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都是名著惹的祸
作者:书剑凋零      更新:2019-10-11 10:56      字数:2489

藏獒先生,因为在狱警吴义面前他是一个李姓人民教师——******。所以姑且称他为藏獒先生吧。

藏獒先生今天一早起来,在宾馆房间就拿本小学语文课本,在那背唐诗宋词:“锄禾日当午,离离原上草。”哈就曹桂听着就生气,就这水平还扮教师呢。

其实昨天哈就更气,那个吴义已经怀疑藏獒先生的真实身份。这源于一本书——一本叫做《金瓶梅》的小说。这本书害了藏獒。

那天晚上,吴义来王府幼儿园接孩子,冒名为******的藏獒已经早早地等在幼儿园门口了。

“******,快拿支烟抽。”吴义迫不及待地走了上来。近几日,吴义感觉自己上班无精打采的,在执行看守严副市长这么重要任务的情况下,自己竟然在看守所玩幻化,眼前的严副市长不一会儿就变成了“******”,等擦擦眼睛看看,还是严崇。

藏獒递上了一支烟,吴义迫不及待地点着,深吸一口,从头爽到脚。稍微精神一点后说道:“******,我女儿的老师让这些孩子们明天每人从家带一本名著来,和小朋友彼此交流,而且不能带四大名著,你说带什么好呢?”这一下把藏獒难住了,藏獒从小混迹于社会,哪知道什么名著啊。忽然藏獒眼前一亮,小时候听说过一本书应该是名著,否则不会那么多人争着看啊。“我推荐《金瓶梅》。”藏獒文绉绉地用了“推荐”这个词。

“阿嚏……”吴义打了个喷嚏,“******,你就这样为人师表的吗?让小女孩带《金瓶梅》去交流,亏你想得出!”吴义急了,心想现在这教师一定光顾着成天办班补课挣外快了,怎么浑到这种程度。

“女孩看怎么了,俺姐也是从小看着《金瓶梅》长大的,怎么了?”藏獒感觉自己不能让吴义看不起自己,就又补充了一句,补充这句话却是欲盖弥彰。

吴义瞪大眼睛瞅着“******”,他不怀疑,真不怀疑,这绝对是个精神病。藏獒不敢再说下去,这如果被看出破绽,前功尽弃啊。好歹吴义看在烟的分上,没再理会藏獒,这要一般人,他敢扒他皮。

藏獒回来后,哈就曹桂照惯例给了他六个叫做“美满”的耳光。然后让阿郎去街上买了一本《唐诗宋词》、一本《三字经》教藏獒,其实如果不是阿郎脸上那道横疤,哈就曹桂肯定不会让藏獒去办这件事。藏獒知道《金瓶梅》是一本那个什么书之后,心里很那个什么,这人民教师当得真够格。

“窗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举头望明月,床上郭德纲。”成天没事就听相声的藏獒背着背着就把词给改了,哈就气得“啪”摔上门就出去了,阿郎直接就“抽搐”过去了。

藏獒在酒店三楼背诗,李进在四楼磨刀,这两伙人谁都没离开世纪园。李进把血凝送给他的那把木柄匕首磨得铮亮,他发誓如果藏獒再敢挑衅他,他活剖了他。

白家齐在来江陵前,同女儿白小婉见了一面。看到女儿一脸幸福的样子,白家齐很高兴,穷养儿,富养女。从小只要是白小婉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月亮,白家齐也得弄把梯子试试。

但白小婉现在的快乐与父亲无关,父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打折扣。她的幸福来源于郝净。郝净回到临滨后两个人见了三次面。看看电影、靠在城里的老墙根上发发呆、彼此聊聊过往,郝净感觉白小婉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大小姐架子十足、难以驯服,相反地,是她温柔体贴,是男人比较喜欢的类型。其实男人喜欢的类型可以是可爱懂事,可以是贤惠善良,这个标准统一不了,但男人公认的最讨厌的类型却能统一为:喜怒无常的、挥霍无度的、不分时间地点情况口不择言的、不给男人面子的。

白小婉现在与郝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郝净对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好感而已,他对于两个人的“未来”只界定为六个月到一年时间,完成任务就全线撤退。但白小婉对她和郝净的未来定义却是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一直白头到老。

白家齐在商场中打拼多年,总结出一点:就是除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谁都不能相信,包括自己的老婆。现在他要让白小婉去做一件事,这件事看似很简单,却是他策划的整个商战局中很关键的一环。

“小婉,这是一张建行的存储卡,上面有一千万。”白家齐从包中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白小婉。

“爸爸,您给我这么多钱干吗啊?”白小婉很吃惊。

“你去北京注册一个矿业商贸公司,股东就爸爸和你,你先忙手续,该我签字时我就过去,其中你自己占百分之九十的股份。”白家齐想着也该锻炼一下小婉了,这孩子在国外学的是这方面的专业,注册公司的程序对她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爸爸,您怎么又去北京注册公司啊?要做什么别的投资吗?”白小婉很好奇,以前从没听父亲说起过。

“小婉,你去做就行了,以后你会知道原因的。”白家齐如果知道自己女儿恋爱中的那个男人是盛邦矿业二殿下江纵南的朋友郝净,他一定会补充一句,“绝对不能让和盛邦公司有关的人知道这件事。”可是白家齐没有那么大能耐,也玩不了穿越。笔者感觉最近热播的那部电视剧《步步惊心》穿越玩得不是很好,如果是真穿越了,若曦见到四阿哥时应该跳起来说道:“哇,你就是小虎队的吴奇隆吧?”

白小婉点点头,说自己明天就去办。白家齐就是喜欢女儿说干就干这个利落劲儿,将来绝对是能干大事的人,这一点和白家齐很像。

与此同时,江纵北、周佳依回国后,打电话让血凝到了临滨市。江纵北本以为血凝会问起信妃子,奇怪的是血凝什么也不问。

“血凝,没想到你在日本山口组曾经那么风云过。”江纵北真的很崇拜血凝,一个黑道中的高手。

“血凝,阎清歌是你的真实名字吧?名字好靓的。”周佳依心里酸酸的,因为血凝的一番侠骨柔情。

“都过去了。”血凝淡淡地说道。

“信妃子出差了,我把信留给了村木一郎。”江纵北只能说信妃子出差了,也许这样说能让这个兄弟心里好受一些。在江纵北心目中,血凝早已经不是他的武门客,而是兄弟。

“哦,我知道了,谢谢。”血凝神情很冷,看不出他的任何表情。此时血凝眼前掠过了那年、那月、那天、那晚,自己满身是血——是别人溅在自己身上的血,拉着那名叫做信妃子的舞伎奔跑在日本新宿的街头。

“血凝,有件事你去北京做一下,只有周助理咱们三个人知道,一定要保密。”江纵北很严肃地说道。

江纵北现在让血凝去做的这件事,是后来在与白家齐最后的商业一战时最为关键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