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猥亵
夏云仙因为儿子的疯掉而惶恐不安起来。
这一天,孙子又在院子里对着太阳照镜子,脸上的红点变成了现在蝉翼一般大小,泛着亮亮的红,因为痒,忍不住抓挠了起来。一阵恶挠下来,他的脸上和手上沾满鲜血,这时他腿脚的蝴蝶又开始讲话了,“完了,又大一圈了。完了,是红斑狼疮了,一定是了。——你要死了,呜,要死了!”
孙子在院子里大哭起来,喊叫着自己要死了。
“红斑狼疮?”,“狗屁!”她狠狠地朝地下啐了一口,“这孬种还是我夏云仙的亲孙子么?就那么怕死?”
她愤愤地自言自语,听孙子哭闹还要去找贵桃这个女人要鸭泥,自己忍不住又骂了一场。
可是骂着,她内心里还是泛起了波澜,觉得冥冥之中,很多东西跳出来在阻挡她。越是被阻挡,她越是要努力劝说着自己再往前走一步。
尽管她已经预知到从噩梦开始,一些人为的矛头开始指向她了,但她在内心里并不高看这个人,知道这个人根本没有撼动她的能力,只是赌些年少时的气而已!
这个时候军工厂李医生的儿子李凯来了。
他是来送头疼粉的,这孩子总是比别人更懂事些。
夏云仙在李凯经过孙子的房门前时,先跨一步过去,牵住他的手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说,“我这头疼没有别的法子治,就是憋闷的,想找个人说几句闹心话儿,解解心里的毒。”她捉住他的手放到自己的太阳穴上。
李凯有些吃惊,但转念一想,乡下人向来直接,况且这是自己好朋友的奶奶,就当自己的奶奶了。这样一想,他索性就让夏云仙坐了下来,自己站在背后,帮她按摩着头。
老太太先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比如天气闷热,比如他们母子之间是否还同睡一床?
李凯觉得好笑,就回答说,“都这么大了,三岁起早不同母亲睡了,城里都这样。”
突然夏云仙转过身来用手摁住了李凯的手指。
“春儿长得和你真有一像呢,白白净净的,每次看你,我都好似看到了他,——我那可怜的早早饿死的另一个儿子。”
李凯被夏老太这突兀的举动惊吓到,他看到她的年老的眼睛里,迸射出一股强烈的经过不幸生活之后变异的亢奋。
“我要走了。”他站了起来,本能地觉得此情此景有些诡异。
夏云仙却站起来挡住了道儿。
“你既然来了,还是要听完我的一些话。……就当是一个儿子听听母亲的话……来让妈摸一摸,多少年过去了,我儿是要长大了。”
她伸出一双枯瘦的手,颤抖着摸向他的耳根,而后肩膀,而后腰肢,而后再往下……
一声愤怒的尖叫,李凯打掉了她的双手。
“请您不要为老不尊。”
“不尊?你是说我这老太太不要脸嘛!”她的笑脸突然僵住,变了声调,“别看我这老太婆人老了,心不瞎!——其实你和你的母亲一路货色,一个妄图勾走我的儿子,一个妄图勾走我的孙子,若说不要脸,你们这些有家有口有名有望的才是,而且做尽了不要脸面的事。”
“你这老太太不要侮辱我的母亲和家人。他们在这穷山沟里免费给你门治病救人,想不到水家竟有你这样龌龊的老太太。”
“我不干净?龌龊?呵呵,半辈子吃够的苦头让我比谁都有资格谈论干净和龌龊,我在这普化村几十年咬的牙水、受的凌辱、见识过的龌龊事情,你这小孩伢子晓得些什么?你们全家是吃皇粮的,我们水家吃什么?吃土?吃地?吃的是我这老太太身上的肉,瞧,就这样。”她忽然掀起了自己的上衣,对着李凯,只把他逼向门后。
“年轻时鼓胀起来白胖胖的肉,被你们、他们,一口一口,咬得精光了。为的什么?就为了有口饭吃,有个活命的地方,有个归属,这样的女人的本能是龌龊吗?我不认为这是龌龊,这是伟大,没有什么比这更伟大的了,我不是就此活下来了么?活到现在还不错。”
她忽然大笑起来,露出掉了门牙的嘴巴,笑声太大了,屋里的旧木家具“蓬”的一声,仿佛被惊吓地裂开了缝。
李凯尖叫着从我家几乎是中了毒箭一般逃跑了。
那天黄沙满天。
关于那天的记忆,我奶奶自始自终保持着冰冷而又意味深长的微笑,这是她认为最短暂却又最具生机的一次战斗,在她背着包裹赤手空拳地重建创世神话制的途中,早已学会了机敏和无情,学会了在饥渴时杀掉来给她送水的人,怜悯比饥渴更让她饥渴。她时常紧抱双臂,目光阴沉而寒冷,警惕着周围每一个试图进入她领地的头人,尽管这个头人像极了她曾经思念不已的儿子——春儿。她不曾为出卖了女人哺育生命的神圣器皿而感到羞耻,相反她却为悬挂在胸前那两块皱巴巴的皮囊降退了一路铁蹄滚滚而来的敌人,而感到活泼有趣。这个嫩芽一样的男人仓皇逃窜时白嫩脸上的惊恐,让她像喝了醉酒一样,两颊嫣红。她是端着枪口的猎人,子弹上膛,随时都准备着击穿树上挂着的任何一个红果子。
2这里的人很像狗
后来有一天,我百无聊赖,顺着别人的指引,来到水青被传在这里拍照而后走失的柳树下。没有人会想到此刻我正在思念着那个疯丫头,小的时候,我就是从这里恶作剧地将她推进河里,家里没人在乎她,我自然也不例外,看着她在刚下过雨泛着黄泥的漩涡里伸出双手求救,我居然骑着一根树枝沿河对她嘲笑。不过她命大,被河水裹到一块巨石边,竟然攀着石角爬了上来,只是下巴磕破了,就此留下了疤,和我腿上这只会说话的蝴蝶疤大小形状一模一样,所以我一直认为,她人走了,她的疤却转移到了我的身上,报复我小时候的欺负和长大后的冷漠。
我希望我腿上的疤痕能再说话,这样我就能告诉她,“既然走了,不管如何,就好好生活吧,哪里都比这里好”。
正抹着鳄鱼的眼泪,这个时候,我看到李凯骑着自行车跌跌撞撞地从河边的小路过来。我打声口哨追了过去,一着急,一只脚踩住另一只脚,鞋帮掉了一半,索性踩扯干净了,于是光着脚,嘿嘿傻笑着。
“去凤凰山顶拓墓碑去!”
没有什么比干这样的事能缓解我隐隐感到被伤害的心。
这也是李凯最愿意干的事情,尤其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那些橘黄的来自天际的光,长长地投影到墓碑上,男男女女从棺材里爬出来,风吹皱了脸,笑,笑成生前的名号模样,与我们生死相望。对着亡灵的眼睛,在他们的微笑上,刷冰凉的白芨水,拓生前被叫得响亮生后被忘得干净的名号,已经化成白骨的鬼的名号。恐惧和新奇交杂,把微笑的皱纹拓进幽白的纸张上,揭下他们的魂魄,挪与掌间打量。难以言说的刺激,难以言说的幸福。
李凯长得白净,胆子小,在那个神秘的军工厂里,他是唯一一个肯主动和我们这帮农民交朋友的人。他交得最深的就是我,因为我在这一带胆子大、鬼神不怕是出了名的。蓝河对面凤凰山顶有座悟真寺,那是魏晋千僧主持之地,据说藏有舍利、经书、石窟、宝藏,和山下水陆庵同为母子,但是比水陆庵的夜半说话声更为令人恐惧的是,那里有鬼魂终日不散,时常飘荡于山顶,或游弋,或嬉闹,偶尔还打斗,并深夜啼哭。普化村人对此无不退避三舍,而我却可以首当其冲,带他去寺后院里找墓碑拓字。
我和村里其他孩子有些不一样,我喜欢和李凯这样的工人娃交朋友,除了去凤凰山,我还经常带他在野郊荒地里寻找墓碑,尤其是贞节烈女的,这让我能充分享受到某种快意,幽暗黑洞里打起火把那种快意。我们去小山村里的枣树下,用竹竿子打下一地的大枣,然后骑着借来的自行车,沿着崎岖的山路,去赶大集,翻山去水库摸鱼,生活因为这些莲花山外的“工人娃”而多了色彩和新意。我带着李凯在普化的角角落落打探各式故事,这些故事里充满了诸如“****、乱伦、近亲、家暴、守寡、宗规“等等浓厚山村色彩的字眼,而李凯回报给我的故事也同样充满了“手枪、坦克、参考报、军医、女护士、恋爱、邓丽君”等等让我冲动向往的字眼。这些字眼往往能使土壤崩开,心的种子便有了发芽撑开大地的力量,我们会冲着山底如拳大小的村庄齐声大喊:“荒山秃岭锁大志,锁我大志锁我心”!山谷久久回响着他的回声,“我心——我心—我心”,于是我们俩就没心没肺的笑,傻笑,笑的声音嘶哑。
“不了,我要参军了。”
他与往常有些不同,声音透着冷色。
我尴尬地笑了笑,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知道李凯还在介意前不久去我家的事。
我承认夏云仙近来有些不对劲头,但我始终却也不敢相信李凯说的。
那天,是少有的沙尘天气,李凯似乎鼓足了勇气来找我。
李凯说,当时我的父亲还在家,他穿过我父亲的厢房时,还听到一声长叹,可是当他从我奶奶的屋子里冲出来的时候,黄风裹着门窗,厢房空无一人。
“你们家,你们家从你奶到你爸都不正常,迟早会出事的。”
李凯当时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他还说,我奶奶不但摸了他的下体,而且还敞开衣襟让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一对老女人的乳房!干瘪、褶皱、黢黑,丑陋,令人作呕。
“你奶奶当时在咧嘴笑,露着牙洞,双手张开,指甲又尖又长,眼睛盯着我,像水蚂蝗扎着,要吸我的血一样。她,——,是故意的。”
“不不不,怎么可能故意?她最近有些不大正常,可能老年痴呆吧。”我脊背发寒地反驳,有些底气不足。
“她正常,非常正常,她的眼睛骗不了人的,更何况不正常就不会在我冲出屋子的时候喊一声,‘甭管是你这个龟孙子还是你妈那个骚狐狸,谁都别想抢走我儿子、我孙子’。”
“那不是疯话吗?理她做什么?”
“那不是!肯定不是!”李凯显得惊恐而愤怒,“你要知道,你奶奶这是在猥亵我!你们家,你们家像个活死人墓……”
我们那天不欢而散,沙尘卷得漫天昏黄,我在这昏黄里发怔。榆钱树飘飘洒洒很多榆钱下来,圆形,中间带着方形的梗,和死人钱一样。李凯迎着沙尘、弓着腰、左右摇晃地骑着铁驴受惊而逃。在飘洒的金色的冥币中,看他的背影,这背影一走,我的心就被卸掉了一块挡风的玻璃。
直到今天,我在这里想念以往从不曾留给我念想的姐姐,想哭。在当下,只有李凯也许能明白我的心。
“我姐姐被人拐跑了。”我说。
“多久了?”李凯低着头问。
“约莫快一年了。谁知道跟的这个人是好是坏?她才十五岁多,现在也十六不到十七岁,只要……别被卖到太差的人家去。”
“难道你们家没人去找吗?”李凯愤怒地。
“找是找了,卖这样布料的货郎应该是青云庄的。……唔,兴许水青去了也好,家里人都这么说,那是我奶我爸他们的家乡,可见这山不转水转的,出来了,最终还是要回去。”
“既然确定了,为什么不干脆找回来?”
“找回来?还怎么嫁得出去?再说也不一定在那里。”我黯然神伤起来。
李凯不知道该对我再说些什么。
像是意识到这些人为的疏离,短暂的沉默后,李凯最终还是走近我,笑了下,尽管有些僵硬,但我还是生出几许暖意。
我趁机捶了他肩膀一拳,“我不会永远待在这死人墓里的,放心。”我尽量笑着说,以示亲近,然后又说了我平生以来最肉麻的一句话。
“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就只是山村野娃一个,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觉得我是一只狗。”我又说,“整个普化的人都很像狗。”
“狗?”
“狗。——不知道什么东西圈在脖子上,然后被一只无形的手按下去舔盘子。……人人都是,人人却都添得干干净净……并觉得稀松平常。”
“有意思。这个比喻。”李凯笑。
“我觉得……应该反抗。”
“你在说命运,命运把这里的人都变成了狗。”李凯站了起来。
“好像是,好像又不是,”我觉得自己脸都在发烫,我只是个乡村野娃,谈论起命运这样的事物,那简直是让人贻笑大方,我只说我看到的。“比如说水青,水青是我们家里最能干的劳力,砸煤块儿,谁都赶不上她,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砸得胳膊都粗了好几圈儿,就好像砸这东西有瘾,浑身使不完的劲儿,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这些煤块儿,绝大部分是你们军工厂锅炉房里烧不干净的,水青夜半总去掏厂里的煤灰,回来掺合着辗煤球儿,一个就能变三个,比母鸡下蛋还厉害。”我笑,为水青的聪明。“她把那些辗好的煤球儿挑出去卖,想要给他相好的换台好的照相机。她说,街道上橱窗里的女人用一种香皂洗脸,能把脸蛋子洗得白白的,没日没夜的砸煤,让她变得又黑又丑,她想买一块儿,却一直也没舍得买。”我心里一酸,“现在却被这个男人给卖掉了。”
“也许是两情相悦两人一起去更广阔的天地过日子了。”李凯安慰我。
“村里人都说是被拐了卖掉,可我还是相信水青是过好日子去了,人总得给自己找个归宿。”
“女人的归宿是男人,男人的归宿呢?”李凯问。
我摇头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