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提了不能动的右脚去开门,先从猫眼儿里望外看看——天那——是杰瑞!
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吃惊,气喘吁吁地开了门。杰瑞张着大嘴笑说“surprise!(给你个惊喜)”哗——又把硕大的一捧鲜艳的红玫瑰像变魔术一样堆到了我面前。
我竟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在我印象中这好像还是杰瑞第一次送我鲜花,我正想是不是应该像电影里那样接过来说“哇,好漂亮”,然后再给心上人一个吻。
“不喜欢吗?小傻瓜?”杰瑞依然笑着问我。
“当然喜欢。”我忙接了过来,闻着,说出的却是“嗯——我去找个东西把它插起来。”
“等等——”杰瑞关上门,松手把箱子放下,又把我手里的花搁到桌上,拉我到他胸前,抱紧了我,轻轻地问:“你这些天好吗?脚怎么样了?你好像不欢迎我回来?”
我的下巴抵着他的肩膀,摇摇头说:“就是没想到你会回来得这么快。”
“那你希望我回呢还是不呢?”他一段时间不说中文,就讲不太好了。他说话的时候热气穿到我脖子里,弄得我一阵痒,不自觉地扭了下身体。这让杰瑞变得特别敏感。他用手扳过我的头,看着我,温柔地吻我的鼻子、额头,很快地,我的唇就被他的覆盖了,像要把我吞掉,他让我喘不过气了,我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半天都没有回应,而寡淡了两周的杰瑞却早已兴奋不已了。他俯了身,一下子就把我抱了起来,他喘息着胡乱吻我的脖子、脸庞,还没到床边,却听到有人在按门铃。
“不去管它。”杰瑞微颤着声音说。
可外面的人似乎不罢休,反复在按,然后我的手机就响了。
“可能是大卫。现在几点了?”我说。杰瑞不得已起身。
我看了看表,说:“一定是大卫,他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下班来看我。”
抓紧整理了一下,杰瑞去开门。我也随后出去。
只听杰瑞大声说:“嗨,大卫,喔呕,花很漂亮。”我一看,大卫的手里捧了一大束粉色的玫瑰,嫩嫩地,后面是他略带尴尬的表情,他一定没想到杰瑞会在今天就回来了。他说:“抱歉打搅你们了,我担心果子自己……
“谢谢你照顾果子,这些天——对了,一起吃晚饭吧。”杰瑞客气地说,他接过那束花,又看我一眼。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看我那一眼,意味深长!
“好建议。”大卫恢复了些自然,笑着踱进来,说,“伙计,这些天我请果子小姐吃的饭你要加倍还我的。呵呵。”
他们打趣了几句,便开始谈工作,听话里感觉公司美国方面形势不容乐观,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猜至少目前,杰瑞升职希望暂时并不大。晚饭就叫了外卖,三个人吃了。
大卫走后,杰瑞收拾箱子,我坐在旁边的地上看着啊。不知从什么神秘的地方,他摸出一个小木头盒子,默默地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又一只戒指,单一个环,很宽很厚的那种,铂金的外圈k金的内圈,掂在手里沉沉地。我抬头看着她,不解地。
“没什么,就是一只向你求婚的戒指。上次的那只,是,是订婚的。”他低了头淡淡地说,“iapologize,ktv那次,不管是不是出于我的错误,但一定伤到了你……”
我没让他说下去,用手指轻轻堵住了他的嘴——这已足够了!我清清楚楚地听到自己心里那声轻快的叹息,这就是我要的那个承认,只要他是真的意识到我曾经被他伤过就足够了,尽管在这之前他从没承认过,这是第一次!
我时常觉得相爱的两个人在感情上也是有较量分输赢的,他想真正赢得我的心,就要跑遍自己心里的每个角落,问心是否真的为我而想;我要想真正能够折服他,不是靠喊叫或逃避,而只需要放开他远远地观察,给他空间和余地去思考。今天他承认了,说明他真的感受到我当时的感受了,他的心受了震动他才会承认,这就是我要的彻底的爱情。那一刻,我们都明白了。
马上把戒指带上,我看着杰瑞,说:“我们结婚吧。”
他带着诧异的惊喜,拖过我的手,看着那个戒指问:“你不觉得粉色的玫瑰更漂亮吗?我听说粉色的玫瑰代表初恋,表示永远温柔的爱意。”
我心里一怔,又一阵发慌,“你不信任我?大卫和我……”
“我当然信任你,”杰瑞打断我的话,微笑地看着我,说,“我信任你就是信任我自己,明白吗?我只是,只是不愿意还其他有人也喜欢你。”
“那你还是不懂我。”我鼻头酸酸地,“粉色的玫瑰是很漂亮,可我更喜欢红色的,红色的玫瑰象征着真正的爱情,在我只有六岁的时候,我就盼着自己能得到一大捧红色的玫瑰了。而今天,我终于……。”
杰瑞的吻盖过了我后面的话,这一次,我是早已陶醉了,手不自觉地摩挲着他柔软的头发,只想把被大卫打断的功课做完……
2、
在杰瑞第一次向我求婚前,我都不曾想到过”结婚“这个词,似乎那还很遥远,而且一结婚,似乎就多了很多禁忌;而现在,一旦开始了谈婚论嫁,才发现原来从恋爱到结婚是很自然的事情。结婚有结婚的好,并非所有都是单身不受束缚的时候好,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妙处,只是你不在其中,就领略不到而已。
受妈多年埋怨她当年结婚简陋的影响,我的第一大要务就是给自己置办嫁妆。我不稀罕隆重的婚礼,虚夸的排场,兴奋到可以沸腾的客人,还有疲劳到恨不能吵架的新郎和新娘;我最怕被当成木偶摆在在台子上给人看给人议论,我宁可躲在自己昂贵的嫁妆里偷着高兴,最好新郎也没有。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实际到了极点的女人。所以,在我拿到杰瑞给我的一张美国运通信用卡的副卡时,我开始了疯狂购物。从高档小内衣到水獭皮的长大衣,从皮包皮鞋到手表首饰,我似乎要把自己嫁掉以后一辈子要用的东西都要买好。不知怎的,这疯狂采购让我有一种解恨,一种在痛痒的牙根儿处恣意地摩挲一般的解恨,以及随之而带来的快乐与颤栗,仿佛是对即将结束的单身生活的一种赎买,又仿佛要给自己筑起一个厚厚的围墙,让身心都有被保障了的安全。
一个星期都在淮海路上逛,习惯了天天穿着高跟鞋,走路变得傲慢望着天,独去吃西菜还要放张大票在桌上作为小费——突然有点理解“小人得志”时候的那种慷慨……,幸福得体重仿佛轻掉了一半;但也难免顾此失彼,比如,msn那厢已是客满为患,光顾最频繁的就是那个搞出版的大久。
上周参加了他的party,不想他隔日就大驾光临,他看中了我的日记体小说并有意出版!我激动到喘不出气,把电脑关闭重启数遍以确认留言为真而不是白日做梦。
然而,《巴黎的春天》并不是梦,是实实在在的印成了铅字的东西。
有的人,是注定了要在生命中遇到为知音的,就像大久,如果时间没有昼夜周期的间隔,我愿意和他一路谈天说地下去,和他谈话是种享受,他像是个调音师,既可以调动起我所有的机智甚至幽默;又可以控制谈话内容的徐疾,深可以发现未知的自己;浅可以相互暗讽一笑了之。
我有时会想,如果我没有杰瑞,会不会因为恋着和他说话而迷上他的人呢?
“最近在忙什么书?”
“在网上搜着了一个女孩,写了个故事,起名为《前世今生》,号称是中国版的《查莱太夫人的情人》,别看是初作,还真不错。”
“是吗?难保不是又一部用身体写作的典范?”自从出了本小书,我也学样儿似地用一种审视的姿态说话。
“身体的东西免不了的,这是大时代的一部分,放到五六十年代,用身体写?恐怕想象力都达不到吧,呵呵——你应该看看,作者的文字画面感很强,一下子就把人带进去了。”
“哦”,我答应着——如果没本事应对的时候,就要立即表现得听话顺从——耳边响过橄榄的又一句经典语录。
“对了,你的那个中国版的《浮世花》怎么样了?”
好像到了不得不交卷的时候了!好在我已经读完了,那个经典的错爱的故事——二战期间一个不得已沦为妓女的女孩,爱上了一个玩儿客;而若干年后这个女孩在其患难之交的女友家里再见当年的“情人”时,他却成了女友的丈夫……这样的悲剧故事,只有子秋那样心念戚戚的女孩子才会喜欢。
子秋?子秋的那封信!意识底某个一直模糊不清的东西似乎一下警醒了,难道子秋在借别人的故事来暗喻她、我,还有杰瑞三人之间的关系吗?这一惊让我联想到了她那天的失常表现,回忆种种,心跳急剧加快,但马上,自己又把自己否定了,子秋和杰瑞根本没有认识的理由,子秋又怎么可能做过妓女呢?真是笑话,我总把现实生活故事化。
“想什么呢?”大久眯了眼睛笑着看我,手指很近地敲着我手边的桌子,我下意识地把手挪过来,
“哦,我是在想写东西真是个苦差事,做一幅画,可以价值连城;但做一部好书,却不过尔尔,唉……”想到自己细细地磨每一个字,不禁感慨万千。
“可你还是忍不住要写;写作的意义和所创造的价值真的是金钱所不能衡量的。”他边说也边叹口气,又看我一眼——“再说,你又不缺钱。”我明白他意指我有杰瑞作经济后盾。
“缺我自己的钱。”我直接说。
“他的钱自然是你的钱”他也快得有些抢白,“你给了他赚钱的动能,所以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他赚钱的投资,所以他的产出自然有你的份儿,至少一半儿。”说完笑着模样看我,“除非——他另爱着别人,那你也有份,精神补偿费。”说完了过了瘾才意识到过分,又嘿嘿笑着道歉。
我才不会计较,杰瑞至少现在还不爱别人,只是子秋和《浮世花》的心病又冒出来——
“哎,你说《浮世花》中的故事现实里头有么?”
“还是那句老话——无巧不成书,而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大书。”说着,他好像也想起了什么,只看我一眼,竟也没再追问“中国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