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三十回 我是少主??
作者:陈于落雁      更新:2019-10-14 05:04      字数:1555

我是少主??

“朝夕参见少主。”紧接着是膝盖磕在地面的干脆利落的声音。

清歌惊吓地望着刚刚神勇无比而眼前一下子单膝跪下的男子,刚要出口的感激之词咕噜一下噎住了自己。

毛?少主?

此时又匆匆奔来了几个人,皆是黑衣,清歌警惕间却望见自称朝夕的男子没有丝毫动作的变化。后来的黑衣人也利落地跪下,齐声道,“参见少主人。”

清歌才醒悟过来,连忙把男子从冰冷的地面拽起来,又让其他人也起身,才迟疑地问:“你确定你没认错人?”

看了看清歌脖子上尚未收进衣领的线绳,上面的玉哨两段金丝相隔,朝夕微微一笑道:“少主年纪相当,眉目中隐有靳夫人样貌,身上佩戴沉渊阁信物,刚才以特质烟花示警,是靳小姐无疑。”

“我曾经暂代统领,属下无能,被副统领黑冥处心积虑陷害,弟兄们不明真相为他所惑,属下亦身受重伤,侥幸逃得一命在外养伤,暂避风头。”

“黑冥心怀叵测,妄图夺尊主之位。历代尊主都是靳家嫡子,如今靳家只剩靳小姐一人,理所当然得尊主之位。他与云国勾结,将沉渊阁由暗转明,这几年势力更加壮大。楼中三位长老忠于靳家,只是以为少主已经坠落山崖难逃一死,便才不阻碍他做事,甚至反而为他卖命。”

这靳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呀,连江湖都扯上了,都死光也不让本姑娘安宁。阿呸呸,罪过罪过,非议死人是不好的!清歌胡思乱想着。

镇定了一下,问道;“那刚才那些人是想杀我灭口?”

“蓝绿色烟花是尊主暗号,定是黑冥一党看到信号,得知少主未死,便来夺印。”

望着清歌疑惑的神色,朝夕解释道,“玉哨中有深渊印,是为信物,有此印才是名正言顺的尊主。”

清歌恨恨地说:“这群败类,早猜到我不会交出来,一早就想好要杀人夺印。”

正像大一新学期第一节法理课老师所讲的公理——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所以这个新的身份,并没有让清歌得意起来。地位越高,相应的麻烦估计也是少不了,就比如今天的这场刺杀的戏码,今后怕是少不了了。

不过这都是后话,现在清歌只想好好睡一觉。——终于粉碎了无聊的清歌仍然很烦躁,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承认——自己还真是个不好伺候的姑娘。

……

清晨醒来,清歌伸了个懒腰,精神稍振,一骨碌地爬起床。

食物的香气从桌子上飘起,化成一只只小馋虫,挠着清歌的五脏庙。

凰城说过,还有十五天,那南国三水镇的尚武大会就要开始了。清歌当时几乎立马就兴奋了,不去都对不起自己那爱瞎凑热闹的性格。

尚武大会,顾名思义,崇尚武艺,以武为尊。而与一般武林大会不同的是,这尚武大会有个特别的彩头——帮派中的强者两两对决,胜者得到的不是武林盟主女儿的婚姻之诺,而是——从此输者的派别遇到胜者的帮门,要礼让三分。

这个规矩古老久远,现在谁也没能说清这个彩头的规定何时形成,又何时得到三国默契的认可。只是不能否认的是,彩头听起来荒谬,却使三国上层从不间断挖掘人才,甚至私下培养武学奇才,国力较几百年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昌盛,武国、云国、南国还出人意料地维持了上百年的平衡。

当然这诱人的彩头执行起来会有水分,无人能保证输者永远技不如人,也不能残忍地让一次败绩剥夺了败者全部复仇正名的机会。但不可否认的是,某国高手的一次胜利会为该国造出不小的声势,而他自己的帮派从此兴隆繁盛也不在话下。

有三国强者参加,裁判也并非一定是南国人,而是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前辈。可是,虽然看似没有三国朝中人物干涉,但三国强者却隐隐地分别代表三国利益及势力。

也就是说,这场盛会,除了如清歌所熟知的,会决出一位武林尊主,还有其特别之处:以武划分势力。

——其实她很想说,见了胜者帮派要低头,还争地盘——这哪里是武林大会,该不会是古代创造出来的黑道吧!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