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歌在世界各地出过任务,可以说是各种类型的人物都见过一些。但她从没见过眼前这样的男人。明明长得挺白净俊秀的一个书生挺好,却跪在她面前哭得没有形象。不是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吗?更何况跪的是个女人。
而且,他看自己不答应,居然跪过来几步,抓着她的裙角擦起眼泪来。
“姑娘啊,小生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八岁的妹妹,若是你让小生我一人上路,万一再遇上劫匪,小生一人身死无谓,但叫我的老母和妹妹该如何啊……”
“等等,你妈妈八十,怎么有个八岁的妹妹?”
“哦,领来的。”刘惜之答得顺溜,停了一下又开始继续带着哭腔的“说唱”表演。把程歌烦得不行。
“行了行了。”程歌一把将自己的裙角扯了回来,看到上面鼻涕眼泪一大把忍下要把这块布片扯下来的冲动。她再次看了看身材瘦弱的刘惜之,暗自在心里叹气。
“先说好,让我带上你可以,但是路上都得听我的。你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要给我惹事。”算了,他看上去也就是个书呆子,应该也不会惹什么麻烦,就当日行一善了。程歌总算松口。
刘惜之一听破涕为笑,立刻从地上起来,“姑娘好心,将来小生一定重重答谢。”
程歌听了笑道:“不用那么‘重’了,留着照顾你八十的老母和八岁的妹妹吧。该上路了。”
招呼上刘惜之,两人离开树林,继续往北而去。
上次在禹州打了陈老虎几个,程歌怕行踪暴露,于是就专挑了山野小路走。路过城镇,也不过是买些干粮食水补给一下。
她看刘惜之衣服都脏兮兮的还有些破烂了,就到城里给他买了件衣服。这样,她身边的盘缠就所剩无几了。好在离孟国已经渐近了,到了那里可以再想办法。
而且别看刘惜之这个人虽然好像唯唯诺诺的样子,但是对于生活条件倒是挺能容忍的。这一路上也只有馒头清水吃,他也没有埋怨,一直还挺高兴。当然,如果他敢埋怨半个字,程歌立马就把他丢在山沟沟里不管了。
路过一些山路,程歌就会带着刘惜之进山碰碰运气。运气好的时候,他们可以抓到山鸡野兔这些,开开肉荤。烤肉虽然香,却淡而无味。程歌买干粮的时候就买了点盐巴备着。
她看刘惜之也是穷苦出身。因为有一次她抓兔子险些让它跑了,为了抓回来把手蹭伤了,流了血。刘惜之一看给她用帕子扎好了,然后主动就去宰杀兔子了。他放血剥皮的动作,一点都不亚于猎户。看来在家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类型。
讽刺的是,本来最不擅长厨艺的程歌在睿王府里跟余大胖学了不少手艺。路上的烤鱼、烤兔子、烤山鸡,做得喷喷香让刘惜之口水得不行。每次一看到有大林子,就怂恿程歌进去抓野味。
想不到她居然是用在睿王府学的东西,改善自己饮食呢。
这一天,程歌和刘惜之赶到了一座小镇,因为一路上许久没有像样吃过一顿饭,她就带着刘惜之找了家酒馆。前几日她多抓了一只兔子,卖掉了赚了些钱,所以就叫了几个像样的菜和刘惜之好好吃了顿饭。
程歌吃饱之后,把桌上的菜都推到了刘惜之面前。这个书呆子,看着清瘦,食量却是不小。
这一路他们一直都往北走,眼见风土人情都和威州曲郡大不相同,但问一问,都说离边境还有好些天的路程。这项国也算是地大物博,程歌也不知道距离孟国还有多远。所以她准备去问问酒店的掌柜。
酒店的掌柜是个老头,有点耳背儿。程歌说了好多遍他才听见。“什么?孟国?哦,过了我们这个城镇,再走个三四天的就到了。”
三四天?那不算太远了。
程歌正要向他道谢,眼角不经意间看到外面街上走过几个人,连忙背过身去。
糟了。竟然是海禄星。
记得那时海禄星也是关在牢房里,被她发现原来是项云龙指派了他监视自己。后来她才知道他原来是斥候营的人。算起来,这里距离洛佳关路途不进,他竟然已经追到了这里。说明从她逃离项云龙身边之后,他就已经派了人来追她了。
海禄星这个人非常精明,程歌不敢大意。她把额前的刘海和两鬓的碎发打散了遮住了自己的颜面,微微侧过脸看到海禄星正带着两个人向路人打听她的下落。不过,他暂时还没有发现她。
程歌走回到原先吃饭的桌子,刘惜之正好吃完最后一口饭,见她头发都遮了脸,奇怪道:“怎么了?”他知道程歌历来都不喜欢那些繁复的装扮,每天都把头发梳得光光的。
“遇上对头了,就在大街上”她眼睛一转,“你掩护我出去,我不能给他们瞧见。”
一听是对头,刘惜之兴奋……不,就“紧张”了。“哎呀,那我们快走吧。”这个程歌,也有害怕的对头,他可真要瞧一瞧了。
程歌把饭钱放在桌上,让刘惜之走在前面。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酒家。海禄星他们几个背对着他们还在问人,没注意这边,程歌长出一口气。
正在这时,海禄星突然就转过身来,看到了刘惜之和程歌。刘惜之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程歌身后,放在背后的手轻轻推了程歌一把。程歌会意,脚步不停,继续往镇外走。她不能加快脚步,否则一定会被海禄星发现,所以只能耐着性子一步步背对着他们走。
心里的紧张,让她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项云龙暴怒的脸。
刘惜之装作整理衣服,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海禄星站在他跟前。
“兄台,有事?”他问。眼睛却已经在猜测对方的身份。他阅人无数,眼光犀利,往往能看穿别人的真实身份。眼前这人看上去极为普通,但是不巧他的腰带里正好闪过一丝光芒。
只那一下,刘惜之就已经看穿了身份。要知道他对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很清楚,尤其熟悉各家各派的信物令牌。连军队皇宫里的,他都略知一二。
普通的令牌,在阳光照射之下都是泛白光。可刚才那光芒,是白中带微微一点赤色,极为特别。据他所知,护国将军项云龙麾下的斥候营归他的副将陈衍管辖,他们的通信令牌就会泛这样的光芒。
难道那女子居然和当今睿王,当朝护国将军有瓜葛?
这一发现,让刘惜之对程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纯粹是对事不对人。越秘密,或者越牵涉到大人物的事情,他越感兴趣。
“这位公子,不知可曾见过一名孤身女子经过?”海禄星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画像展开,刘惜之一看,上面不是程歌是谁?
只是画中的程歌眉眼柔和,更带女子娇羞之态罢了。
“没见过。这样清丽女子,如果见过,小生一定记得。”刘惜之满脸堆笑。
“那打扰了。”海禄星收起画像,拱手离开。他还要继续追寻下去。将军有令,找不回程歌,不得回军营。
刘惜之见他远去,自己反身去追程歌,心里挖取程歌背景的兴趣是越发得浓厚了。
看刚才的画像,下笔之人将程歌画得柔美动人。可他知道的程歌却英气逼人,她会笑,但是性子总是有些冷,完全没有柔弱女儿家的感觉。
初初遇到她的时候,她打跑黑白双杀的动作流畅,没有一丝累赘。这一路上,她抓鱼捕兔,动作也很矫捷。他其实不太能想象出她着长长罗裙,钗环罗珮的那种感觉。
所以刘惜之深信画像的人能画出她女儿家的娇态来,必是对她有感觉的。看那工笔流畅,必不是出自普通人之手。难道是护国将军项云龙亲自画的?但是不对啊。依他所知,项云龙是一代良将,却听说诗书琴画完全不行。
不过,这个世界上,表里不一的事情多了,没有经过他来甄别的消息,就不能称之为事实。
嘿嘿,待他探一探这个程歌,说不定能打听点什么出来。
哎呀,他喜欢打听的老毛病又犯了。
程歌出了镇子,就一直在旁边的小竹林里等着刘惜之。她手上一直按着匕首,就怕刘惜之把她的行踪暴露了,海禄星他们追过来。
不过警惕了很久,最后只看到刘惜之自己一个人慢慢踱了出来。
刘惜之出了镇子看到竹林,就知道程歌一定躲在那里。不过自己还是在官道上东看看西找找,好像很着急的样子。
程歌出来,拉了他就走。官道开阔也比较安全,但是鉴于海禄星已经追来了,还是再抄小路比较好,即使要多饶一些路,也没有办法。
看程歌拽着自己手腕疾步走着,刘惜之知道她心急离开,也就没有多说什么。晚上找了林子里一块空地落脚,点了火堆之后,刘惜之心里就痒痒开了。
他看了眼程歌,见她正抱着双膝看着火堆出神。于是就装出有些畏惧的样子,畏畏缩缩地问她:“程姑娘,那些人……到底是什么人呀?为何要在街上追问你的下落?你又为何避而不见呢?我看你一个女孩子家上路,是不是和家里闹翻了偷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