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也想不到的是,法兰沙会真的付诸于行动。
乘着夜黑风高众人酣睡的时候,法兰沙悄悄叫来了一名地牢里面较为高阶的地精,脱下了几十年未曾换过的魔法长袍,郑重地将它递到地精的手中,最后指向悬吊在中央的大铁箱子。
地精傻瞪着眼,口大大地张开,可略为粗糙的双手紧紧拽住魔法长袍。
两人指手画脚地交流了半天,地精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叫手下的地精搬来了许多木材,堆在大铁箱子的下面。当一队全副武装的地精闯进牢门,正准备押送他们进大铁箱子的时候,马尼异常神勇地击倒两名地精战士。他大脚重重地踏在一个地精的脑袋上,正要大喊振威的时候,一根毒针忽的一声从侧面插进了马尼的脖子里面。不到半分钟,马尼就幡然倒地,不省人事。胖胖的法兰沙和懦弱的埃迪拉子爵没有反抗地就乖乖束手就擒。三个哈克塞迁徙队伍里的大人物就被押进了被吊得高高的大铁箱子下面。
半天后,马尼才悠悠地醒过来。想了半天,才知道是被卑鄙的地精们用毒针麻醉了他。马尼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用双手用力地敲打铁箱子,擂得咚咚响。等到他的肚子叫得比人还厉害的时候,才悠悠又掏出几块藏在鞋底的金币跟一个满脸横肉的地精换了几个小得可怜的麦饼。
待马尼吃饱后,又扯开嗓子骂起来。
马尼就这样对着大箱子上的小窗口骂了三四天,终于也感到厌烦了。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对着法兰沙瞪着眼睛,责备道:“你不是说我们能出去吗?!现在倒好,窝在这里。”
法兰沙一脸无辜。
沿途是一些蘑菇形的巨石,和一些被草原的风沙刮得光滑的修石堆,里面有一些人住过的痕迹。一些绑着石块上乞求平安的破碎的布条也在风中飘荡。
连续两日,地精头领红将军领着十二号魔法师和易沙斯一路穿过沼泽,灌木丛林和光秃草地,由草原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来到沙漠与草原接壤的茫茫隔壁上。高空的秃鹫与雄鹰展开着健壮的翅膀翱翔在时而黄沙迷漫时而蔚蓝如海的天空中。
易沙斯骑在一匹粟红色的马上,神情忧虑。他不时看向前面的十二号魔法师,魔法师还是穿着灰黑色的魔法长袍,这两日也没说过一句话,就像一个在修道院里的哑巴。
一声嘹亮的叫声让十二号魔法师高昂起头,看向一只雄鹰。
“易沙斯,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讨厌吃狼的肉吗?”
这两日来十二号魔法师的第一句话让易沙斯呆了一呆,他看向高空的雄鹰,说道:“也许你对狼有感情,或者狼肉不合你的胃口。”
十二号魔法师忽然转过头来,头罩里的眼睛炯炯有神:“并非如此——我曾经葬身狼腹。倘若说有感情的话,那也仅是恨!我知道一种能让狼肉吃起来鲜嫩可口的烹饪手法,那可是地精们的祖传手艺。”
“易沙斯,狼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哈克塞的沙漠和草原上最寻常的就是狼群,它们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矫捷的速度,狡黠的性格;它们对抗着恶劣的气候,人类的捕杀,或者更强大的肉食者。一切就恍如生存在这一片草原沙漠的哈克塞人。”
“狼其实有一种记忆的本能。疼痛,仇恨,猎物,天气这些它们都能够记住。我曾经碰到过一支猎人队伍,他们射杀了一个狼群,仅剩一头雄狼。这头孤狼跟踪了猎人队伍,七天的时间里,猎杀了两个成年猎人,他们被啃得一根骨头都不剩。猎人们被激怒了——他们设下了一个陷阱,计划很成功。孤狼被成功射杀了。不过射杀它的猎人回忆的时候却说,这狼会笑——”
易沙斯勒住马,疑问地望向十二号魔法师。
“接住——”
十二号魔法师突然间从袖子里取出一样东西,朝着易沙斯扔了过来。
易沙斯一把抓住,发现竟是一把锋利的匕首,材料似是木块,更似岩石。匕刃上镌刻着复杂的魔法图形。易沙斯用手去划了一下刀刃,就被伤了一道口子,血慢慢的泌了出来。
十二号魔法师嘲弄地嘿嘿笑了几声:“狼怎么会笑呢?都快要死了怎么还会笑呢?”
“想知道为什么吗?”十二号魔法师突然间将头朝向易沙斯,头罩里面的两只眼睛冰冷残酷。易沙斯被这种眼神看着,心中抑制不住的产生一股深深的寒意。感觉魔法师此刻的眼神仿佛就是那孤狼的眼神。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全身被我施展了一个咒语。任何的铁质,银质武器刺中我,都不能伤害我。除了你手中的那把用精灵大陆上的铁娑树制成的匕首。它只要刺中我的心脏,我就必死无疑——这把匕首能伤害所有的魔法师,即便是魔法能力比我强上几倍的魔法师。”
易沙斯听罢,感觉思绪一片混乱。心中虽然有千百个念头,却不能贯穿成一条。他甚至不明白平常沉默寡言的十二号魔法师为何今天却对他说了这么多莫名其妙的话语。
一眼望去,迷雾之城就是一处古城的废墟。石墙破败不堪,稍稍用手触摸,便有砂土剥落。其中灰褐色的石灰岩石零散地散落在迷雾之城的边缘上。易沙斯很难想像到眼前这座不起眼的古城废墟便是传说中的迷雾之城。
“据说这里矿产富饶,城墙上镶满铜和锡。”易沙斯喃喃自语。
红将军看了一眼失神的易沙斯,嘲弄地哼了一声,道:“你在怀疑吗?为什么这里看不见一片云雾?”
易沙斯却摇摇头。
“就在几百年前,这迷雾之城原本是哈克塞草原上另一个种族——摩戈人的城市。时值精灵的魔法大军向魔族的大长老迪克进攻,迪克长老就将全部的摩戈人赶出了迷雾之城,然后他在摩戈人的城堡了弄了一些手脚。当精灵的魔法大军进入魔个城堡后,将逾二千人的队伍到出来时仅剩一千多。”
“这是一个源自精灵大陆的传说。”
红将军说完后,眼睛就瞄向十二号魔法师,仿佛在期待他这个从大陆精灵来的魔法师的解说。
“魔力的眼神使人进入催眠状态。”十二号魔法师仅说出了一句简短的话语。
在迷雾之城的边缘,却有几个垒起来的小山坡,上面尽是一些塔楼和小洞。看到魔法师和易沙斯迷惑的眼神,红将军忙解释道:“这些小山坡是以前绿将军命人垒起的,目的是想看清迷雾之城里面的结构和布局。”
“但当山坡高达十七丈的时候,我们发现只要山坡的高度一超过这个界限。迷雾之城就会刮出一道大风,硬生生地将山坡削平了。连站在上面的战士也被刮进迷雾之城里。”
十二号魔法师移步向前,沿着卸走上坡顶。放眼望向迷雾之城,一团乳白色的烟雾自中央慢慢驱散开来,移动速度渐渐加快。最后,乳白色的烟雾笼罩住整个视野范围内的城堡。
烟雾弥漫中,两个女吉卜赛人在众多的地精群里狂舞。
破碎色彩却鲜艳的裙子随着吉卜赛人女郎的肢体摇摆而飘荡,脖子上和手腕处都戴上了红色的花圈,也不知是哪个有点审美观念的地精弄来的。女郎如同火焰般跳动,突然女郎仰头发出一声响亮娇俏的笑声,一道亮光在一名地精手中一闪,一柄匕首嗖的打向女郎。女郎的头略微偏过,匕首堪堪从耳边掠过,铛的一声盯在女郎后面的湿润的泥土上。女郎用洁白的牙齿咬下手腕中的一朵红花,啐的一声吐在地上。红润的嘴唇微微一笑,晶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狂热。
顿时地精群里发出一阵叫好声。
法兰沙和埃迪拉子爵挤在小窗口盯着狂舞中的两个女吉卜赛人,眼睛贪婪地看着女吉卜赛人舞动的身姿。他们心中一半是赞叹,一半是怜悯。因为女两个女吉卜赛人迫于地精们的淫威,不得不在面对刀口跳舞。而每一天的量就是将手腕出的两圈红花一朵一朵地咬下来,知道她们躲过飞刀的数目等同与花圈里花朵的数目。
即便知道地精们的残忍和无情,法兰沙和埃迪拉子爵的脸上还是一片佩服的神色。也同时暗暗后悔,为什么女吉卜赛人在自己手下当俘虏的时候,自己怎么没想到如此调教这几个本来就能歌善舞的吉卜赛女郎。
突然,一名身形较为弱小的女吉卜赛人终于支撑不住,在咬下左手最后的一朵红花的时候,一把匕首不偏不倚地从她的脖子中央划过。只看到在火光照耀的泥墙上,一股强烈的液体从一个姿势美妙的女体中喷洒出来,而后,女吉卜赛人倒了下去。另一名吉卜赛女郎发出一声激烈尖叫,捂住脸不敢看到朝夕相伴的同伴竟然死在自己的面前。
地精们起初是一脸愕然,突然又发出一阵狂笑。在女人的尖叫哭声和地精们嘿嘿地狂笑中,火堆摇摇摆动。这时候,所有的人都发觉大地在颤抖震动,感觉最真切的莫过于被关在吊在半空中的大铁箱子里的法兰沙三人。趴在箱底睡觉的的马尼也被摇得东滚西滚,与四周铁壁连连碰撞。
突然间,山洞顶上的巨石纷纷坠落下来,狠狠地砸向地面。地精们惊慌地挤作一团,或者冲向出口。
“是地震——”埃迪拉子爵对着被撞得鼻青脸肿的马尼喊道。
然而,这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随着洞顶瞬间崩溃,泥沙卷着巨石宛若洪流泛滥般滚滚埋向所有的人。一名地精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原来它不小心被巨石压到了腰下的部分,血肉模糊一片,它痛苦地发出求救。可是,一向自私自利的地精们通常没有舍身救人的习惯。活着的另一名吉卜赛女郎眼里却喷出复仇的火焰,她用力抽出刚才杀死同伴的匕首,奋力地冲到地精的面前,然后双手高举,啐了一口唾沫在面临绝境的地精的脸上。她认得眼前这位露出绝望神色的地精就是杀死她同伴的凶手。她一面咬牙切齿地骂着杂种畜牲,一面双手高举着匕首,一刀一刀狠狠地朝向地精的脸上,脖子和胸口刺去。
∩是在刹那间,随着轰然一声,巨大的泥石流淹没了两人。
在这个地精王国的山脉里,一切都变成了人间的地狱。山体渐渐崩塌,宛若洪流的砂石像一个漩涡一般,席卷一切。整个山脉犹有如被一只从天上伸下来的巨大的手搅拌一样,上下翻滚。
山脉的高度一段一段的降低,山体内部的土壤被翻动出来,重新覆盖在表面。这一切的巨变整整持续了两个时辰,整个山脉几乎都被搅拌压平了。新翻出来的黑土覆盖在黄绿交接的草原上,就方佛一个巨大的伤疤。
在这个伤疤的中央上空,十二号魔法师的魔法杖上下飘浮,散发着黄色的光芒。当光芒黯淡下去的时候,魔法杖就突然化成了粉末,随着一股风吹向了草原的尽头。
大概又过了一天,法兰沙三人悠悠地醒了过来。他们发现大铁箱子里几乎积满了沙土,三人被埋在了沙土中,只露出口与鼻子。
“真是命大。”法兰沙想道。
此刻所有的人骨头像被人拆散过一样,酸软无力。法兰沙咬着牙从泥沙里挣扎出来,他才发现,铁箱子的一处铁壁已经让巨石砸开了一道口子。一丝丝光亮从外面渗进来。法兰沙欢呼一声,奋力地跑到裂开了的大口子旁。
他只看到布满了红烧云的天空。
突然间,他突然将手伸出去,招摇起来。
因为他看到,一片如血的夕阳,在草原的尽头,远远走来两个人,一头白色的斑斓大虎缀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