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豆汤饭三个铜钱一碗,冰冰凉凉,在井里冰了一夜的哟!”头上绾着双髻的小伙计担着两只木桶,边吆喝着边走近了,这条不大宽的小街上立刻给他闪出了一条路。他是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孩子,担子担得吃力,这时太阳刚刚升起来,路人都是和他一样早起谋生活的街坊。
这里是南国都城水京的外城,居民们都是开饭馆的、开裁缝铺的,还有乡下的土地被官府占了以后进城做泥瓦工的。外城再往外是环绕整个都城的小河,它是人们游玩的好地方,沿河而上能走入俊秀的山林,山不大高,植被丰美;这条河也是天然的御敌屏障,有了它的保护,南国的盛世已经流传了无数代,即使最老的老人也没有关于战乱的记忆。
卖绿豆汤饭的小伙计每天都把摊子摆在一个小广场的边上,喜欢吃这口早点的人们也早就端着瓷碗边聊着天边等他。不过今天他刚把担子放下,一个骑着枣红大马的官人就哒哒地跑过来,粗着嗓门朝他喊:
“走开走开!换个地方摆摊!今天这个广场丞相家要用!”
不知道丞相家用广场做什么,难道是聚众踢毽子么,不过小伙计也不敢问,慌慌张张地担起担子走了。水京气候湿润多雨,昨天夜里又是一场大雨,地面上未干的水渍一汪一汪的,小伙计因为走得太急,一脚踩进水坑里,哎呦一声就滑倒了,两只木桶从扁担上滚下来,咕咚咕咚地把绿豆汤饭洒了一地。
“他妈的废物。”官人骂着跳下马来,大皮靴把广场踩得咚咚响。
“官老爷别生气,我这就打扫干净。”小伙计吓得脸都白了,瑟瑟缩缩地鞠着躬。“我去旁边店子里借扫把。”他说。
“借你妈的扫把!给我舔干净。”官人的大皮靴踩在小伙计的脖颈上,只听关节咯吱一声,小伙计一下子跪了下去,整个人都匍匐在地面上。刚才端着饭碗等候在这里买早点的人们有的怕殃及到自己,早早地跑远了,还有不怀好意的人叉着手看热闹,跟着起哄:“舔干净呀!”
“舔不干净,老爷今天就让你下大狱!”那官人突然把小伙计拎起来,青筋暴露的大拳头猛击在他的肚子上,小伙计像一个瘦弱的小动物直飞出去,砰地倒在三米外的硬石地面上。
“大人,我国的律法并没有弄脏了广场就要下狱一条。”一个文弱的声音说。
这是一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眼睛上还架着镜片,看样子是个读书人。他的衣服已经洗得泛了毛边,不过依然很整洁干净,他把小伙计扶起来,站在官人面前说。
“我们打扫干净也就是了。”他说完脱下罩衫当抹布用着,把那些洒落的汤饭撮起来说:“您看那是丞相家的人来了不是?您去迎接晚了可就不好了。”
官人回头一看,一队穿着丞相家家丁衣服的人马赶着几辆大车越走越近,这官人赶忙上马去迎,丞相家的人很快到了广场上,马嘶声夹着女人的哭声,在这和平静谧的清晨显得十分不和谐。
“噢!原来是丞相家来卖人!”一个胖大妈兴奋地一跺脚。她也是豆汤饭的老主顾了,人们都叫她王嫂子,她的女儿嫁给了住在内城里的一个富户。“我早先听我们家女婿大人说,丞相家要卖一些上了年纪的丫鬟,好的早在内城卖光了,实在卖不出去的才到咱们外城来卖。”
“卖不出去的也是丞相家的丫鬟,走走走看看去,看看丞相家的丫鬟长什么样!”一个瘦高个子做瓦工的大哥搓着手,推开层层人群向里挤,又回过头来问埋头擦地的书生:“李书生,你不看看去?说不定能便宜买个媳妇!”
人们哄笑起来,这个穿白衣的文弱书生叫李承中,十来岁上父母就早早地去世了,一个人靠给人家代写书信和邻居们帮衬着长大,家里穷得饭都快吃不起。
“人家李书生是要中状元的,到时候娶公主,当驸马,人家才不要卖不出去的丑丫鬟!”又有人打趣着,快活的哄笑又起来了,不过李书生站了起来,脸上一点羞赧的神色也没有,他微微笑着看着广场中央那些装在大车里的女孩子们:“那些女孩都是可怜人,被个好人家买走也好。”
当当当当!一阵铜锣声响起,刚才骑着枣红大马的官人拎着一口大锣绕着广场敲了一圈,人群很快静了,全都伸长了脖子看着那些女奴,她们都垂着头,脸上胡乱擦着胭脂,站在马车里,仿佛任人挑选的动物。
“这一个,28岁,身体壮实,能当一个男人使唤!”这姑娘个子比刚才骑马的官人还要高,像个小黑塔一样。
“这一个,45岁,重活干不来,适合在厨房里帮工!”这一位脸上的皱纹像干核桃,谁也不相信她只有45岁。
“这一个,12岁,谁家儿子年龄小买回去当童养媳最合适了!”这孩子倒是胳膊腿都圆鼓鼓的很健壮,说不定真有哪个想要童养媳的人家把她领走。
“这一个,22岁,能干针线活。”这姑娘看不清脸,只看到身材很瘦弱,头几乎要垂到胸口上。
“哈哈哈哈!”胖胖的王嫂子笑得脸上的皱纹都成了一朵花,“哪个女人还不能干针线活,这是实在没别的用处了才这么说吧,李书生,我看这个姑娘论年纪跟你挺合适的,你要是不好意思,嫂子帮你问问价钱去?”
李书生刚要说“别开玩笑”,那个姑娘却好像听到了他们的话似的,突然抬起头来,远远地向着李书生一瞥。
众人都愣了,因为她的相貌实在是很俊俏的,这样的姿色在内城就能卖掉,怎么会沦落到这里呢?李书生也看着她,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不知是从哪个胖女人身上拔下来的,宽宽大大的很不合身,更显得手腕纤细,肩膀单薄,汗水又把领口浸湿了,看上去虚弱又可怜。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李书生只觉得那姑娘的眼睛里慢慢地充满了泪水,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色珍珠,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姑娘价格不贵,一两银子,这只是住内城里的富人家的一顿饭钱,可是却是李承中的所有积蓄。这些钱是他替别人家写写书信、教邻居家的小孩念念诗,和省吃俭用一点点省下来的。谈定价格后他飞跑回家取钱,跑得一身大汗,好像生怕回去晚了她就被别人买走了一样。碎银子交到丞相家的管家手里,管家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大爷,慈眉善目的,把李承中拉到一边低声说:“小伙子,你要想好,她可不能传宗接代。不瞒你说,她并不是丫鬟,她是咱们丞相老爷的妾室,以前很受宠的,不过五六年了也生不出孩子,肯定是身体有病。”
李承中什么也没说,等着管家开了姑娘脖子上的锁,对姑娘说:“走吧。”两人就在无数人复杂的目光中沿着小街走远了。
李承中家住在外城的两间红砖小房里,院门上涂着翠绿的漆,院子里还种着两颗开着繁花的合欢树,这都是李承中的手工,他虽然是个书生,干起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姑娘垂着头,没说什么就随着李承中进屋了,那房间里也是简单又干净的,墙壁雪白雪白的,书桌上摊着写了一半的小楷,被褥也是很素净的,她觉得这一切还算合心,于是不再像刚才那么拘谨,在靠近门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了。
“姑娘请喝水。”李承中倒了一杯冰在井水里的茶给她。那姑娘真是热坏了,捧着一气喝净,抹了抹嘴唇问:“还有吗?”
“有。”李承中摸了摸盛井水的盆子,“井水不凉了,我再汲些去。”他说着走去院子里汲水,再回来时,见那姑娘坐在床边穿针引线,膝盖上摊着他穿破了的一件衣服。
“多谢公子救我,我会好好服侍你。”姑娘低声说。
“不不不。”李承中忙放下井水,又夺下她手里的针线活,“姑娘听我说,在下李承中,是个读书人,实在做不到花钱买个女人跟我一起生活,刚才是见你眼泪汪汪的太可怜,看上去身体也……不太好。只是帮你买个自由身,你还是回娘家吧。”
“我没有娘家。我是东南寨上人,六年前发山洪一家人都死了,我是逃难来水京的。”姑娘低着头说。
李承中抓了抓头又想:“那……我问问王嫂子的缝纫铺要不要缝纫工,你去她那里干活怎么样?总算有口饭吃。”姑娘没再说什么,像是同意了,李承中于是跑出去,一顿饭的功夫又拖着脚步回来,王嫂子那家铺子早就入不敷出,自家几个工人都遣散得差不多了。
“你别着急,我再想想办法。”李承中说。
“公子不用为难了。”姑娘已经把那件破衫补好,把凉茶一口喝干说,“多谢公子给我自由身。我自己走吧。”
“你能去哪儿呢?你可千万别胡乱嫁个什么人,那我就白帮你赎身了。”
“天下之大……总有我的一个地方吧。”姑娘咬着嘴唇说,“我往东边走,去赤林国好了,听说赤林国很富有,女人也可以工作,可以做生意,我去那儿吧。”
“赤林国很远,赶马车也要走十天。”
“那么我一个月总能走到吧。”姑娘说完,神情仿佛镇定了一些似的,“公子家里有干粮吗?给我两个馒头,我能挨过今天就能挨过明天。”
这个可怜的瘦姑娘带着两个馒头上路了,李承中又给了她一串铜钱和一个遮阳的草帽。她一点也不怨他就这么把自己赶出来,无论是在丞相家做宠妾、后来做不受宠的妾、做奴仆、做被贩卖的奴仆,还是像现在这样风尘仆仆地上路,她觉得都没什么区别,反正就是向着一个目标走,走不走得到是另一回事。
她毕竟年轻腿快,天黑之前就出了城,沿着小河一路上溯进了山,她也不怕走山路和夜路,以前她也来山里郊游过,还记得满山都是酸酸甜甜的野桃子和野杏子,还有清甜的山泉水。野果吃得饱饱的,她甚至唱起了歌,仿佛那个富裕的赤林国就在眼前,幸福的生活一步就能迈进去了似的。脚下的小路已经被郊游的人们踩得平平的,月光皎洁,所有的植物都像蒙在一层柔纱里了。
按照记忆,天亮的时候她应该能走出山去,可是月亮西沉了,东边的天色泛白了,姑娘抬眼看去,满眼仍是丰茂的植物和看不到边的山谷。
难道迷路了?她心里咚咚地敲着鼓,硬着头皮向前走,前面似乎有人家,因为她看到一角屋檐。
走近才发现不是什么人家,是一个年久失修的破庙,墙壁已经塌了一半,屋顶上一个大洞,呼呼地往里灌着风。
不管了,先休息一下再说,这一天一夜的赶路,她实在累坏了,推开那扇歪歪扭扭的庙门就走了进去。借着断壁里透进来的月光,姑娘看到这庙里的陈设实在有点奇怪,没有什么庄严的神佛,两侧也没有表情恐怖的罗汉,只有一个青藤缠绕的女像,满地都是疯长的野草。
她又走近了些去看那女像,它身上的彩绘已经被风雨的侵蚀剥落得七零八落了,露出里面草灰色的泥胎,虽然破败,但是仍然能看出五官雕琢得十分秀美,低着眉,好像受尽委屈的小女孩儿。那满身的青藤是从底座上长出来的,拨开覆满底座的叶子看了好半天也没找到关于这座神像的介绍——这是个什么野路子的神仙呢?姑娘歪着头看了她好久,渐渐觉得那女像也在歪着头看她,油彩画的眼睛被露水润得水灵灵的,实在机灵又可爱。
“真可爱,这要是我的女儿就好了。”莫名其妙的,姑娘心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她实在是想起了自己不能生育的事实,心里泛起一阵难过。于是她拉了拉神像的小手,说:“你说呢?小姑娘?”
神像当然什么也没说,只是歪着头看着她。晨风吹得青藤的叶子刷拉拉地响。
姑娘真累了,挪过一块碎砖当枕头,就躺在那满地的野草上睡着了。朦朦胧胧之际,她感觉到气温升了上来,天色亮了起来,又一个美好的白天开始了,然后她似乎听到什么响动——也许是梦境,是噼噼啪啪的撕扯声和断裂声,还有痛苦的呻吟声,紧接着一阵凉气覆满全身,那令人难熬的暑热一下子消失了,她舒舒服服地陷入了沉睡,然后在中午时分醒了过来。
继续赶路吧!她觉得体力完全恢复了,站起来抖抖身上的草屑,在迈出庙门的一瞬间她想起来应该和这个可爱的神像道个别,可是她回过头来,却只看到大团大团的青藤散落在地上,藤蔓的断口里淌着可怕的浓绿色的汁液,那个底座上什么也没有。
“夜里有山贼进来了。嗯,一定是这样的。”姑娘咬着嘴唇定了定神,自言自语着,“说不定觉得这神像挺值钱的,弄下来扛走了。还好我命大,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她摸了摸口袋里的两个干馒头和铜钱还在,就戴上草帽,飞快地从破庙里跑出去了。
白天再看山路就清晰了很多,一条下山的小路在眼前蜿蜒着,她一路小跑着下了山,看到无边的农田和村庄才安下心来。又是一天疲惫的赶路,为了省钱她不敢住旅店,这天夜里她借住在一个农家的马棚里。母马刚刚生了一只小马驹,马棚里弥漫着草料发霉的味道和奶骚味,夜深了,母马安静地合目睡着,小马驹含着母马的乳头,不知是在吃奶还是在甜睡,即使是动物,母子之情也是温馨的,姑娘于是伸手摸了摸小马驹光滑的幼毛:
“小宝贝,你要快点长大呀。”
然后她也陷入甜甜的梦里了。
第二天早上,她向这户好心的人家告别,又向着茫茫原野前行去了。三天以后她终于走到一个很大的镇子,她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吃什么吐什么,于是她决定在镇上休息休息,可千万别在赶路的时候生什么急病才好。她心里很焦急,以为休息一天就能好,可是病一天比一天重,眼看在镇子上住下去盘缠就要花光了,她狠狠心,揣着那串铜钱去了路边的一个草药摊,摊主是个瞎子老头,也兼给人批八字算命。
“有病治病,没病安心,姑娘,把个脉吧?”老头紧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说。
她在小板凳上坐下,伸出一条细瘦的胳膊放在画着八卦图的小木桌上。老头满是泥污的手指搭在她的腕上,过了一会儿,露出一嘴黄牙笑了:“恭喜恭喜,这是怀孕一个月的喜脉,准备回家抱娃娃吧。”
“胡说啊!”姑娘一脚踢翻木桌站起来,“就你这水平,还是别卖草药害人了,好好算你的命吧!”
“姑娘你得给钱啊!”
姑娘跑得比路边的兔子都快。
一路跑出镇子,前面又是荒凉的田野,盐碱地裂开粗大的口子,远方还能看到沙漠的边缘。不管怎样,绝不走回头路,她咬咬牙继续前进。穿过盐碱地和沙漠又用了三天,她很难回忆起这三天是怎么捱过来的,干渴,虚弱,胃痛,走出沙漠的时候她几乎是用爬的,趴在一个小河边咕咚咕咚地喝水。
河水映出她的脸,眼窝深陷,头发乱蓬蓬的。不过没关系,等到了赤林国,找上一份好工作,她相信自己很快能恢复到从前的容貌。这么想着,她却站不起来,浑身软得像是被抽掉了骨头,然后“哇”的一声,刚才喝下去的水都被吐了出来,还有这几天吃的野草和野菜,一口一口地吐着,好像要把胃都呕出来。
“必须找个正经医生看看了。”她想。
不远处的城市里,她走进一个官府挂牌经营的医院,这里有明亮的大堂和穿着整齐的大夫。那个有退休太医证明文件的医生笑眯眯地告诉她,她怀孕整整两个月了。比三天前的草药大爷说的还多一个月。
“唉,老太医也就这水平啊。”她叹口气离开了,这次不能再不给钱,因为医院的护卫呼啦一下围了上来,凶狠地盯着她。
又过了三天,身体的不适仍在加重,一个村庄里的赤脚医生告诉她,她怀孕三个月了。
这都什么庸医啊!
姑娘又气鼓鼓地上路了,可是三天之后,连她自己也开始慌了,她现在不再呕吐,但肚子隆了起来,在她细瘦的身材上显得十分不协调,手指按在肚皮上,仿佛里面真的有个小生命似的,微微地颤动着。一个头发都白了的接生婆告诉她,她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从离开李承中家到现在,时间过去了十二天。她体内的胎儿——如果是胎儿的话——似乎以常人十倍的速度在发育着。
在接生婆家的厨房里,她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碗稀粥,一边喝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情况有这么两种,第一,她得了重病,肚子里可能有个肿瘤在飞快地生长着,很快就能要了她的命。第二,她被妖怪附了体,“它”在她体内以正常胎儿十倍的速度成长。她没见过妖怪,所以倾向于第一种,不过这不重要,因为不管是哪种情况她都坚持不到赤林国了。做决定呢就是要果断干脆,她把粥喝完,一文钱啪地拍在桌子上,大步沿着来路向回走。
对啊从前是说过绝不走回头路,但说过的话也是可以推翻的啊,人生在世如飘萍,随波逐流就好了,不要那么有原则。
又过了十二天,姑娘走回了水京,艰难地捧着大肚子,敲开李承中的家门。
李承中一手拿着书,一手举着牙刷,满口泡沫,惊讶地看着她。
“公子,再收留我几天行不行?我很快就走。”她忽闪着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他。
李承中忙往里让,她一走二三十天,按照计划应该到了赤林国,可是她回来了,一定是一个女孩子路途太艰苦,她坚持不下去了。
她坐在第一次进门的时候坐的那张椅子上,坐姿有点奇怪,两腿分得很开。李承中漱完口走进来,站在她面前说:“当然,你想住多久都可以。上次也不是我一定要赶你走……”
他话说了一半就愣住了,因为姑娘开始脱衣服,脱了外衫,又解里面的小衣。
“姑娘别这样!”李承中忙转过身去捂住眼睛。
“你转过身来。”
“不不不。”他紧闭双眼。
只听椅子翻倒的声音,是她踢开椅子站了起来,一下子窜到他面前,劈手扯掉他捂眼睛的手。
解开扣子的小衣里,一个雪白的肚子正在眼下,李承中愣了,这是一个即将临盆的肚子。他惊愕地看着她,之前她一直穿着宽大的不合身的衣服,完全没有看出来。
真是奇怪,丞相家的管家明明说她是因为不能生育才被赶出来的。
“是个孩子没错。”她颓然在床边坐下,撇了撇嘴,“我都能感觉到它在我肚子里翻滚了,滚得特别欢实,这几天晚上都睡不好。”
“这个孩子……”
“如果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肯定不信,说不定还以为我疯了,一条麻绳绑去医院里治脑子。”
“我不会的……”
“随便你怎么猜吧。”她低着头说,沉默了一会儿又抬起头来看他:“孩子一生下来我就走,不会拖累你。”
李承中看着她没有说话,他心里其实模糊有一个答案,这个姑娘一定是和别人偷情,怀上了孩子才被丞相卖掉的,那身宽大的衣服也是故意穿的,其实不管孩子的爸爸是谁,他都不觉得她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真奇怪他读了二十年的仁义道德之书却不觉得她有错,他只觉得一个年轻的姑娘,捧着雪白的大肚子无家可归就是怪可怜的。
“先生下来再说吧。厨房里有早饭,你先吃,我跟王嫂子说一声去,这条街上的孩子都是她接生的。”
又过了三天,在王嫂的接生下,姑娘生了一个女儿,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在小房间里响起来的时候,她淌着满脸的汗用微弱的声音说“快让我看看”,她很害怕看到一个青面獠牙的妖怪,可是在王嫂的手上,她看到了那个婴儿,她有着圆鼓鼓的脸蛋和漂亮的五官,四肢像藕节一样白嫩可爱,这是个健康的孩子,无论她是从哪里得来的,不管了,反正是她亲自生出来的。
“反正她是我的。”姑娘这么想着,疲惫而安心地笑了。
等到婴儿啼哭的声音平静下去以后,一阵更大的声响迅速逼近着,翻滚着,很快就到了门前,那声响像是从云层里传出来的,也像是从山林里涌出来的,这是大风的声音,河水被吹起了浪花,树杈疯狂地摇摆着,连屋瓦也簌簌地抖动着,李承中把一脸惊恐的姑娘抱在怀里,安慰她说:
“别怕,是突然起风了。”
这风来得又快又急,把李承中家翠绿色的小门拍得啪啪作响,像是鼓掌,也像是庆贺。
等王嫂把孩子洗干净,用松软的大毛巾包着送到姑娘怀里,她才看清孩子的左手腕上有一道胎记,那是一条环绕手腕的细线,上面隐约有几个凸出来的黑点,像是花苞,也像叶片。又过了几天,那胎记越长越清晰,那是一串青藤,有着曲折的藤蔓和柔软的叶子。
姑娘和孩子没有离开,李承中让她们留了下来。从此外城的人们经常看到姑娘怀里抱着孩子坐在院子前缝缝补补,和街坊们大方地聊天,李承中在准备五年后的大考,透过院子里的合欢花可以看到他伏案读书的背影。五年后,他考中了一个不错的名次,被分配进户籍司做了一个掌管户籍的小文书,虽然级别不高,薪水也不多,不过算是吃上皇粮了,他带着姑娘和孩子搬去了内城的官家分配的大房子里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