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上安安和堂弟,一起回老家。
小舅的店今天就要开张了,这个时代庆祝新店的常见方式,就是放一放鞭炮,然后请亲朋好友好好吃一顿。
因为店开在乡政府所在的平原村,离叶纤红家只有三里路,所以中午这顿饭,理所当然安排在叶纤红家做。
叶纤红新家的客厅很大,放三张八仙桌完全没有问题。
所以妈妈今天肯定会很忙,至少得准备三桌饭菜,好在舅妈她们也会来帮忙,倒不用太担心。
她这次带弟弟和堂弟回去,只是想让他们长点见识。
郑兴旺那天来虞城后,还是第一次跟堂姐堂弟一起回家,心里特别兴奋。
在虞城呆了十几天,他的身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仅是现在穿着打扮已跟以前完全不同,一扫刚进城时的朴素和土气,有了城里男孩子的时尚气质。也不是因为个子长高了几公分,看起来变得更高更帅了。
最主要是他身上多了一千多块钱,整个人似乎变得更自信。
有人说:钱是男人胆,这句话对郑兴旺这样的半大小子来说,似乎同样适用。
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第一目标,至于穿得时尚帅气,想都不敢想。
一年到头,最多做两次新衣服,冬天做一件罩在棉衣外的卡其面料外套,耐磨耐穿,春秋两季也可以穿。
夏天做一件长袖衬衫,要么是的确良面料,要么是普通的棉布。
平时穿得很小心,怕刮到磨到,因为等他长个后穿不着了,还要给弟弟穿。
这几年条件好一点了,平时偶然也会买衣服,但是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从来没有去过商店。
郑兴旺打量身上的衣服,就是自己和堂弟在卖的t恤,颜色是鲜艳的橙色,堂姐说他穿这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精神。
下面是运动裤,也是堂姐买的,面料特别舒服,怎么动都不会拘束。
脚上穿的是回力跑鞋,也是堂姐买的,她原本想给他买运动鞋,是他喜欢这个牌子,堂姐才没有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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