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王茂琳挖人
作者:向晚葵      更新:2019-10-18 01:09      字数:3378

第二天早上,王茂琳陪着苏思诗,去面试了一些人。

最后苏思诗得偿所愿,招到了三个需要的人才。

吃了午饭,王茂琳又回余杭了,叶纤红也恢复了平常的生活。

至于招好的人,因为马上要过年了,打算年后再让他们上班。

年关越来越近,大棚蔬菜已开始成熟,有人担心后面菜多,销售困难,所以提前上市。

温俊那边是来多少收多少,一点不含糊,价格也给得不错。

这下子菜农更安心了。

有些聪明的人,于是放缓上市时间,准备在春节前十来天,再正式出售。

温俊知道后,劝他们正常上市即可,没必要往后拖,因为都是他来收购的,价格全部一样。

如果一齐延后,到时蔬菜太多,来不及发出去,等大家过年去了,就只能年后再收了。

这才绝了一些贪心鬼的小心思。

叶纤红的蔬菜批发中心,现在每家店铺门口,都忙个不停。

郑建国大棚里的瓜果,依然在采摘。

这些货是直接供给王子饭店和周边几家饭店的,倒不用担心卖不出去,所以他每天采摘一些,让王子饭店,每天能吃到最新鲜的蔬菜。

这样的好处很明显,采摘期长,产量自然也高了。

叶纤红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尝试着把空间里的水,移出一部分,装进爸爸浇水用的水池里。

水池就建在大棚边上,其实就是地下埋了一只可以藏进三个人的大缸,装满水后,就足够给大棚浇水了。

没想到用空间水浇菜后,大棚的瓜果产量,明显提升了。

像黄瓜、番茄、茄子这些品种,一般都会有固定的开花次数,采摘到一定时候,它们就不会结果或者很少结果了。

但是这些瓜果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律,不管摘了多少,过几天依然会开花结果,似乎无穷无尽。

叶纤红这才知道空间水看着不起眼,其实也有一部分灵液的成份。

好在只是倒了一部分进水池,倒不用担心被人看出马脚。

有一边在大棚边走的时候,叶纤红又忽发奇想。

大棚与大棚之间,挖了一条宽约半米,深约三十厘米的排水沟,如果在这里养些泥鳅,不知道会不会多了一项收入。

跟爸爸说了之后,郑建国也不知道行不行?

“那就试一试,我买几斤泥鳅放养在这里,如果行的话,半年一年后,说不定会繁殖一大批,如果不行,也没什么损失。”叶纤红说道。

“行。”郑建国也没拒绝女儿的好意思,答应下来。

下一次回去后,叶纤红从空间抓了十几斤泥鳅,又从空间舀了两大塑料桶水,分别倒在几条沟里。

这些泥鳅一直养在空间里,活性好,生长也比较快,叶纤红从心底来说,还是相信它们能在这里存活的。

唯一担心的是,周围都是泥土,如果它们钻进大棚底下,或者钻到别人家的沟里,那就没戏了。

当然必要的预防工作还是要做的,在排水沟连接别人家田里的地方,用竹编的筏子,堵在那里。

————

这天下午,叶纤红拉着苏思诗来到自家的工作室,准备给她定做一件婚纱以及旗袍。

款式都是她设计的,仿照前世自己最喜欢的样式。

前世尽管没有结婚,可是每次上网,看到好看的婚纱款式,都会把图片下载下来,没事一个人静静欣赏。

旗袍同样用了前世最流行的复古式刺绣盘花设计,颜色是大红底的金色花纹,看起来雍容华贵。

苏思诗从头到尾微笑着,没有出声,由着叶纤红喋喋不休地诉说设计理念。

自己要跟蒋建光结婚的事,已通知了家里。

在知道她决定不办婚礼,只是请关系好的朋友聚一聚,爸妈也没有意见。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件事说完后,就等于结束了。

他们既没有跟她商量要穿什么,也没有提起家里会出什么嫁妆,好像她已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这次二婚,已跟家里无关。

这让她更加心寒,没有再回娘家提起这件事。

好在有小红,准备亲自给自己打扮,这让她心里稍微安慰了些。

新房是蒋建光定的,蒋家最近新开发了一个楼盘,已造得差不多了。

他给自己留了一间顶楼,准备做成跃式套房,现在已装修完成。

叶纤红不是很清楚诗诗姐家里的情况,只是觉得她跟家里人不亲,那她就当回娘家人,替她操心一次。

直到傍晚,衣服的主要样式做出来,于是叫苏思诗试穿。

叶纤红拿了把梳子,帮她把头发盘起来,这样穿上婚纱后,整个人立马就变得年轻漂亮了。

“怎么样?喜欢吗?”叶纤红把她拉到镜子前,问道。

“嗯,很好。”苏思诗笑着点头。

小红对服装的设计真的有天赋,像这样的婚纱,国内应该没有几家公司能设计得出来,只有国外的专业人员,才有这个本事。

给自己穿,有些浪费了。

“那就好。”叶纤红站在她旁边,笑着说道。

能让诗诗姐喜欢,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她其实不赞成诗诗姐现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二婚怎么样?难道一个人遇人不淑,就不能改正了?

换下婚纱,交给金大姐继续加工。

现在这样还没好,接下来要串上一些亮片,裙摆下面缝上一些玫瑰花,总之细节方面不能马虎。

然后又是试旗袍。

苏思诗到了这个年纪,算得上是一生中状态最好的时候,全身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特别是臀部的足够挺翘,看起来非常完美。

“诗诗姐,你的身材真的太完美了。”叶纤红在旁边赞了一句。

像她自己,虽然身材不错,可是穿旗袍的话,就会显得不够丰满。

这一点看前世的章子怡穿旗袍,就知道了。

因为不够丰满,就显得撑不起来,远远没有巩利的风情万种。

“老了。”苏思诗掐了一下叶纤红的脸。“你看你,脸上的肉弹性多好,我都有些松弛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女人到了一定年纪,皮肤松以及下垂,谁也没办法避免。

“我才十九岁啊!你怎么拿我跟你比?”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我妈今年三十九,你为什么不跟她去比?”

老妈病治好后,人也越来越年轻,不过再怎么着,依然一付中年女人的模样。

不像诗诗姐,如果化化妆打扮一下,看起来依然像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

“也对,我跟你妈才是一辈的。”苏思诗一付如梦初醒的模样。

“懒得理你了。”叶纤红明知道她是在开玩笑,心里仍然免不了心酸。

不管哪个女人,年纪一年年大起来,心思总归会发生变化。

算了,不想这个了。

叫她把旗袍换下来,交给金大姐继续处理,准备回家了。

时间不早,得去准备晚饭了。

“叶小姐,你设计的婚纱实在太漂亮了,等我结婚的时候,能不能借我穿一下?”小周在潘向文的陪同下,走过来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们打算明年结婚,已经在考虑拍婚纱照,以及婚纱这种具体的事件了。

潘向文原本打算自己亲自设计一套,又算了一下成本,放弃了。

于是计划去租一件好一点的婚纱,也去看过一些款式。

可是跟自家老板设计的这款比,差别实在太大了。

“这是我准备送给诗诗姐的礼物,东西已经归她了。”叶纤红笑着回道。“你们想借,也得找她才行。”

小周于是又把可怜巴巴的眼光转向苏思诗。

“没问题,只要你们不嫌弃这套衣服被我穿过一次,到时尽管开口。”苏思诗大方地说道。

“不嫌弃不嫌弃,谢谢你。”小周一听,抓住潘向文的手,兴奋得又叫又跳。

出租的婚纱,还不知道给多少人穿过了,哪里比得上这一件?

想着自己穿上后的样子,小周已觉得自己是世上最美的新娘了。

两人回到家里,一起做晚饭。

“结婚那天,你准备就请些朋友,不让家人参加了?”叶纤红再次问了一遍。

没有亲人的祝福,这对每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难过的事。

前世自己没有了亲人,所以没有办法,但是这一世,她最重视的,依然是家人。

如果家人不同意,那她宁愿不结婚。

“不是不让他们来,是他们不愿意来。”苏思诗神情冷漠地回答了一句。“我离婚再婚,他们觉得丢脸,所以不想再管我的事。”

叶纤红一听,沉默了。

这种事无论怎么安慰,都无法打消诗诗姐心里遗憾,所以她首次词穷了。

晚上和胡向阳一番运动之后,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她把诗诗姐的事,跟胡向阳说了说。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胡向阳倒是想得开。“反正有我们这些朋友在,到时想办法搞得热闹一点好了。”

“也只有这样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她突然发现,诗诗姐跟前世的自己,算是同病相怜。

前世自己没有亲人,一个人在异乡孤苦伶仃。

而她家里有亲人,却没有人真正在意她,同样一个人生活。

或许因为如此,所以她才能更容易地体会到诗诗姐内心的寂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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