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情不自禁
作者:最后一名      更新:2019-10-25 05:06      字数:3493

参加婚礼,却被赶了出来,这多少都令丁彩仪和方静十分得别扭。

方静十分大方地请丁彩仪和沈科到她的觅园餐厅去吃饭,但是被丁彩仪回绝了,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小饭店,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填饱肚子。

方静一直在安慰着丁彩仪,劝她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就当白晓华是个垃圾,丢掉就丢掉了。

沈科却出奇地安静,仿佛一个乖巧的孩子,坐在那里听着这两个闺蜜说着话。

开始的时候,方静还有些埋怨沈科,认为他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毕竟是别人的婚礼,一生也就只有这一次。

沈科终于忍不住地道:“我……我就是想让他们出丑!那……那个男的太坏了!也不问个清楚,还……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打彩仪!”

丁彩仪的心里热乎乎的,忽然觉得这个才认识没有几天的小子,实在要比白晓华强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算了,方姐,你也别埋怨沈科了,他是为了替我出气!”

方静闭上了嘴,如今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丁彩仪叹了口气,道:“我其实应该感到庆幸,幸亏他变了心,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跟他在一起,将来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是呀!”方静也发出感慨来:“知人知面不知心!想当年,他追你的时候那么惊天动地,原来都是假的!还有,当初他家那么穷,没有人正眼看过他,也就是你,还把自己打工的钱贴补给他,四年里,有三年其实是你在供着他!还有,毕业的时候,他找不到工作,却说要考研,不是你供了他一年?他狗屁没考上,反而你这个一边上班,一边学习的人考上了,他觉得没脸,才找地方上了一年的班,要不是你帮助他,鼓励他,他也不可能在第二年考上研究生,也就到不了科伦公司来!”

“过去的了事,不提也罢!”

“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其实咱们同班的同学都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为你鸣不平!”

丁彩仪苦笑了一声:“也许这就是命吧!或许是前世我欠他的,今世就要这么还给他!”

方静又骂了白晓华一回,但是她的女儿小雯却是哈欠连天,丁彩仪看在眼里,还是将她和小雯送回了家。

在花城小区的门口,方静又劝慰了丁彩仪半天,直到丁彩仪催促着,她才离开。

车里只剩下了丁彩仪和沈科两个人。

“你回政法小区吗?”丁彩仪问着沈科。

“你要回……回家吗?”

“我想去ktv喝酒!唱歌!”

“那好呀!我……我陪你去!”

丁彩仪也没有推辞,开着车径直来到了海天之恋ktv场。

下午的包厢很清静,也很便宜,两个人要了一个小包,丁彩仪又要了十瓶啤酒以及一些干果点心,不客气地当先唱了起来。

沈科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听着丁彩仪的声嘶力竭般得嘶吼,他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女人表面虽然强大,但是内心却是脆弱的,今天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所以才会这般得入放纵。

“窗外的细雨,伴着辛酸的泪滴,

曾经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里!”……

当这首《忘记你》唱起来的时候,在摇曳的彩灯之下,沈科忽然看到丁彩仪满面的泪水。

“过去的甜蜜,如今苦涩的回忆;

是否你还在乎?你还会想起?”……

沈科紧紧地皱着眉头,丁彩仪嘴里说得轻松,说她会放下以往的一切,放下所有的过去;但是实际上,这些过去了的事,已然深深地烙刻在她的心里,又是如何能够说丢就丢得开的呢?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蓦然,沈科又觉得有记忆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不像自己,一点儿的记忆也没有,也就没有了悲伤,没有的快乐,没有了怀念,也没有了梦想!

“爱情这东西,可怜时间的冲洗;

谁又记得谁,又是谁的唯一?

酒杯再举起,狠狠喝醉骗自己;

想要忘记你,却把自己忘记!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这首歌后面是漫长的反复,仿佛和尚念经一样得哼着同一个曲调,听得沈科都有些昏昏沉沉,但是丁彩仪却依然陶醉,仿佛深陷戏中。

终于,这一曲完毕,丁彩仪擦着脸上的泪水,依然没有走出内心的情伤。

她把话筒递给了沈科,但是沈科却摆了摆手,他自己都不知道会唱什么歌。

“还是你……你来唱吧,我听着就好,当你……你的听众!”

丁彩仪愣了愣,却把音响关掉了,道:“我一个人唱死也就七八首歌,这嗓子就受不了了,你要是不唱,那就歇会儿!”

“也好!”沈科递给她一瓶啤酒,两个人拿着瓶子对撞了一下,也没用杯子,直接对着瓶子口喝了起来。

看着丁彩仪喝酒的样子,好像是一个女汉子一般得爽快。

转眼间,两个人便对干了三瓶啤酒,沈科还不觉得如何,但是丁彩仪已然有些微醉了,她的话也多了起来。

“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肯定是有故事的人!”丁彩仪指着沈科,口齿有些不清。

“我……我能有什么故事?”沈科紧锁着眉头,这也是他自己想要知道的。

“我觉得吧,你的故事,肯定还是那种特别精彩的!”

“那你……你猜猜看!”

丁彩仪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道:“哈迪斯!哈迪斯!西方人很少会有人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因为在希腊神话中,哈迪斯是冥王,也就是地狱之王,跟宙斯和波塞冬是兄弟,三个平分了整个世界!宙斯是主神,主宰天地;波塞冬是海神,主宰海洋;哈迪斯是冥王,主宰地狱!”

“原来是这……这样呀!”沈科想了想,道:“也许,这……这只是一个绰号呢?”

“如果是绰号,那你这个人也太可怕了!”丁彩仪笑了起来:“能够让别人认为他是哈迪斯的人,想来一定是让人觉得他来自地狱!”

“你……你看我像是地……地狱的使者吗?”

丁彩仪盯着他看了半晌,摇了摇头,道:“人的相貌并不能够代表他是好人,很多坏人都长得很好看,比如汪精卫!”

沈科习惯性地摸着自己的鼻梁,这也是他缓解尴尬时的标准动作。

“你杀人的时候,果真得是不眨眼的!”丁彩仪忽然想到了运河山庄的事,想到了那个凶神恶煞的绑匪韩亮,竟然抵不住沈科的一击!她不由得浑身一阵颤抖。

沈科一怔,终于明白了丁彩仪为什么会躲着自己,原来她已然将他当成了杀人犯。

他们就这么聊一会儿,又喝一会;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丁彩仪又唱上几首歌,接着又喝。

不知不觉之中,已然到了晚上,服务生特别过来提醒着他们,晚上的小包价格要翻一倍的,也许是心痛钱,丁彩仪最终退了包间,在结帐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两个人整整喝了三十瓶啤酒。

令沈科惊讶的是,在他的记忆里,他和丁彩仪根本是一对一的喝起来,他喝了一瓶,丁彩仪也会喝一瓶,仿佛生怕吃了亏一样。

如今想来,两个人各自喝了有十五瓶酒了,虽然ktv里卖的啤酒都是小包装的,却也是有量和度数的。

当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出海天之恋ktv之时,脚步都有些蹒跚了,被风一吹,马上头重脚轻起来。

沈科还不觉得,就算是没有记忆,但是体质对于酒精还是耐受的;倒是丁彩仪,此时已然醉得一塌糊涂,整个人靠在沈科的怀里,几乎是被沈科拖出店门口来的。

这种情况之下,他们自然无法再开车回去,只能把车放在ktv的停车场,只是沈科并不知道丁彩仪住在哪里,总不能带着她也去往政法小区,住顾可军的家吧?

正在思忖之时,沈科一抬头,见到街对面是一家快捷酒店,想了想,还是抱着她往酒店而去。

在快捷酒店,沈科用丁彩仪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直接将她带到了房间里,把她放到了床上,但是丁彩仪的双手还搂着他的脖子,仿佛怕他走掉一样,不愿意放开。

沈科一低头,嘴唇正好贴上了她的唇,一时兴奋起来,便不由自主地吻了上去。

丁彩仪并没有拒绝,反而报以同样热烈的激吻……

深深地拥吻之下,两个人都意乱情迷起来,沈科的头脑中原本还有些许的清灵,在这个时候也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再无顾忌,顺其自然地与之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一夜狂欢,令两人都兴奋异常,如坠云雾之中,在梦里颠鸾倒凤,直到凌晨时分才一起睡去,一觉睡来,已然是第二天上午十点钟了。

当发现自己与沈科竟然睡在一起之时,丁彩仪蓦然清醒过来,努力回忆着昨天晚上的情景,又羞又恼,一转头,却看到沈科精赤着身子,正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目不转晴地盯视着她。

她火往上撞,挥手就要打他一个耳光,却被沈科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

“你……你不要脸!”憋得脸通红,丁彩仪才骂出这一句话来。

沈科怔了怔,仿佛是一个委屈的孩子般地道:“昨天晚上是……是你不让我走的,非要拉着我陪……陪你睡觉!”

丁彩仪愣住了,却如何也想不起来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真得是自己的错呢?

她再不说话,飞快地起身来,穿上了衣服,逃也似地离开。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