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怎样?”且看他如何在自己的面前秀恩爱,于得水双手抱臂,不满的问道。
“我得送她一件礼物。”摸摸全身,除了一把枪,三颗子弹,真没有可以拿出手的东西。
“那山都是野花,你去采啊,又没人拦着你。”
“野花寿命太短,没一会儿功夫蔫了。”
“到昆明你再给她买束新的不成了?”秀恩爱,秀你个大头鬼,于得水在心里嘀咕道。
顾莫看看他,一本正经的问道,“你有钱吗?”
呃……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他们的钱都在宋曼身,在掸邦买东西没钱,都是他街偷一些打手身的钱来糊口。
“我要自食其力,给晓晓弄个永久流传的礼物。”
顾莫兴奋的搓着手掌,他现在可以确定,那颗闪闪发光的东西,有可能是颗野生钻石。
“哎呦我去!你这是啥运气啊!”
于得水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这么大的一颗白色钻石竟然没看见,到便宜了那个到处撒狗粮的家伙。
“见面分一半。”不行,脸皮一定要厚,不然连骨头渣都吃不到,于得水面不改色的伸手要到。
“你要它干啥?你又没有老婆。”太阳底下,纯净的钻石射出一道耀眼的光,五彩缤纷,十分的好看。
“我将来会有。”
“有你自己想办法弄,这是我发现的。”顾莫挑挑眉,英俊的脸浮出一抹嘲讽的笑,气得于得水想动手去抢。
“打又打不过我,你还是想想你丈母娘现在在哪儿吧。”看穿他心思的顾莫邪魅的笑着,瞬间,于得水的脸垮掉一大半。
“你……你能看懂我的心事,我的本事,你……你都学到了。”
欲哭无泪的于得水绝望的看着头顶瓦蓝瓦蓝得天,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也加油,争取早一点学到我的本领,那么接下来的时间,你可以用盯着脚下的沙子来打发,说不定走了狗屎运,能捡到一大块金子。”
天黑,两人终于走出丛林。
站在一个简易的窝棚前,顾莫努努嘴,对于得水使了个眼色。
于得水会意,悄悄接近没有门窗的草棚,里面有张简陋的木板床,面躺着一男一女,皆衣不遮体。
窝棚边有辆破旧的摩托车,顾莫要打的主意正是这辆极有可能散架子的交通工具。
看样子两人刚做完人体运动,草棚里鼾声如雷,还有浓重的酒气。
两人悄悄的推走摩托车,等离开有十几米的距离,顾莫用力一蹬,摩托车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喷气管喷出一团黑烟,蹭的一下窜出去老远。
坐在后面的于得水回头瞅了眼跌跌撞撞撵出来的男人,心里暗叹:老兄,怪怪你撞见了顾阎王,这家伙运气好的爆棚,别要你的破摩托,回家搂着你老婆抓紧时间造小孩吧。
离晓晓打电话过去25小时,顾莫确确实实的回到了昆明。
一路于得水的屁股被零件丢的七七八八的摩托车给搅烂,屁股蛋生生磨掉一块皮,血水都把裤子给牢牢粘住,一动疼得浑身发抖。
“啧啧,人家都说屁股的肉最厚,我才知道得水兄这个地方是细皮嫩肉。”
“滚犊子,你试试坐在一根烫红的铁管是啥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