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与德国佬的一揽子“生意”(二)
作者:水宴千军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72

第151章 与德国佬的一揽子“生意”(二)

xiǎo霍尔维格伯爵的随员中,还有一位柏林的着名银行家mén德尔松男爵。*

在这些德国人中,也许就属mén德尔松的心思最为深沉。

作为柏林古老的银行世家的继承人,表面上,mén德尔松身上看不出多少商人的气息,反而是一副典型的普鲁士贵族的派头。

然而,他的鹰钩鼻和一双锐利的鹰眼,却无不提示着别人,这是一个危险jīng明的人物,绝不可等闲视之。

mén德尔松“屈尊”加入xiǎo霍尔维格伯爵的使团,柏林的许多银行家都嗤之以鼻,荒凉的远东,如何值得他们这等这个世上第一流的银行家关注?

然而,mén德尔松却认为,只要措置得宜,这时候的远东利润大得惊人,投资下去,稳赚不赔,四五年后,就可赚得盆满钵满。

别的不说,单单铁路一项,就不知道能吸纳多少柏林过剩的资本!这个时候德国的雄厚的资本,强大得吓人,却苦于无地输出,欧洲、非洲等处都被英、法等国占了先手,德国金融界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抢占到多少份额,如今欧洲市场几近饱和,利息率低得可怜,报纸上经济观察家一再哀叹:空前的过剩资本,极其深刻地搅luàn了西方社会的经济秩序!

因此,不少银行家早就把目光投向了远东。然而,近几个月来发生在中国的一系列的事情,也令不少重视短期利润的银行家,视投资于远东为畏途。

嘿嘿,这个时候的中国市场,才真正是一块féiròu啊。mén德尔松对于那些短视的意见,投以轻蔑的一笑。

铁路,确实是最为赚钱的生意之一。

早在1863年,老牌的帝国主义者、英国人斯蒂文森,就已经拟定过在中国建设一个大型铁路网的计划。他的方案以武汉为中心,拟建一条东通上海,西经四川、云南,直达印度的国际大铁路。

1897年和1898年两年间,英法两国先后取得了修筑滇缅、滇越铁路的特权后,得寸进尺,表示要把铁路延筑至四川成都和重庆两地,然后再与长江流域铁路对接。

义和团事件之后,眼见中国这块大féiròu的潜在利益越来越大,各个列强一涌而上,纷纷争夺中国的铁路建筑权,并强加借款特权。

规划中的川汉铁路和粤汉铁路,就是féiròu中的féiròu。

以川汉铁路为例,最初预定设计路线,从成都起,经内江、重庆、万县、奉节、秭归、宜昌、至汉口,全长1500公里左右。由于鄂、蜀两地山川险峻,修筑如此长的铁路线,初步预算也要达5000万白银之巨。

起初,负责川汉铁路四川路段的川督锡良于1904拟定《川汉铁路总公司集股章程》,按照这一章程, 川汉铁路公司由川省绅民自愿筹集股份,不招外股,不借外债,并且不准将股份售给外国人;以库平银五十两为一股。凡以各种形式投资入股者,均发给公司的股票,但一股以上(即投资五十两白银以上者)才能有股票;集股时间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铁路建成之后才停止。

集资和股款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认购之股:就是由投资者直接出钱投资入的股,也叫“商股”。;

第二,chōu租之股:简称“租股”,就是摊派在全省每个农户头上的股份。规定,全省农户凡年收租十石(每石120斤)粮食以上者,均按其当年实际收入的百分之三chōu取“股金”,比如收了十石租粮,应上jiāo三斗(一石为十斗)粮给川汉铁路公司做资本金,收租十石以下的农户免chōu。

第三,官本之股:简称“官股”,由政fǔ财政拨款而来的股金。;

第四,公利之股:就是以铁路公司的名义开设其它经营项目时获得的收入。

另外规定,所有股票均按四厘(4%)的年利息率享有利息收入。同时,铁路营利之后,其利润的60%作为股东的红利收入。

截至保路风cháo爆发,公司收入股金1198万两,其中,官股只有23万两左右,商股245万两,租股928万两,足足占了76%,可以说,当时全川七千万人民,不论贫富贵贱,差不多均因租股而与川汉铁路扯上了干系。

四川路段聘以詹天佑为总工程师,自1908年起指挥着几万筑路工人加紧修建,至保路风cháo前夕,已经修成部分路段。

眼看着川汉铁路在中国人自己手里越办越好,列强们眼馋其中的厚利,急于分一杯羹。他们通过外jiāo、报纸等手段,极尽恫喝、诬蔑、要挟之能事,认定川汉路这种不借款、不雇洋人的“自行其事”,会导致“中国前途叵测”。他们还煽动说,清政fǔ把路权下放给各省,实在是“政fǔ一大错误”。

在列强的威bī利yòu下,于1909年6月7日,张之dòng率先与英、法、德三国银行签订了湘鄂境内的粤汉路聘用英国人为总工程师,川汉路(湖北宜昌段)聘用德国总工程师,借款修路的计划。

此时经济上已经跃居世界榜首的美国,也不愿落人之后,组成了由摩根银行牵头的银行团,经由美国国务院策划,以“利益均沾”的借口,他们要求加入“国际”银行团并占取主导地位。美国总统塔虎脱本人还对清廷发出“警告”,要求清政fǔ接受美国银行家的贷款。于是,在其他三国点头应允的情况下,美、英、法、德四国成立了“四国银行团”,企图全面垄断中国铁路的筑路权。

在列强的压迫和yòuhuò之下,昏庸、短视的清政fǔ于1911年5月9日,宣布了“铁路干线国有政策”。5月20日,清廷与美、英、法、德四国列强签订了《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600万英磅,九五折扣,利息五厘,以两湖厘金盐税作担保,允许四国亨有陆续借款的优先权及展路权。

这一纸合同,正如当时清政fǔ所派的代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哀叹:“乃举吾国之国权、路权,一畀之四国!”

若这纸合同切实履行,则已经认股的各省股民,利益都将受到极大损害,只有经手“铁路国有”政策的盛宣怀及四国银行团大发横财。

清政fǔ如此罔顾国民利益,一味向洋人卖国示好,自然就不能不jī起了保路风cháo,以及其后的武昌起义和各省独立风cháo。

至此,这一合同也就形如废纸。于是,许多当初热心此事的四国银行家,也只好暂时打起了退堂鼓。

“幸亏发生了这一次革命风cháo,”mén德尔松暗暗庆幸,“否则也不会出现眼前这个我德意志帝国银行家也许能独占借款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