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安梓夕毫不客气的兴师问罪,高尚不由得又露出了一抹无奈的苦笑。
他知道,安梓夕现在在质问自己的是,在那天从米诺南回来机场一别之后,自己都去干了什么,为什么这么久以来都没有联系她。
事实上,自己自米诺南回来之后,真心是忙得比在多科尔山脉对付无国界超能研究组织时还要分身乏术。先是和路涛这个冤家一块折腾得够呛,然后又反过来在网站上费心费力地反将了无国界超能研究组织一军。前脚刚忙完,仲夏和白狼这档子事情又找到了头上。这一来二去的,可就又是足足一个礼拜的时间了。
算上之前在米诺南大陆耽搁的十天,高尚已经又足足半个月没有好好地陪陪安梓夕。俗话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十日不见肝肠寸断。他们两个还算不上是那种老夫老妻,安梓夕会发些小脾气,也是在所难免的。
当下,高尚眼睛溜溜一转,装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撅着嘴巴说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这两天啊,差点就被人给弄死了。”
安梓夕一双杏眼瞬间难以置信地瞪大,随即撇了撇嘴嗤鼻一笑,轻哼一声说道:“别逗我了,你那么大的本事,谁能弄死你啊。”
“是真的!”高尚见安梓夕不信,有些不满地嚷嚷了一声,随即一边开着车,一边将自己这些天所遇到的种种凶险,包括被安装的炸药的惊魂电车,趁夜来袭击自己的杀手,以及卷入了的这场黑帮之间的纷争,全部都添油加醋地给安梓夕说了一遍。
一开始,安梓夕还抱着几分怀疑的态度将信将疑。但随着高尚口中说的愈发天花乱坠,而且又真实的根本不像信口胡诌。到了后来,安梓夕的脸上已经由开始的怀疑变成了满满的担心,看着高尚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对他安危的担忧和对自己耍小脾气的自责。
“你……你干嘛要去干这么危险的事啊?”
在高尚讲完自己的故事之后,安梓夕的话虽说看似仍然是嗔怪,但实则其中已经透着满满的怜惜和心疼。高尚嘴角微微苦涩地上扬了几分,颇有些无奈地说道:“没办法,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如果我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的话,国家也不可能会对我委以重任,去干那么危险的事啊。”
车中陷入了一阵沉寂缄默,但这种沉默却明显和先前那种赌气似的鸦雀无声有所不同,而是透着满满的伤感气氛。良久,安梓夕才轻叹了口气,语气中不无凄婉意味的说道:“你知道吗?其实,我以前一直想要找一个平凡的人相爱、结婚,生子、偕老……”
“为什么?”高尚不由得有些好奇地皱了皱眉头,疑惑问道。在他的心目中,每一个女孩子的心中,都希望自己的那个他是个盖世英雄,很少有人会像安梓夕一样,选择那种庸庸碌碌的平凡人来作为轰轰烈烈的相爱对象。
“因为,如果一个人的位置达到了足够高的层次,就注定会承受数之不尽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已经受够了这些。”安梓夕将身子完全倚靠在了车子的座位上,明显有一种身心俱疲的感觉,连笑容都显得别样苦涩,“平凡人有什么不好呢?每天会有很多时间陪我,也不需要担忧有什么危险或者是破产的危机,每天一起坐着班车上班,下班了就一起回家和和气气地吃晚饭……”
高尚心中早已经掀起了数不胜数的复杂波澜,但当下,他还是选择了沉默以待,倾听着安梓夕接下来的下文。
“但是你,却明显不是那种平凡人。一个平凡人,不可能会在短短的一夜之间白手起家,创建出一个能够顶得住全国首屈一指的大产业的算计和压迫的稳固产业;一个平凡人,不可能被国家委以重任,去遥远的米国为国家分忧解难;一个平凡人,不可能被杀手三番五次地找上门来,还能那么从容不迫地以杀止杀……”
不知不觉,高尚发现自己的车速已经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他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因为安梓夕的这番话而显得有些颤抖。而同样颤抖无比的,还有他此时此刻的心弦。
“那,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听着高尚这有些苦涩的话,安梓夕只是淡淡一笑,没有丝毫的犹豫便直接做出了坚决的回答。
“不,不仅仅是喜欢。是热爱,是狂恋,是不能自拔的深陷泥潭。你的霸气,你的果断,你一次次做出的那些惊为天人的奇迹,都深深地拨动着我的心。自打你当初从枪口之下救了我之后,我就已经坚信,自己喜欢的,绝对不是什么庸庸碌碌的平凡人,而正是这样霸气、狂野、果断的你啊……”
在说出这番话之后,安梓夕的眼眶边已经不由自主地划下了两道清泪,蜷缩着膝盖坐在座椅上,将脸埋进了膝头之上泣不成声。听着安梓夕这肺腑之言倾倒而出之后的隐隐啜泣之声,坐在驾驶席上的高尚心中也早已经思绪万千,甚至都已经无暇看着前方的路。
他当初与安梓夕无形之间便展开了交往,一来,是因为将安梓夕从仲夏手中救下的那个夜晚之后,这丫头着实可怜的让人心疼。二来,
也是因为安梓夕这丫头,实在是太像当初救下自己的安俏了。
不论是俏皮的性格,姣好的面庞,还是不凡的身份,高尚在地球第一个邂逅的女人安梓夕的一点一滴,都无不让他想起了安俏的影子。渐渐地,连高尚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已经将安梓夕完完全全地当作了安俏,在付诸心血地交往,在全心全意地爱。
但是现在,他却因为自己那种想法而感到深深的自责——安梓夕不是谁的替代品,她和安俏一样,是一个值得自己去好好地爱护、去关怀的女人。她,就是安梓夕而已。
因为脑子中漫无边际地思绪飘远,导致高尚并没有看到眼前的道路。而将他从这阵浮想联翩中惊醒的,还是面前传来的一声骂骂咧咧的脏话。
“我草,你他妈的会不会开车?”
这声骂骂咧咧的怒吼,将高尚从脑子中的浮想联翩拽到了现实世界。当他定睛一看之际,便发现自己眼前的道路之上,四、五个赤裸上身、纹着千奇百怪的纹身的小混混拦在了自己的车前。其中一个还骂骂咧咧地拿拳头用力敲打着自己车子的引擎盖。
高尚眼中满满都是肃杀之气,但念在这次的确是自己开车分了神,他还是压抑住了心中的怒火,挤出了礼貌的笑容走下了车,淡然道:“怎么了兄弟?”
“怎么了?你他妈差点撞着老子知不知道?”那个为首的小混混见高尚穿着一身黑西服,就像个弱不禁风的小白领似的,一下便更来劲了,直接用手指戳着高尚的胸口,口中的污秽之言更是不绝于耳,“你他妈的到底会不会开车?啊?”
高尚深吸了一口气,他今天不仅与岳汉风缓和了关系,更是与安梓夕小别胜新婚。如此喜庆的日子,他其实是一来不想动怒,二来也不想动粗的。
然而,正当高尚准备掏腰包拿出点钱来解决事情的时候,他的双眼却是猛地凝起了肃杀之意——有两个小混混,已经是到了副驾驶那边扒着窗户,看着里面哭的梨花带雨的安梓夕,眼里都露出了如狼似虎的饥渴之色。
其中一个还算是比较收敛,只是言语上出言不逊地挑逗着安梓夕。另一个居然是直接放肆地伸出自己的脏手,去拽车中安梓夕的黑红色天鹅绒外罩。
听着安梓夕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之声,高尚两眼几乎已经要喷出火来,浑身上下的肃杀之意也渐渐地愈发浓郁了起来。
他从未有过像今天这般愤怒。哪怕是当初安梓夕头一次被仲夏手下的狼头坚给围堵,哪怕是林秀当初险些被白狼那帮手下给糟蹋,高尚都从来没有想今天这般,涌出如此之磅礴的杀人欲望。
“你们这帮杂碎找死!”
随着一声震得那三四个人全部都不由得紧紧捂住了耳朵的暴喝之后,高尚直接从腰间拔出了仲夏送给自己的那把沙鹰手枪。
用精神力干掉这帮人,已经不足以平息高尚此时内心的怒火。随着连续五声“砰”的巨响,那五个小混混还没有反应过来,每个人的眉间便已经都出现了一个可怖的血洞。而随后,高尚又是精准地一枪开出,直接是将那个企图将安梓夕从车中拖出的小混混的左手给打飞出去,变得一片血肉模糊。
在安梓夕惊魂未定的注视之下,高尚眼中的肃杀之气不减,直接霸气地收枪入鞘,若无其事地上了车。
龙有逆鳞,触者即死。这帮不知死活的家伙既然敢触碰自己的逆鳞,就应该已经早已做好了赴死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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