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无名君一从床上醒来,眼睛睁开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漂亮到将近完美的脸蛋。这张令人羡煞的容颜,他明明已经看过无数次,甚至都对她的美貌产生了免疫,不至于像其他男的那般惊呼不已,。
但是不知为何,他有种很怀念很怀念的感觉,就好像久别重逢,眼睛舍不得离开,想要将她的每一处轮廓,脸颊上的绒毛,稀疏的发鬓全部全部记下来。
她的呼吸很轻柔,呼出的气体带着她特有的气味,熟悉的、令人感到慵懒的气味。
无名君一想要摸一下她的脸,想要为她撩开挡在前方的秀发。不过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左手被离珊左手十指紧握着,她的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背上,两只手紧紧的包裹住他的左手,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心脏位置。
无名君一能够感受到她有力的心跳声,还有那柔软的x部。
心底泛起一丝涟漪,不过更多的不是欲望,而是感动。
她需要自己,自己需要她。
环玉离珊眼帘微微睁开,那双眼是灵动的,是俏皮的,是会说话的。
只是一个眼神,甜蜜的一笑,就足以融化他的心。
“我好爱你。”无名君一带着哽咽道。
“我也爱你。但是,你个傻瓜干嘛哭了?”
环玉离珊用手指擦去无名君一的眼泪。
无名君一摇摇头,从床上坐了起来。
“离珊,到底这一切是什么?”
环玉离珊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脚丫抬起搭在了无名君一的肩膀上,动起小脚趾去掐他的脸。
“吸血鬼,就是这么简单。你和我现在都是吸血鬼了喔!能够永葆青春,活力常在!我们不再需要担心会变成不能动弹、又老又丑的老太婆、老公公了,开不开心?”
“你的头发......”
环玉离珊的头发已经变回了黑色,但无名君一相当清楚她的发色,她的发色是偏黄的,但是现在却是纯黑色,很明显就是染过的。
“要构建我们幸福美好的未来总得有点代价不是吗?”
环玉离珊一脚踢开了无名君一,呜哇鬼叫了一阵后,蹲坐了起来,甩了甩头发,可爱而勾人的盯着无名君一。
无名君一上前就是一暴栗。
“我需要知道一切,关于你,关于我们......”
在这个看似平凡的世界里,有着光明与黑暗两面,光明是人类所生存的世界,至于在光明下的阴影中则苟延残喘着三种生物。
第一种就是他们,吸血鬼,拥有极致的速度,顽强的生命力,能够通过吸食血液来恢复伤势,理论上只要有充沛的血液储配,吸血鬼就不会被击败。
第二种是小狗,有着锋锐的利爪,可怕的肉身力量,灵敏的嗅觉,尤其是在满月之夜,它们的力量会倍增。不过完全就是傻大个,又蠢又笨。(这个就是狼人吧?)
第三种是野猫,战斗力上简直是弱渣,肉身不行,速度不行,唯一的本领就是勾引男人,骚货、大贱人!(这大概是猫妖吧?)
“总结起来就是贵族,狗崽种和妖艳贱货。”
环玉离珊一本正经的说明起来“但是你要知道,我们跟他们不是同伴,甚至我们跟其他的吸血鬼也不是什么同伴。他们都是以人类为食的邪恶生物,是绝对的坏人,但我不是。我不吸人血,我狩猎,狩猎的对象就是其他的阴影生物。”
无名君一听环玉离珊这么一说,心里倒是好接受不少。要他为了活命去吸人血,一时间还真的接受不了。他再怎么说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有着极为强烈和坚定的道德底线。
无名君一道:“所以,他们知道你狩猎他们,所以那个人才会来追杀我们?”
“嗯,没错,对于他们来说,我是叛徒,所以不管是吸血鬼还是其他别的都会来追杀我。今天那个只是其中一个,以后还会有更多更多,这十几年来我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狩猎、被狩猎,换家,改名换姓,再狩猎。”
环玉离珊捧着无名君一的脸,甜美的一笑道:“直到我遇到了你,我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意义。我一直都想把你转化了,但是我不敢。因为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那个你,那个可以为了我不顾一切,放弃一切的你。”
“现在你找到我了。”无名君一握住环玉离珊的手道。
“嗯,我找到了。”
环玉离珊抱着无名君一道:“所以啊,千万不能死啊,一定要活下来,不折手段也要活下来。”
......
无名君一从环玉离珊的住所离去,虽然很想与她相守一生,但是他还有自己的家人,总不能为了爱情而丢弃了亲情。还有学校的同学们,他的好邻居、最好的朋友。这一切都是他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君一回来了?吃饭了吗?我给你热热。”
妈妈听到无名君一回来的动静后,立马从沙发上惊醒,拖着疲惫的身躯机械性的往厨房走去。
无名君一搀扶着妈妈,心疼道:“好了,妈,你不用等我回家的,累了就回房间休息吧。”
“你这孩子,妈还不用你瞎操心。我熬了你爱喝的鸡爪莲藕汤,坐下,我去热热。”
“妈~~”
无名君一始终是拗不过妈妈,只好被逼着乖乖坐下,她一个人忙前忙后的给她热汤,洗好碗筷拿上来。
面对熬得软软的鸡脚,无名君一没有任何抵抗力,一口下去就能把皮肉给吮出来,骨头突突突的射在了骨盘上。
书中的吸血鬼除了血液外什么都不能吃,幸好他不是那种吸血鬼,听环玉离珊所说他们属于高级别的伯爵吸血鬼,他们需要血液,但不是必须的。他们一样可以通过食物来摄取生存所需的能量,只不过它们的力量过于庞大,人类的食物吃了也很快会饿,无法让他们感到饱腹。
坐在一边默默等候的妈妈等着等着就睡着了,无名君一知道她肯定想着等无名君一吃完后去收拾,洗碗。明明自己已经很累了,却偏要勉强自己,这个妈妈。
无名君一握了握拳头,他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要挣大钱,让妈妈过上好日子。
碗筷清洗后,无名君一静悄悄的从家中走了出去。
就在刚刚他接到了电话,他的邻居、从小玩到大的玩伴被人打了,现在正被人堵在了一间废弃大楼里。
搭上出租车,很快无名君一就来到了那栋废弃大楼所在,大楼属于烂尾楼,外墙都没砌好,只有混凝土骨架,总共有十九层楼高,占地八百平米。
“白塔啊,白塔,你又惹上哪个学校的混混了?”
无名君一不由感到头大,他的发小千基白塔从小就特别的爱惹事,他不是调皮,更不是什么坏孩子,而是过于有正义感。他爆棚的正义感让他眼里容不下一颗沙子,看到谁家大人吵架,老公打老婆,他都要插上一脚,义正言辞的跑上人家家门口去批评警告。
学校的霸凌事件、男生蹲厕所吸烟、随地扔垃圾,各种各样的事情,反正他觉得不对的就是要管,就是要说。他不怕被人打,不怕跟人对峙,不怕事。按照他的说法,理字当头,做什么都不怕!
但是作为他最要好的朋友,无名君一就得陪着遭殃了千基白塔爱惹事,并且绝不认错,哪怕被打到吐血,被千夫所指也绝对不会低头。所以,他惹下来的事情一旦到达了无法摆平的地步,无名君一就得出场了。
为了他,无名君一去了多达三十次的警察局,咨询律师次数达到五十次,亲自上门赔罪道歉多达百次。这些都还好,只要厚脸皮,懂得赔笑,那就都还好。最糟糕的是他惹上了一些连警察、律师都管不了的地痞小流氓,这些人不怕坐牢,不怕把事情闹大,你敢报警,他就敢找人堵你家门,骚扰你家人。
无名君一连连叹气,找到了一根趁手的长棍后连忙向楼梯跑去。
楼层很高,楼梯的长度也长,无名君一一口气跑到了八层后,发现自己大气都不带喘一下的,身体就像小鸟一样轻盈,跑起来就像飞起来一般,三步就能跨过一段长阶梯。一点也不累,一点也不费劲。
“我这脑袋,居然忘了自己已经是吸血鬼了!”
这么一想,他还怕什么啊?只不过是区区人类,还不是手板眼见功夫,三两下就能轻松搞定了吗?
“你这小娘门,长得青靓白净的居然那么好胆是吧?连我们抓的人都敢碰?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是吧!哈!!”
“你们这群畜生!!居然贩卖人口!你们猪狗不如,不得好死!!”
青涩的男声谩骂着恶毒的话语,中气十足,一点也不像是处于劣势的样子。
“还敢叫!还敢骂!!”
拳拳到肉的声音,光是听着就能令人产生恻隐之心。
但是却没有惨叫声,没有一丝求饶的声音传出。只有空洞的拳击声,无力的叫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