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是九州最强的一个帝国,坐拥着九州最繁荣的三座大州:徐州,荆州,扬州。
中原南方的经济一向走在三大运朝的前列,大夏的经济自然也走在了前列。
荆州与大唐凉州接壤,虽然两国之间的关系不算太过友好,但这无法阻挡边境走私商人的贪念。
毕竟,利益才是当代商人的第一动力。
荆州南郡的江城小客栈里,一队商人走了进来。
他们服饰生辉,腰上悬着的玉坠上镶金带银,走路硕硕生风,着实的是十分有腔调。
一眼看去,便知道是一群靠着走私讨了大便宜的暴发户。
在客栈中,靠门的位置有一桌子人,一行人共有五人,皆是身配长剑。
五人中三男二女,男的俊秀,女的靓丽。
这五人只是拿眼一搭,就能看出一股子大门大派的傲气。
“师姐,你看那些暴发户,真是讨厌,一个个说话间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一般。”
看上去最年幼的年轻女子向着身旁的,看上去略显成熟一点的女子说道。
“管他们作甚,不过一群浑身上下皆是铜臭的商贾(贾:在这里念gu三声。)罢了。”
方苑看着自己的师妹,清冷的声音中丝毫没有掩饰对于商人的鄙视。
五位大门派的弟子俨然一副众生皆醉我独醒的架势。
中午的太阳很毒,从窗外照在了靠窗那一桌的桌面上。
那一桌只坐了一位身着黑衣的年轻人,桌上亦只放着一壶烈酒,一碟切片牛肉,一把花生米。
靠手的一边放着一把破旧的铁剑,甚至剑鞘都已残破不堪。
年轻人的外貌平平无常,谈不上英俊,菱角分明的脸倒是有着股别样的阳刚与成熟。黝黑的面孔中,沉默与冷淡倒是令人映像深刻。
店小二内心对比了下,显然靠门的五位身着华丽的少男少女更值得招呼。
喝了口壶中的烈酒,黑衣少年双眼却一直紧紧的盯着窗外。
他在被追杀。
从大唐的凉州,到大夏的荆州,一路上那个女人一直孜孜不倦的追着他。
不过也是他自找的,谁让他没事跑去了永夜圣殿,企图刺杀月王呢。
结果便是月王还没见到,自己就被凤鸾那个女人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到底还是实力太差。”
年轻人没有后悔,他按耐了心中压抑了十年的仇恨,他怕自己再次不自量力的自寻死路。
死不可怕,死的毫无意义才是最可怕的。
而他,因为一个愚蠢的举动就差点毫无用处的葬送自己的命。
“嗯?”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窗外的街道上,缓步走来一个身着金色的凤冠与飞鸾霞衣的美丽女子时,他握紧了手中的剑。
那名女子走进了客栈,一路上,她都在追杀那个不知死活的人,那个名叫叶枫的作死少年。
现在,她要休息一下。
而窗口的年轻人,也就是叶枫,此时的他强迫自己不去看凤鸾,因为他知道,只要他的视线注视到她,自己就会被发现。
“诶?师姐,你看那个大姐姐好漂亮啊。”
靠门的五人则没有叶枫那许多的顾忌了。
“嗯,确实有几分姿色,不过她的手指好像少了一只。。。”
原来凤鸾的左手食指上套了一个金色的指套,从她的动作来看,她的左手食指是缺失的。
而听到有人讨论她的手指,凤鸾便感觉自己左手的断指处隐隐作痛。
那个该死的混蛋!
一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而被叶枫切下一根手指的凤鸾,就感觉自己的火气蹭蹭蹭的往上突。
“哼,你们的长辈没有教导过你们,不要随便议论别人吗?”
凤鸾的真气一荡,扫向了靠门的那桌年轻人。
顿时,他们桌上的碗碟都像是遭到重击一般的炸裂,饭菜汤汁更是溅了他们一身。
客栈的老板看到这一幕,吓得躲进了后厨间中。
店小二则是用着尖细的嗓子喊着‘杀人啦!’的声音,接着也跑了。
客栈的客人们唯恐惹事,纷纷逃离。
叶枫也拿起了剑,想要趁乱离开。
“嗯?!”
不想,夹杂在人群中的叶枫还是被凤鸾发现了。
“可恶的小贼,拿命来!”
凤鸾又惊又怒,她手中划出一道半圆,数道红色的真气如同一道道利剑刺向了身处人群中的叶枫。
叶枫眼见跑是跑不了,当机立断的拔剑甩出一招‘袖里青龙’。
无形的剑气与赤红的真气相碰,爆发的力量将四周的桌椅震的粉碎。
正当凤鸾要去一举拿下叶枫时,五道人影冲了上来。
“妖女拿命来!”
原来是那五个恼羞成怒的年轻人。
大庭广众之下,自己被人泼了一身的菜汁,这能忍的了?
于是五人愤而向着凤鸾发起了进攻。
凤鸾一时之间没有料到这五人如此头铁,居然敢来阻挠自己,顿时怒不可歇。
本已做好拼死一搏找机会跑路的叶枫也是微微一愣,随即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有人替自己顶锅也不是自己求着他们顶的。
所以说啊,年轻人,终究是太年轻了。
跟着人流来到街上,叶枫加快步伐,这个城市已经不安全了,他要尽快离开。
原来自从十年前燕云离开之后,叶枫便独自一人在凉州闯荡。
年幼的他在最开始也是处处受制,但是在剑法和内功都有所小成后便不一样了。
有实力与没实力的差距大的很。
他在这十年里,自己苦苦摸索,为了稳固根基,小小的一个九锻身他用了近乎两年的时间。
不过都是值得的,他成功达到了九层。
直到现在,叶枫已然是个洞天境的小高手。
虽然这境界相比同代的天骄们略有不足,不过叶枫从未有过一丝的气馁。
就在三个月前,他决定去搏一搏。
叶枫悄悄溜进永夜圣殿,他要刺杀月王。
但是他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仅仅是在永夜圣殿的外围,他就被发现了。
随后便是老生常谈的追杀与被追杀。
不过让叶枫心中不那么难受的一件事,毫无疑问就是凤鸾的手指。
叶枫在与凤鸾过招时无比侥幸的,一剑削去了凤鸾的一根手指。
这也是凤鸾为何从蛮族追杀他追到大夏的原因。
而叶枫也不是一点收获也没有。他从最初的洞天初境,在这长达三个月的追杀里竟然稳固了境界,还晋升到了洞天二层。
当然了,还有个收获便是凤鸾手指以及对于武道圣地的认识。
不到不灭境,是不可能与一个武道圣地掰腕子的。
而且这个不灭境,得是古帝歂顼那种真正无敌的不灭。
叶枫的路,还很长,最少在这之后近十年里,他要避免与武学圣地产生冲突。
可能现在的叶枫也没有想到,不久后的自己,成了各大门派追讨的人物之一。
当然了,这都是后话。
现在的叶枫深知低调做人的重要性。
他不急不慢的走在江城的街道上,一边思考着如何摆脱凤鸾,一边想着自己的下一顿如何解决。
实话说,若不是在客栈里发生了那种意外,叶枫那顿饭是准备吃霸王餐的。
他一路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但是终日吃霸王餐到底是不太好的,所以如何合理的吃霸王餐就成了叶枫现在的主要难题。
对了,还有凤鸾。
自己跑是一定跑不过她的。
这个事在这三个月来,叶枫已经明了了。
若不是自己的体质原因,所以真气远超同境界的人,恐怕早早就被凤鸾拿下了。
大夏不比大唐的凉州和蛮族,那里到处都是山峦丛林。荆州这里大都是平原,若是在这里与凤鸾拼斗脚力与躲猫猫的能力,恐怕是凶多吉少。
“何不反其道而行之?”
叶枫脑中猛的闪过一道灵光,自己就待在这江城之中,凤鸾必定觉得自己会如同那三个月一样奔逃,到时候她绝对会追出城去。这样自己不就甩掉了她?
想到这里,叶枫反而不急了,现在在这个偌大的江城找个地方躲着才是当务之急。
不得不说,江南水乡与充满了粗矿不羁的凉州有着很大的区别。
塞外烈风怒马,江南春雨杏花。
这里的人同样也是如此。江南人的诺诺软语与凉州人的豪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起码,在进入大夏吃霸王餐时,江南人是一脸茫然,接着便是和自己理论,和你讲道理。而凉州人就不会这么做,他们会直接拿着菜刀和你拼命。
那么现在首要的问题便是自己的吃饭问题。
一路走着,叶枫到处寻找着能让自己混口饭的地方,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闹区。
“比武招亲?”
看着那硕大的擂台,和人山人海的场景,叶枫哀叹一声。
这种太热闹的地方明显不是他要找的。
不过看到那些摆放在擂台下面的食物,叶枫犹豫了。
那些食物是给在这围观和参加比武招亲的人准备的。
如果在这混点饭吃,就得在这待会。
也罢,边吃边往兜里揣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脸面和基本的生存比起来,叶枫压根不会在乎。
况且他对别人的鄙视之类的情绪免疫力很高。
想到就落实,叶枫走到了长长的餐桌前,看着餐桌上琳琅满目的各种食物,叶枫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台上的那位组织者绝对是个财大气粗的人。
那么自己蹭顿饭想来对方也是不介意的。
叶枫一边在各个餐桌前流连忘返,一边喝着那些质地不错的好酒。这些酒,是叶枫平时舍不得买的。
小心翼翼的给自己的酒壶又灌上了满满一壶,再往包袱里带了一只烧鸡,十几个包子,叶枫准备走人了。
无视了周围人诡异的眼神,叶枫头也不回的准备找个安静的地方静静的练功,等凤鸾差不多走了再出来。
可是事与愿违,有时候你若是普普通通恐怕不会引人注目。但若是你的行为在人群中显得标新立异那就另当别论了。
而叶枫,无疑是个标新立异的人。
擂台上美丽的姑娘他一眼没看,却只盯着面前的餐桌。
乃至于连发起比武招亲的董家主都看着他时,他都没有哪怕看他一眼。
用一句话来形容:小子,你的特殊行为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虽然不大准确,但大意便是如此。
“那位少侠,请留步。”
董家主站了起来,开口道。
叶枫置若罔闻,只是脚下加快了步子。
他一点不想和这个什么劳什子的比武招亲扯上关系,更不想因为这里的事而让满城追杀自己的凤鸾注意到他。
叶枫甚至心底隐隐有了些悔意,明知这里热闹还往这里凑,这不是找事吗。
董旭一见叶枫头也不回的走,心下更是不舒服了。
白吃了我董家的东西就想跑?虽然那点东西咱们也不在乎,但是你这行为妥妥的不给我董旭面子啊。
想到这,董旭纵身而起,如同一只飞雁一般掠向叶枫。
“少侠既然不留步,那老夫便与少侠切磋一下。”
谁说江南人脾气好来着?一言不合就强行切磋的本事是一点没差。
叶枫无奈,回头一掌相迎,接着董旭的掌力飘扬而去。
看着远去的叶枫,董旭的手掌还微微有着发麻。
“好一个内力浑厚的少年郎,看他身后的剑,想必是个剑客。”
这么一想,董旭就有点想多了。
剑客,内力深厚,轻功卓越,难不成是江城南宫剑庄的英年才俊?
董旭一抚下巴上的胡须,心中有了想法。
他重新走上了擂台,向着擂台下的众人拱了拱手道。
“各位乡亲们,今天的比武招亲到此结束,大家见谅,见谅。”
众人见此也很识趣的离开,倒是没有惹事的。
董家在江城也是一方豪强,话语权自然是有的。
而董旭的女儿董芳却没什么好脸色了。
她狠狠的瞪了董旭一眼,扬长而去。
“这个不孝女,就是因为你这刁蛮的脾气才找不到好婆家。”
董旭见此气的是吹胡子瞪眼。
自己的女儿从小不爱女红爱刀枪,不喜琴棋书画却喜拳脚功夫。
这着实是让董旭头疼。
要知道女大当嫁,这样子的姑娘,能有人喜欢?
于是董旭便想出了比武招亲这办法。
自己的女儿什么水准董旭自然清楚。
能打败女儿的,要么得是大门大派的弟子,要么就是无门无派却天资聪颖的武道奇才。
不管是哪个,他董旭左右都是不亏的。
可惜,他从没有考虑到女儿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