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爸妈继续聊了一会,叶纤红回到虞城。
到家后,叶纤红抓紧时间进了空间,采摘杨梅和枇杷。
烧酒空间存了不少,上次泡杨梅时,她就买了几坛高梁烧,这次倒不用去买了。
叶纤红把摘下的杨梅,放进玻璃罐里,等八分满了,就倒入烧酒,浸没杨梅,用保鲜膜封住瓶口,盖上盖子,就算完成了。
杨梅还没有全部红透,她挑颜色比较红的摘了一罐,所以很快完成了。
枇杷倒是大半成熟了,叶纤红摘下来后,装在竹篮里。
做枇杷膏必须去皮和去籽,这个比较麻烦。
去核还相对简单一点,皮非常难剥,想到枇杷膏必须煮透后再熬制,她觉得可以像酿葡萄酒一下,用手抓烂枇杷,那样籽和皮应该自动分离出来了。
叶纤红把枇杷倒进不锈钢面盆里,洗干净手后,开始用力抓枇杷。
果然,枇杷被抓烂之后,肉化成了泥,皮和籽就轻易分离出来了。
原本她还担心,一下午能不能剥出两斤枇杷肉来,现在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能全部搞定了。
把一盆去掉皮和籽的枇杷从空间拿出来,装进大汤锅里,加了点水开始煮。
等水煮开,叶纤红加入白糖,继续熬煮。
糖很快化开了,她把火关小一点,让它慢慢煮着。
剩下的枇杷,叶纤红准备全部酿成枇杷酒。
枇杷酒的酿制方法跟葡萄酒不同,不是直接由枇杷发酵而成,需要糯米酒勾兑后才能饮用。
叶纤红把剩下的枇杷洗干净后,中间切一刀,挖去籽,然后放在筐里沥一下水份。
再拿出准备好的干净玻璃罐,先在底下铺了一层白糖,放上一层去籽枇杷,再洒上一层白糖,这样一层一层直到玻璃罐放满。
用保鲜膜把罐口密封,放进空间里,叶纤红觉得那里时间过得比外面快,所谓阴凉干燥也比外面好。
一般来说,这样密封一个月后,枇杷就被糖腌制透了,如果尝枇杷的味道,已跟果脯差不多了。
这时候就可以加入糯米酒,让酒和枇杷味道融在一起,再密封放两个月,枇杷酒就做成了。
到时候把酒倒出来,过滤掉枇杷和杂物,再沉淀一下,就可以正常饮用了。
至于酒的浓淡,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调制。
像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当然会兑得淡一下,到时想喝时,加点冰块,喝起来像果味汽水。
其实酿枇杷酒,叶纤红前世没有尝试过,只看朋友做过一次,方法倒是记得。
等剩下的枇杷全部腌好后,叶纤红出了空间,打开锅盖。
锅里的枇杷膏已熬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开大火,都水份再煮干一些,就关了火。
拿出钥匙舀起来尝了尝,味道算得上完美。
继续放了一会,等凉得差不多了,开始用玻璃瓶装起来。
一篮枇杷至少有十几斤,只熬了三瓶枇杷膏。
看着丢在一边的枇杷籽,叶纤红仔细挑了挑,最后挑出二十颗最饱满的籽,在水果区的空地上种下去。
p;原本觉得再种十株够了,又一想,反正空地这种多,多种几株也没事。
而且空间培育出来的枇杷树,肯定跟外面的不同,就算以后移到外面,种到院子也不错。
种完枇杷又想种杨梅,叶纤红又在杨梅树上仔细找了找,挑出十多颗完全成熟的杨梅,在河边洗去果肉,到果园区的空地上种下去。
做完这些,看时间已四点多了,叶纤红洗洗手,准备做晚饭。
安安回来时,看到桌上放着三个瓶子,凑过去闻了闻。
“姐,这黄色的是什么酱,怎么闻起来有股枇杷味?”安安朝厨房的姐姐叫道。
“有枇杷味,自然是枇杷膏。”叶纤红在里面笑道。“你拿钥匙舀一点尝一尝,喜不喜欢这个味道?”
“哦。”安安应了声,拿了只搅拌用的不锈钢小汤匙,舀起来小心地尝了尝。
“味道怎么样?”叶纤红从厨房探出头来问。
“非常好吃。”安安笑着回答。
这枇杷膏加了很多糖,非常甜,又有枇杷独特的清香味,味道自然不差。
“那我用它给你蘸面包好不好?”叶纤红问道。“商场买回来的果酱,有防腐剂,吃了对身体不好,自己熬得吃得健康。”
“好啊!”安安回答道。
叶纤红见他喜欢,心里非常有成就感,等做好菜后,看三瓶枇杷膏已彻底凉了,就把它们盖紧,放到冰箱里。
等到胡向阳回来,叶纤红拿出饭菜,准备吃饭。
“再过两天就是小姑的大喜日子,你到时抽得出时间吗?”叶纤红问道。
“只是喝喜酒的话,当然抽得出时间。”胡向阳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笑了笑。
胡向阳做为郑家的毛脚女婿,肯定得上门,所以叶纤红提心他临时有事,离开虞城,所以提前跟他说好。
“还有别的事要帮忙吗?”胡向阳知道小红那个小姑的德性,所以主动问道。
只是去捧个场,肯定没问题,就怕她不停向小红开口,惹恼女朋友。
“不用了。”叶纤红摇摇头。“我今天回去了一趟,送了她一只金手镯,一根金项链。又买了一台电冰箱和一台洗衣机,给她做嫁妆,想来她也找不到借口,说我们小气了。”
“那倒是的。”胡向阳笑道。“你出手这么大方,她面子里子都有了,应该会见好就收,不再缠着你了。”
“但愿如此。”叶纤红随口应了声。
小姑这次已算计了自家一次,应该不会再来找麻烦了。毕竟她也不傻,不会为了一点小利益,彻底惹恼自己,让两家反目成仇。
她其实最担心的是奶奶出什么花样,毕竟这个家里,她才是最会惹麻烦的人。
“对了,诗诗姐这几天怎么没过来吃饭?”胡向阳突然问道。
以前晚饭一般都是四人一起吃,他也习惯了,连续几天少了个人,连他这个不太关心这个的人,也觉得奇怪。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摇头。“估计有事要忙吧。”
她还真的不知道诗诗为什么没过来,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忙吧!
bsp;诗诗姐管理的是家族企业,内部关系复杂,她虽然是总经理,其实制掣很多,需要随时在公司里,为它掌舵解决矛盾。
不像自己的公司,怎么发展自己说了算,不用担心有人搞小动作。
只要用对人,把工作全部丢给手下,做甩手掌柜,也没问题。
现在诗诗姐打算跟蒋建光结婚,又会增加新的矛盾,以后蒋家和苏家的企业关系怎么处理,也是个新课题。
理论上讲,两个家族联姻后,虞城的平衡肯定会打破,一个新的经济体,话语权肯定会变大。
但是对苏家蒋家的其它子弟来说,肯定不是个好消息。
他们当然不愿意蒋建光和苏思诗的权力过大,那对他们的利益有影响。
叶纤红有时也会思考这个问题,猜测诗诗姐会为这些事纠结。
“其实以诗诗姐的能力,根本没必要留恋家族企业,自己创业不是更好。”胡向阳感慨地说道。“反正她弟弟一直虎视眈眈,交给他不就完了。”
诗诗姐一个女孩子,根本没背负这么大的家族的责任。
做得好,理所当然,做得不好,人人埋怨。
这一点来说,小红无疑比她聪明多了。
从创业开始,就坚持不用自家的亲戚,宁愿多花钱帮他们另外开店开工厂,就是希望工厂内部,没有不和谐的声音。
“你懂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诗诗没想过离开,问题是除了她,家族没有人能把这个担子挑起来。”
“那就请人来管理啊!”胡向阳不在意地笑道。
小红创业才多久?这么快就把管理层配置齐全了,说到底还是管理理念的问题。
否则她也不可能这么轻松。
“跟你说不明白。”叶纤红哼了一声,低头吃饭,不想再跟他讨论这件事。
胡向阳看到自己轻松,所以才会这样评价诗诗姐。
问题是自己有前世的管理理念,又知道茂琳姐、乔昌智和谢建奇的能力,才不计代价地把他们招进来。
如果自己跟诗诗站在同一平行线上,没有前世的经验加峙,照样不敢这样大胆用人。
特别是今年才九二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传入中国,怎么管理企业,都在模仿国有企业那一套。
而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时代流传下来的,根本不适应现在的企业要求。
等到大量的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在国内出现,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胡向阳笑了笑,没有在意。
三人安静吃了会饭,他又开口了。
“听说你提出开美食街的计划,大家不怎么支持,对不对?”他笑着调侃。
“对啊!”叶纤红斜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想说他们都没眼光?”
碰到这种情况,胡向阳永远站在自己这一边,她觉得他肯定会这样说他们。
“不会。”胡向阳贱贱地笑道。“我今天才发现,神机妙算的叶纤红,居然也有失败的时候。”
“胡说八道。”叶纤红气得伸手去敲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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