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感情归宿
傍晚,我故意空着肚子到火车站去接任天勋,本来商量好让他先回学校,然后把接我这一项光荣的任务交给他这个正牌男友,可最后还是让那个可以永久免费使用的男保姆为我效劳。为了重重地惩罚他一下,我决定让他请我吃顿好的。
“呵,你这人还真是没有救了,来接人都会迟到啊!”
听这声音太耳熟了,但一下子就能听出的却是那种满是心疼,爱怜的语气—这是任天勋对我专有的说话方式。记得当初大强对我说过:“我从来没有想过老大会这样对人说话,太温柔了!他可一直都是用那种像掉进冰窖里冷死人不偿命的语气跟人说话的。看来,老大这次真的是很认真啊!”所以就凭大强说的这段话,我便在还没喜欢上天勋时就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抬起头,迎上了他充满笑意的眼神。他这人向来没有什么幽默感,也许是和我这爱贫嘴的丫头在一起的时间很久了吧,多多少少也会受点感染。我故意噘起嘴埋怨:“那至少你还有人来接啊!你说一个女生远道而来可是连她男朋友都不来接她,是不是很可怜很过分啊?哼!”
也许是他自知理亏,他走过来,拉住我的手,轻声对我说:“但是她男朋友现在已经知道错了,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请他女朋友吃顿大餐?”
我仰着头,盯着他那双温柔的眼睛看。脸上早已笑开了花,连忙重重地点头说:“看在他挺有诚意的份上就原谅他了!”。他微笑着看着我,有时侯真怀疑他是个女人,我的小心眼他一般都能识破。
其实和任天勋这家伙拍拖真的是我变成牛顿也想不到的,而且长达一年之久了。在别人眼里,我是扮演赖蛤蟆的角色,妄想着可以吃到他那块天鹅肉。那些没见识的人会以为像任天勋这样长得帅,学习棒,又有才华的新世纪的典型大帅哥会有一个既美丽又温柔,既才华横溢又学习出众的像林黛玉一样的女朋友。但是很可惜啊!我这个广告系出了名的猛女算不上国色天香,最重要的是我从来都不懂得温柔。可就算是这样,任大帅哥也是败在了我的运动裤下,本学校最具爆炸性的消息就是—计算机系才子任天勋与广告系猛女丁楠“喜结良缘”!
上大一的时候,我凭借自己超级优秀的成绩和泼辣骄傲的性格闻名于整个广告系,在整个学校也是小有名气。(哈哈,有点不好意思:))而那时任天勋的知名度也和我不相上下。但似乎除了学习好以外,我这人就没什么优点了,任天勋就不同了,他是我们学校新一届的帅哥,浑身上下全是优点,各个方面都是楷模,女生和教授口中全是他任天勋,更可恨的是,凡是体育运动就没有难得住他的!在我们学校没有几个女生能抵抗得了他在篮球场上飒爽的英姿。如果说他有没有缺点嘛,也应该算有,就是他这人话少得像哑巴似的。无论对谁他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沉默寡言,就算是说话了,也全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陈述句。对于喜欢他的女生一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好事,他也是爱理不理的。听说与我同系的号称“个性美女”的学姐付艺薇也放下架子向他“暗送秋波”,但那个傻瓜丝毫不领情。疯狂的女生更是到处地追着他,说什么像流川枫,这年头流行这号人。本来我就对这种装酷的帅哥没什么好感,这回还撞枪口上了,竟然说他像我一心喜爱的偶像,我更是开始反感这个只是听说但还不认识的人。
可是随后任天勋就开始频繁的出现在我的视线内。我一直觉得我们第一次的见面没有给对方留下任何好印象。
“还吃肯得基吗?”任天勋微笑着问。
“嗯!”我重重地点头以示回答。
他轻拍着我的头,对我微笑着。随后我们拉着手,一脸甜蜜的前往火车站附近的肯得基。
本书由潇湘原创文学首发,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