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灵雨捻起一块银杏糕,道:“给我吃也就算了,你既然是要送给别人,肯定不能就这样拿去。”一盘算,想起老太太那儿原先做的食盒,便让霖竹去拿来。
霖竹拿来一看,是原先做的竹笼,一直放在库房里,一副有一十八个,分成六层,一层两盒,虽然是用竹片编的,但做工十分精巧。
“恰好能放上十二种点心,中间还有一个夹层,可以放一些你做好的枇杷膏和玫瑰露。只要清洗一下,在外面画上几笔,就成了。”宋灵雨道。
霜绛也抚掌叫好:“好!我来画四个,风霜雪雨。”她自幼学画,别的一无所成,倒是四时节气落入掌中。
宋灵雨善工笔,便选了梅兰菊竹,虽然有些落入俗套,但绝不出错。苏朝朝倒是想画牡丹,被宋灵雨一口否决:
“你画的那个,自然是要送到沈世子府上的,若画牡丹,不如青松来的合适。”
苏朝朝见她坚持,只好应了。
一行人并几个丫头,将竹笼在盐水中泡着,用软毛刷清洗过后,捞起来,黄昏时分用过晚饭,正巧干了,几个丫头围着火炉细细的描画。
霖竹研磨,备上颜料,又给宋灵雨添上脚炉。雅尔只顾看着火炉,时而往火炉里扔一个红薯,上面还放了一把玉米粒,一忽儿就听火炉里噼噼啪啪,玉米粒全膨胀起来。
霜绛扔了笔:“好容易有点意境,全没了。赶明儿这图都一股烟火气。”
宋灵雨与苏朝朝异口同声:“你就是又犯懒了!”
霜绛重新抄起画笔:“又不是送我的人情。我与雨儿累死累活,全算作你的人情。算怎么回事?”
苏朝朝道:“你如今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可全都是我的。更别提,还指望我给你找夫婿了。还不快些巴结着。”
霜绛服软:“好,好。再多画一副时有晴雨。”说完,果真又拿了一个在脚边。
作画费神,宋灵雨久病初愈,不到一个时辰便觉得有些困倦,便先回去睡了。苏朝朝正是少年心性,也觉得犯困,叫霜绛一同去睡。第二日起早,却发现霜绛趴在火炉边睡着了,炉子里还有些火星,地上一十八个竹笼摆了一地,昨日做剩下的十余个竹笼,全都被她画完了。
宋灵雨轻声问:“她这是一夜未睡?”
苏朝朝摇摇头:“是和我一同歇下的,多半是睡不着,又爬起来了。”
二人都知道她有心事,也不点破,叫她起来吃了点东西,她倒好,还伸手找苏朝朝要工钱。
霜绛睡了,宋灵雨和苏朝朝忙碌了一个多时辰,才收拾好了。
宋灵雨对着名单又重新检查了一遍:“怎么贺大将军的,倒有两份?倒不如多送一份给沈国公府。”
苏朝朝一冬天都没做过这么多吃食,恹恹儿道:“求人办事呢。再说,沈誉也不爱吃这些点心,送去也多半是沈夫人和恽沫吃了。”
宋灵雨哑然失笑:“你这个傻丫头,那又怎么一样呢?你说的也是,倒不如另外送一盒其他的去。沈世子近日都住在翰林院,天干郁燥,倒不如把你之前存的槐花蜜送一对过去。”
苏朝朝道:“也好。”便又找了一个红木盒,装了一对槐花蜜,一对枇杷膏,一对玫瑰露,和点心一起,先送到沈国公府。
杜氏听说苏朝朝要送礼,先派嬷嬷来了好几遍,问送些什么,又问需不需要添些别的在里头。最后按捺不住,自己过来了。
“朝朝啊,这既然是送到沈相府,要不再加些别的物事?光是点心,会不会太寒酸了些?”
苏朝朝问:“加什么?”
杜氏愣住,是啊,加什么?那库房里的,大多还是南漪和苏夜羽的家当,这些年,他们夫妇占着,却都不敢随意动用。银子虽然有的是,但苏义美胆小如鼠,又扣扣索索的,也不舍得那银子去重新置办。
就算舍得银钱置办,她杜氏什么眼光,还有些自知之明,只怕花了大价钱,淘换来的东西也入不了人家的眼。
苏朝朝道:“伯娘宽心,只是我给各家的姐姐送点点心而已。我这家中无人操持,谁又不知?再者,我家有什么东西,人家没有的?”她莞尔一笑,“恐怕,也只有我了。”
杜氏回了前院,心中如泼了一盆冷水:是啊,人家从始至终稀罕的,也只有苏朝朝罢了。及笄时虽说来了那许多人,却连话都说不上,几番的热脸贴上人家的冷屁股。
“这小蹄子……也就是命好!寻了个好肚皮,做了南漪的女儿!南漪,她也就是命好,她要不是南家的女儿,又算得什么?”杜氏回房,又发了好大一通狠,气的晚饭也没吃,晚上头晕脑胀的起来,却叫来儿子儿媳,日后对苏朝朝千万要再三避让,即便将来沾不上光,也决不能把人得罪过了。
苏义美还傻兮兮的做着美梦她算是看透了。这孩子的心性,心软、善良,也够决绝,要真惹急了,只怕她家将来,再没有出头之日。
大儿子不以为然,大儿媳一向听话,小二直说听从母亲吩咐,唯独这小儿媳孙茂贞撇撇嘴,道:“母亲早真心对人家,小妹妹未必不会回报。可您从前就打着别样的心思去亲近她,她那样玲珑剔透的人,什么不明白?如今是晚了,她只要不记恨,都算是瞧在过世的二叔二婶的情面上了。”
杜氏又气又羞,第二天就真的气病了。一连躺了好几日,最后听说苏义美要让苏蘅去主持年货,又气出了一身汗,第二天反倒好了,也算以毒攻毒。
苏朝朝备了两份,送到贺大将军府,另一份是转送君夫人的。隔日,将军府又有人送来冬衣,加上披风一共有五六身,针脚细致,绣法出众,一看便知是君夫人亲手所制。
这日,宋灵雨约了她出去,买些丝线回来打缨络,临出门时又被苏方氏叫了回去。苏朝朝只好拿着单子,与雅尔一同去。
刚买好丝线出来,便见路旁一匹枣红骏马信步踢踏,贺琅微微蹙眉,端方坐于马上。
阳光刺眼,苏朝朝一眼没敢认,一手拎着篮子,一手置于额上遮住日光,才认清了,果然是贺琅。
马儿往前蹭了几步,贺琅一伸手,勾起她手中的篮子。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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