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章 各自的本命之物
作者:步千川      更新:2019-10-04 22:31      字数:2179

棉滚滚走的符篆之道,但它钻研最多的是为永恒加固符,这个事情,余叨是非常清楚的,且余叨还清楚棉滚滚那边做那融合凝显的确确实实就是永恒加固符。

至于环绕棉滚滚那处的玄妙文字,余叨是不认识的,但他是知道陆苏安是在结合《新月环山功》创制功法的事情,就能猜出那些个文字与那功法是大有关联。

余叨不笨,小小年纪就借着霸王的名头,为丰裕镇的渔民谋利的他,也是有他的智慧的。

结合棉滚滚那边的情况,他已有明了,便是此时此刻,修习修炼陆苏安教出的师门绝技,对陆苏安的帮助才是最大。

但就是……余叨真的很是想要施展雷公法相啊!

余叨是有家学渊源的,他本身又是天生的雷神之体,而在这么一个动用什么必然对那什么有着无法想象的好处的时刻,雷公法相这一手段最适合他不过。

“可就是……”余叨不能忽略了陆苏安那边的所需。

余叨就在犹豫,就在犹疑。

虞妤若与陆苏安一行相处也算有些时间了,不说了解陆苏安一行的每一个人,至少清楚每个人的大致喜好和个性。

余叨此人,那份对家学的执拗,对自身雷神之体的抓住不放,虞妤若是自然而然的明了的。

虞妤若这边,确切的说是白小袄这边,白小袄跟着陆苏安所学的师门绝技就一样,就是【焚天】。

白小袄也一脚踩出了【焚天】,可就是【焚天】的焚天之火构成的紫焰方柱在这个时刻是非常的巨大的,巨大到白小袄踩了一脚的【焚天】就没有办法踩出第二脚。

这样的时候,白小袄是不可能像棉滚滚那样重复一件事情的,因而白小袄得了冥冥之中的指引的,就往【焚天】的紫焰方柱之中丢她所学的火系法术。

如此的行为不照样有引得紫焰方柱本命化?而且劳什子的玄妙文字玄奥文字什么的,照样是有凝显的。

白小袄能如此,余叨为何不能做相似的行为?

无非就是做个顺序颠倒,由先出师门绝技变成后出师门绝技。

具体到余叨的身上,也就是先凝显雷公法相,而后在雷公法相罩身的状态施展学自陆苏安的师门绝技。

余叨没有想到此点,还在纠结,虞妤若只得进行提醒,避免余叨浪费了此刻的偌大机缘。

余叨得了提醒,微微错愕,错愕过后也是恍然。

的确,此情此景,没说不能先起别的手段啊!何况雷公法相不也是陆苏安教的。

余叨就当即行动起来。

就是余叨的行动,稍稍有些受扰。

余叨是第一个拜陆苏安为师的,却非第一个跟着陆苏安学习的,但他又是跟着陆苏安学得最多的。

可以说,除却毫无天赋的永恒加固符和【焚天】以及劳什子的【画地为牢】,剩下的【北雁南归】和【分剑诀】,余叨都有涉猎。

话说,当初余叨连【分剑诀】都不愿学,还是陆苏安强行要求他学习的,而【北雁南归】,余叨更是以自己不用刀为借口给强行否定了。

话说,陆苏安收了六个徒弟,就该有六样师门绝技。

的确,是有六样,这第六样就是【摘心术】。

【摘心术】是近战手段,余叨的近战手段有着赖以成名的【雷神指】,就没有做那理会。

甚至可以说,余叨之所以修炼【分剑诀】和【北雁南归】,也是为了从中找到精要,而后融入自家的家学手段里边。

所以说余叨在此时此刻甭管是施展【分剑诀】还是施展【北雁南归】,都找不到感觉。

这就很令他悲伤了,也很令他丛生焦急。

与余叨相比,对【摘心术】充满了喜爱的近战人士雾凝裳是重复重复又重复的练习【摘心术】。

雾凝裳是被废掉了修为境界的,因之遭受重创的经脉和丹田以及五脏六腑,还是在陆苏安拿出的化仙水的作用之下才得了缓慢却十分有效的恢复。

雾凝裳的【摘心术】就是纯粹的以尚且虚弱的肉身来做施展,而且还是徒具奇形,不带其威的施展。

但是这样的施展,也是有效果的。

摘心摘心,摘取敌人之心。

这都摘了敌人之心了,于此等异象之中,即便是徒具其形的【摘心术】,它的每每一次施展就强化一次雾凝裳的心脏。

换句话说,继续这样的下去的话,雾凝裳的劳什子的本命之物,赫然就是她的心脏。

事实也的确如此。

是随着【摘心术】重复重复又重复的施展,雾凝裳的心脏愈发的强大,而后就有了心脏的虚影的投影而出,更有劳什子的凝显的玄妙文字的附着其上。

“小公主这是……”不得不说,雾凝裳那边的变化,孙嬷嬷是见了无比的惊讶,惊讶之余也觉得雾凝裳这位小公主的拜陆苏安为师是拜对了的。

小公主?就是小公主!

雾凝裳的母亲是大公主,孙嬷嬷唤雾凝裳的母亲也是唤的大公主,到了雾凝裳这里,劳什子的霓裳公主的称呼。孙嬷嬷是不喜欢喊的,就是以小公主来做称呼。

雾凝裳的心脏成为了雾凝裳的本命之物,雾凝裳今后只要摆脱了魔界魔族的侵扰,是必然能够成为一代强悍武修的。

就是武修!孙嬷嬷不认为雾凝裳都拜了陆苏安为师了,还得当个劳什子的凡人。

至于雾凝裳当初勤修苦练的《方孔之术》,这玩意,孙嬷嬷觉得,有了陆苏安新创的功法,《方孔之术》不练也罢。

雾凝裳的进展顺利,李谨言的进展也是顺畅。

李谨言的拜陆苏安为师也是怀揣别样的目的的,但他的秉性,或者说誓要带走余叨这个被他误认为是弟弟的人,并且将之保护起来的执念,使得他在【画地为牢】这一符篆与阵法的结合体上有着超高的天赋。

话说,莫非李谨言是想将此【画地为牢】练得高深过后,用它把余叨给圈养起来?

不管是与不是,李谨言的【画地为牢】,一重一重的叠加,已成本命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