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罗兹和格斯一前一后回去后,大家都知道白诗诗新结了伴侣,还是狼兽。
知道的那一瞬间,鹰族里大多数单身雄性的心都死了。
之前白诗诗只有三个伴侣的时候,他们这些兽就为了那最后一个位置争来抢去,打的头破血流。
现在可好了,便宜了狼族的兽。
也不知道狼族那兽到底有什么能耐,居然能将白诗诗的心给勾走。
不过,他们既然结了侣,为什么白诗诗不把狼兽带到鹰族来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大家很多天,就连格斯也感到疑惑。
趁着给白诗诗送水果看幼崽的嫌隙,格斯不经意的问了一句:“诗诗小雌性,你为何不将那狼兽带来鹰族?是因为狼族鹰族不和的关系,才没带来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不用担心,鹰族还没有小气到那种地步。你想将他带来尽管带来就是。”
格斯拍了拍他的胸脯,一副包在他身上的样子。
废话,他是鹰族的族长,这点小事是肯定管得了的。
起先格斯有怀疑过白诗诗新结的伴侣是狼族的那个族长,但后来想了想,又觉得不会是他。
虽然一开始就是狼族族长提出要求,让白诗诗过去住一个月培养感情,但格林那天去接白诗诗回来,也没有什么消息传来。
再说,如果夜恒真的跟白诗诗结了侣,以他们狼兽钟情的性子,不可能一连二十几天不来看白诗诗。
所以,格斯不认为白诗诗新结的伴侣会是夜恒,一定是其他什么兽。
此时白诗诗正给她肚子里的鹰崽出生编篮子,冷不防听见格斯说起她背上印记的主人,手一顿,尖锐的竹条便刺进了食指。
白诗诗吃痛,连忙将竹条拔了出来。再看过去时,她的指尖已经冒出了一颗血珠。
正准备拿兽皮擦一擦,白诗诗的手指便被身后突然出现的兽夺了去。
下一秒,一个温热湿滑的东西包住了自己的手指,将手指上的血珠给弄走了。
白诗诗仰头一看,原来是格林,而她的食指正被格林含在嘴里。
当着人家父兽的面这样做,白诗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将手指收了回来,红着脸说道:“这些就不劳烦您了,我自己会处理的。”
“这…”格斯有些疑惑,但被他儿子那么一瞪,话又收了回去。
虽然不知道白诗诗为什么不肯将她的新伴侣带回来,但她现在怀了鹰崽,还是要以照顾好身子为主。
作为族长,格斯一天的事挺多的,也不方便白诗诗这里多待,没一会就离开了。
格斯前脚刚走,格林就又把白诗诗受伤的那个手指头拿了出来。
好在伤到的不是什么重要部位,出了几滴血就没再出了。
刚才被白诗诗捂着,她自己都看不见口子在哪,只看见那里有一团乌青。
不过眼力极好的格林倒是看见了,去屋里拿了一小片治疗伤口的叶片出来。
然后放在嘴里嚼碎,便吐到了白诗诗的伤口处。
叶渣碰上伤口的那一瞬间有些轻微的刺痛,但也只有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