫的男中音,是邵勇。
“起来吧,在这样躺下去人都要废了。”
啪的一声轻响,是打火机的声音,邵勇在医院病房里点了一根烟。
“既然不起,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烟味很冲,故事很长。
邵勇说,在东山那边的一个小镇上,有个小女孩,九岁的时候,爸爸殉职,妈妈殉了情。她从小跟着清贫的伯父伯母长大。伯父家还有个跟她同岁的妹妹,他们一起上学读书。高考时,因为女孩子成绩优异,学校帮她申请到了一笔助学金,没想到却被伯母给了妹妹。女孩因此辍学,出外打工。就在那一年,她意外收到了来自遥远的边境城市的一笔汇款。不多不少,正好够她一年的大学费用。后来,女孩一边打工一边复读,第二年重新参加了高考。他没有按照给他寄钱的那位叔叔的期望去报考一所师范学校,以后安安稳稳地当一名人民教师,而是报考了一所警校。
很多时候,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
邵勇吐出一口烟,笑一下,“俗话不是说嘛,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缉毒警察的女儿,能是孬种吗?”
邵勇回忆着那段青葱岁月,“叶凌刚入学那会儿身材纤瘦,像一颗小豆芽。因为先天条件的欠缺,她比其他同学都更刻苦。”
大学毕业后,邵勇回家乡做了一名警察,而叶凌却一张硬座火车票坐了十几个小时去了那个边陲小镇,找到了那位给她寄钱的叔叔。
叔叔姓付,是他爸爸生前的战友。
她的执着,很怕人。老付想尽办法也没能把那个眼眸清亮执着的女孩子给撵回来。
几年的打磨,她变得更加胆大心细,应变能力也强。她扮演过失足少女,卖菜大婶,街头混混……协助老付他们揪出了一个又一个贩毒团伙。
直到最后那次,她负责联络的那个人,把他们一起带进了万劫不复……
最后时刻,老付把她推进了一个枯叶覆盖的地下溶洞。透过枯枝败叶的缝隙,她看见那个之前她联络过的、脸上有疤的线人把老付踩在地上,抵上了冷冰冰的枪……
她想冲出去,老付却努力地向她摇头,之后微微一笑,枪声响起,老付的表情定格在最后那抹笑容上……
之后,她来到了河西,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叶凌了。叶凌死在了那片湿浊的热带森林里。
再到后来,赫美集团少东成星宇被绑架,邵勇他们设计抓住了绑架案的主谋,那个街头混混路平安。审讯时,邵勇突然发现,这个小混混的五官和身材竟然跟叶凌有着七八分的相似度,如果刻意模仿,再加上一些易容术,简直可以以假乱真。于是,他联系上了当时已经改名换姓以送快递为生的叶凌。
“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特么操蛋的决定。”
邵勇一米八几的汉子,在病房里哭得像个孩子。
“叶凌看过我发给她的照片以后,答应扮演小混混路平安,联系上对方的其他参与人员,找到他们的老窝,把你救出来。”
所以,之前开车引路、拿油桶砸车的人是小混混路平安。两天后,从仓库里把成星宇救出来、骑摩托车带他狂奔的人,已经是叶凌了。
“事情到这里,一切都很顺利。叶凌只要把你交给家人,就可以悄无声息地回去送她的快递了……”
意外出现在叶凌发现成星宇的家人对昏厥在门口的他不管不顾之后。她担心他会被冻死,同情心一动,重新载上他,送去医院急救。
叶凌没想到会在医院里撞见路爷爷。那一天,邻居家女人突然早产要生孩子,她家男人不在家,好心的路爷爷套上毛驴车送女人去医院。
路爷爷在医院看见自己孙女也很意外,认定成星宇是被她打晕的,气得揪住她就打,引来产妇的一堆亲戚围着劝解。都是一个村的,互相都熟得不能更熟,所有人都看见了路平安。
可是,邵勇却突然打电话给她,说:“路平安死了。”
小混混路平安毒瘾发作,幻觉自杀,自残死在了拘留所。
也就是说,同一时间里,一个路平安已经死在了拘留所,一个路平安却活生生地在医院里被爷爷恨铁不成钢地打骂。
这就叫骑虎难下吧?
路平安冷静下来想一想,问邵勇,“我能不能把路平安继续扮下去?”
邵勇不理解,“为什么?”
路平安当时说的是,没法向人家亲人交代。后来邵勇才想明白,因为路爸爸是养蜂人,每年会有八九个月的时间在外赶花,他们蜂农常去的一个地方,跟老付和叶爸爸牺牲的地方很近。她是想找到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
人命关天,不能想当然地草草了事。邵勇没办法,找来了路爸爸。
路爸爸对自己那个成天在外惹是生非,吸毒赌博无恶不作的女儿早已恨得牙痒痒,突然听说她吸毒致死,一时崩溃,又疼又气,又哭又骂。
然后,邵勇把路平安带了进来,小心地说:“路爸,还您一个这样的女儿,行不行?”
路爸生性豪爽洒脱,从起初的丧女之痛里走出来之后,发觉这个新女儿又懂事又能干,帮着他分担了不少家事,俨然已经是家里的半边天。而且,爱读金庸的路爸颇有一些保家卫国、除霸安良的侠义心肠,隐隐约约地感觉自己是在为祖国和谐大计做贡献,所以,就帮着这个新女儿,瞒住了家里其他人。
那几年,两个人互相帮助,浪迹天涯,叶凌一边帮着路爸赶花放蜂,一边寻找刀疤脸的蛛丝马迹。
只可惜,好景不长,因为金鹏怀疑“路平安”私吞了赎金,几次逼迫索要无果,设计报复,制造车祸,导致了路爸意外身亡。
“之后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路平安搭档路旺顺出门赶花,路上跟你相遇……”
邵勇的烟抽完,故事也讲完,他拿起帽子戴上,起身,把一枚戒指放在了成星宇的床头。
“火化时从她手指上摘下来的,留着做个念想吧。按照遗愿,她的骨灰就安置在福禄村路家墓地,挨着路爸。等你想醒了,可以去看看她。”
邵勇走了,成星宇慢慢睁开眼睛,一点一点适应着外面的阳光。
几天昏昏沉沉,阳光跟那一年的雪光一样刺眼。
那一年大雪地里,她穿着大花棉袄裹着大红围巾,赶着小毛驴送他去福禄村时的样子,记忆犹新。原来她那件翠花式儿的大棉袄,是她穿的邻居大婶的啊!
成星宇支撑着身体坐起来,扭头去看,床头那枚戒指下还压着一张照片,他拿起来看,是一张穿警服的正装照,照片上的人,眉目清秀,英姿飒爽。
原来她以前就是不爱笑的啊!
问:为何警察正装照片不让笑?
答:因为很可能牺牲的时候,那张照片要用作遗像。(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