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侍卫联手,嬴政在人堆里上蹿下跳,化龙诀强化过的身体,不论在力量和速度以及强度上都远胜于四个养尊处优的侍卫,一番折腾下来,四人连嬴政的一根毛也没碰到。
正得意间,就听“啪”的一声,嬴政“哎哟”一声被人抽了一马鞭。
嬴政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那条抽中自己的马鞭,正想把那挥鞭人拽下车来,一看鞭子的另一头正是气得花枝乱颤的倾国候,赶紧道一声对不起。嬴政一松开,对面的倾国候一时来不及反应,整个身体后仰,然后以十分娇媚的姿势摔下马车。
真是越怕事越来事,嬴政后悔捡到到那白丝帕,更后悔把它送回去,心中暗暗发誓谁要是再往自己眼前丢手绢什么的,二话不说先踩上两脚。
“你……你……,你欺负奴家,奴家跟你拼了,”倾国候怒极而泣,扭动着小蛮腰,踩着莲步,挥动马鞭再次抽过来,嬴政躲也不行扛也不行,想一拳打回去更不行。
“抓住这两个小偷儿,不能让他们跑了。”就在嬴政纠结的时候,不远处有声音传来。
众人正惊诧间,只见一个巨大的身影竟然越过马车,像石头一样砸到地面,尤其是双足落地的一瞬,嬴政可以感受到大地明显抖动了一下。那骑在马上的四个护卫连人带马被那黑影撞倒在地,娇柔的倾国侯更是吓得瘫坐在地上。
“是莽汉翁仲,大家快跑。”不知谁喊了一声,围观的人像被驱赶的鸡鸭,你推我搡跌跌撞撞乱作一团。
那是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是嬴政自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巨大的人,比起乌秋还要高大许多,怪异的是他肩膀上还坐着一个人,一开始嬴政以为是他儿子,再一看那张比翁仲还要老成很多的脸,顿时明白那是个侏儒。
那叫翁仲的莽汉一把将那车夫从车上拽下来,然后两手把住车辕大喝一声“起”,整个马车顿时被他举国头顶,然后轰的一声砸向身后追赶的人群,那些人赶紧停下追赶的脚步并后退。
嬴政看见那些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似乎是衙役一类的人,为首的是一人长衫广袖,一副文官打扮。
“弟弟别打了,咱们快逃,”那侏儒一拍翁仲的的脑门。
翁仲道一声“是,哥哥”,顶着那侏儒就逃走了。
嬴政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逃走的机会,身子一弓便隐藏在人流中,留下倾国侯独自一人瘫坐在原地。
一边逃嬴政一边向旁边的人打听翁仲的事情,原来翁仲的全家都在兄弟俩很小的时候丧生在战乱中,他们的爷爷战死在长平,父亲则死在几年前跟燕国的战争中,父母死的时候翁仲还在不满七岁,是年长他一岁的侏儒哥哥翁伯把他拉扯大的,过早的生活重担也许是造成翁伯长不高的原因吧。因为没人管教,兄弟俩自幼便混迹在邯郸街头,坑蒙拐骗无一不精,又因为二人的长辈是李牧大将军手下的将领,都是有军功在身的人,他们的遗孤官府也不好重罚,顶多关两天就放出来。即便是把他们投进牢里,还怕翁仲把牢房拆了,所以只要不是惹出太大的事,官府也就睁一眼闭一眼,这就更助长了翁仲兄弟俩的气焰,甚至许多达官贵人的子弟都被两人欺负过,所以邯郸老百姓都把翁仲叫做莽汉。
城市大了有一个最大的好出,就是你惹了事之后可以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此刻嬴政已经逃离了危险区域,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一个小巷子里。出了小巷,旁边的大街满是做小买卖的小摊和店铺,最多的是卖小吃的。
嬴政早就累得饥肠辘辘,稍微平复了一下杂乱的气息,朝一个小吃摊儿走去,却不知道背后一道纤细的人影已经悄悄盯着他许久了。
“老板,这个这个这个给我各来两个,”嬴政指着不知名的小吃说道,同时往怀里掏钱。突然感觉到不对,好像有谁在自己身上揩油。
“难道我的相貌很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观,怎么走到哪儿都能遇到色狼对我耍流氓。”嬴政又感觉了一下,不对,那只手明显是冲自己胸口的钱袋子去的,嬴政手一抄就抓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敢偷大爷的钱,也不瞧瞧大爷是干什么的。”
那是一只很纤细白净的手,真的,比什么狗屁倾国侯的手看起来还要好看许多。手的主人把脸侧向一边,嬴政只能看到后脑勺,但从那粗布衣服也遮挡不住的窈窕身姿来看,嬴政断定这小偷一定是个女的,还是个美女。
“不好意思,刚才掏钱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兜儿当成我自己的兜儿了。”小女贼的声音很悦耳,让人心旷神怡。
此刻那小女贼心里很纳闷,自己下手已经很轻了,怎么还会被抓个正着。她哪里知道修炼过化龙诀的嬴政触觉之敏锐已经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
哇靠,这也算是理由,嬴政有些无语。不过看在对方有一副比黄莺还好听的嗓音,嬴政也没太生气,只是笑道:“可以理解,我也有同感,我也经常把别人的胸当成自己的胸,比如说现在。”
说着嬴政就把手往女小偷儿的胸口摸去,如此明目张胆的去调戏一个良家妇女,不是,是不良少女,只怕在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
谁知嬴政的手刚接触小女贼的衣角,就被她一把抓住手腕并掰了过来:“色狼,你想干什么?”
“我胸部好痒,想挠一下……哇呀,会不会传染哪。”
原来那小女贼掰他手腕的同时已经转过脸来,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嬴政顿时吓得全身汗毛直立。
那一张堪比京剧脸谱的花花绿绿的脸,有红的有黄的有蓝的有绿的,整个都找不到一点正常的皮肤。那一瞬间,嬴政想起了一首传唱已久的歌儿:“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