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红豆串好系于手间,代我随你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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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刚刚亮。
顾长欢打开窗户透气,看零零散散的几个去补习班的学生从自家面前经过,小声地有说有笑。
叹了口气,顾长欢把牛奶端进微波炉,按下一分钟按键。
转身走出厨房,脑袋晕沉沉的,差点被过分厚重的地毯绊倒。
她弯腰去弄平毯子,却觉得后背无端生疼。
大概是睡久了,硌到骨头,而且头有点晕。
如此想着也觉得滑稽,顾长欢微微苦笑着摇头。
吃好所谓一杯牛奶一块面包的早餐后,顾长欢没什么胃口,便走回了卧室,重新在床上躺下。
好像是这样的吧,刚开始退出音乐社,是因为发现父母给自己那打击,一味地埋头学习,屏蔽所有人的目光拿下一张张优异成绩的奖状。
后来进入了写作这个圈子,刚开始是因为当初少年希望自己做的,还有那个礼物。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发出去,就这么毫无预兆地中了头奖。
被别人夸学霸的同时还贴上了“作家”的称号。
顾长欢慢慢闭上了眼睛。
在朦胧的视线里,容貌俊俏却稚气未脱的少年朝她走来,弯下身,笑着握住她的手,用温柔的声音唤道:“小欢。”
“未来我们还要一直这样走下去,好吗?”
顾长欢没有回答,只是回握住少年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年少时的承诺总是脆弱而易碎,可若真的可以重来,她愿意在这破败的幻想里再傻一次。
指尖传来的热量是真的,少年星星眼中的璀璨是真的,他怀抱的温暖也是真的。
就算其它的东西是假的,那又有什么关系。
哪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剩下,她也愿意把这回忆封存,贴在心口欺骗自己。
好像很温暖。
好像很坚定。
好像很幸福。
好像一辈子,他们都能这样走下去。
幻想渐渐隐匿不见,少年的轮廓渐渐模糊。
桃花眼的她,就是所谓回眸一笑或临去秋波,都叫人心荡意牵。
以前和沈晏在一起的时候,有人总说,他们的眼睛真的很相衬。
再相衬又如何。
爱不是靠匹配度和任何外物来增减的。
那分明是一种,完全独立的感情。
顾长欢开始思考,他们是如何走到了末路。
这有点难,毕竟人类的大脑一向习惯于沉浸在欢乐和轻松里,而非为了剖析生离死别和爱恨情仇而设计。
因此她躺了整整一个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想出来。
忽然觉得有些沮丧,顾长欢一起身就能看到对面墙壁上贴着的一年年奖状,还有桌子上放的奖牌、奖杯。
她觉得她愧对于学霸这个称呼,在思考有关沈晏的问题时。
其实开始思考一件事的意义时,大概就是放弃的开始吧。
下床来到放满奖品的桌子旁,拉开抽屉,一个精致的盒子被她拿出。
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支很漂亮的钢笔。
他当初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是后来自己为什么会开始写作的原因之一。
打开柜子,里面放着一把精致的吉他,还有一套泰迪熊服装。
无声笑了笑。
还是自欺欺人保留一些旧物当作回忆吧,不然她就真的什么都没剩下了。
拿出那把吉他,顾长欢轻轻抚摸着,然后弹了一段《手写的从前》。
一时间好像又回到糖果店门口,她在弹吉他,沈晏在唱歌。
很开心,很单纯。
日子久了,顾长欢也开始喜欢过一个人的生活,只是偶尔在看电视或者吃饭的时候,会条件反射地转过头来说话。
当然什么也没有。
看起来有点可笑,可真正经历的时候,却是那么可悲。
突然她想起了那本书和整句话。
《呼啸山庄》,艾米莉-勃朗特说,我这么爱他,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完全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