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三灾降临的日期
作者:手石智      更新:2019-10-30 20:31      字数:9399

因果鼠想到这三灾利害,身体还是不有自主的颤抖了一下,缓缓说道:“这个,以我的实力,其实我早是知道了,我的三灾利害的时间了,而且,我还知道,由于怎么多年的因果树的庇佑,这天道,对于我们这因果一族,肯定是格外的痛恨,所以这三灾利害,肯定是,最高规格的来应付我们的。所以,我是不可能单凭自己,在这三灾利害中存活下来的,……”

我,看他意志,这么消沉,连忙说道:“别说那么些没用的话,你只要重新,再有着因果树的庇佑,不就躲过这三灾利害了嘛!现在,先说说,你的三灾利害,具体时间是多少,让我知道,我们还有多久的时间,让这因果树复活?”

(在听了这因果鼠对三灾利害的介绍,以及我自己以前对着三灾利害的了解,再是,结合我的实际状况,我惊奇的发现,就算是,加上现在的系统的帮助,再给我个五百年、一千年或一千五百年,我还是,只有极小的概率,在这三灾利害之下,存活的。

而我也是,对这怎样避开三灾利害是无计可施,这孙悟空有个好师傅,传授天罡七十二变,来躲避三灾利害,可是我,就是连地煞三十六变的修炼功法,也是,没有地方搞到的。这因果鼠,还真是想瞌睡,就来枕头了,让我知道,复活这因果树,能够躲避,这三灾利害。就算,到时,还没有复活因果树,至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还是,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的。现在,我就想知道,我还有多少接下来的日子。

因果鼠,想来想说道:“其实,我几万年前,就知道这我三灾利害的时间了,但是,我,正忙于搜寻,这因果树的精神的下落,以及族人的下落,所以,我就白白耗费了,无数的时光。现在,就是,剩下来的时间,就是所剩不多了。初略一算的话,应该,还有五百年的时间,我的三灾利害,就要降临了。……”

“只有五百年啊!?”我惊道。

“说是五百年,其实不到五百年,……”因果鼠尴尬的说道。

“什么,不到五百年,这日子,是越来越短啦!”我说道。难道就只有五百年不到的时间,复活这因果树嘛!?这因果树,自己本领通天,但是经历了这无数年的岁月,也是,没有找到这复活自己的法子;这因果鼠,这些年来,游历这无数的大小世界,也是,没有找到这复活因果树的法子。这我,小小的一个我,何德何能,能够,复活这因果树呢?难道,就是因为这因果树,那虚无缥缈的直觉,预言嘛?

因果鼠,看我心中不坚定,有些退意,连忙说道:“这我的三灾利害,是应该在五百年左右的时间的到来,可是你,复活这因果树的时间,应该是有一千年。……”

这一会儿是,那五百年,一会儿又是,那一千年,这都把,我搞糊涂了,我疑问道:“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是听着听着,越来越糊涂了,这又变成了一千年,这又是,那多出来的五百年呢?……”

因果鼠连忙的说道:“这我刚才是这不是说过嘛?”

我疑问道:“什么???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是得,暂时性失忆了嘛?!”

因果鼠见我,这样的无赖状况,实在是,无语了,只能是,重复解释道:“这我刚刚,不是说过我,面对,这三灾利害的第一劫,我是可以,十分轻松的渡过的。而那五百年后,到来的三灾,就是这第一劫——雷劫。

所以,那在这五百年后,我是暂时,不需要,这因果树的复活的,我自己就可以渡过的。可是在过五百年,这三灾利害的第二劫——阴火,再过五百年,这三灾利害的第三劫——鸹风。光凭我自己,是万万抵挡不住的,这是,就需要复活的因果树的庇佑了。所以,你这复活因果树的时间,就是加上,这第一劫之后的五百年,就是,总共有一千年的时间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又是,平白无故的赚了五百年的时间,……”听这因果树的解释之后,我也是想通了,这离真正的生死之劫,又是多了五百年的时间了,我的心,也是暂时放了下来,有些欣喜了。

等等,我现在,怎么感觉,是那朝三暮四中的那个被人耍的猴子呢?这耍猴的,每天给猴子早上三个桃子,晚上四个桃子,作为报酬,这猴子不干了,而这耍猴的,又是改变的分发,早上给这猴子四个桃子,晚上三个桃子,这猴子,却是欣然接受了。这其实,桃子的总数是不变的,可是这猴子,却是从不接受,到了这接收的地步。

(朝三暮四,源于庄周《庄子·齐物论》。

原文:宋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匮焉,将限狙之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与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

宋国有一个养猴的老人,喜欢猴子,把它们成群养着,他可以理解猴子的意思,猴子也可以理解老人的心意。养猴的老人宁可减少他与家人的食物也要满足猴子的需求。不久,他家里的粮食缺乏了,他将限定猴子的食物的数量。但又怕猴子不顺从自己,就先欺骗猴子说:“给你们橡实,早上三颗然后晚上四颗,够吗?”猴子们都站了起来并且十分恼怒。他又说:“给你们橡实,早上四个,晚上三个够了吧?”猴子都非常高兴然后一个个都趴在地上。

这则寓言的前文与后文作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前文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意思是: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

后文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因此,古代圣人把是与非混同起来,优游自得地生活在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里,这就叫物与我各得其所、自行发展。

这个故事原来的意义,是阐述一个哲学道理,是《庄子·齐物论》中一则重要的寓言故事,无论朝三暮四还是朝四暮三,其实众猴子所得到的并没有增加或减少,猴子们喜怒为用就显得很可笑。狙公好比是载众生的“大块”而猴子就像是纷乱红尘中的众生。那些追求名和实的理论家,总是试图区分事物的不同性质,而不知道事物本身们就有同一性。最后不免像猴子一样,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告诫人们要放开计较得失的凡心,因为人的一生一死、一得一失都是一时的,到最后我们将会发现我们并没有失去什么,也没有得到什么。因为无论形式有多少种,本质只有一种。宋《二程全书·遗书·十八·伊川先生语》:“若曰圣人不使人知,岂圣人之心是后世朝三暮四之术也?”遗憾的是,后来应用这个成语的人,并不十分清楚朝三暮四的出处,把它和“朝秦暮楚”混淆了。而后者指的是战国时期,秦、楚两大强国对立,有些弱小国家一会儿倒向秦国,一会儿倒向楚国。就像在美苏争霸时期,有些非洲国家时而倒向美国,时而倒向苏联。朝三暮四本来与此无关,但以讹传讹,天长日久,大家也就习惯把“朝三暮四”理解为没有原则,反复无常了。

而现在的我,不是一样的状况嘛!山中无甲子,修炼要千年。这修炼生涯中,这时间的计数单位,就已经不是用秒、分、时、天和月了,至少也是要年,十年作为最基本的计数单位了。而修炼层次,越高,就不是,这简简单单的年了,就是以百年,千年,万年,来统计修炼时间了。(这有很多的修炼狂人,每隔万年,才出关一次,这天下早已是日新月异,物非人非了。

比如著名的“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这句话。“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原本出自憨山法师受佛祖开化,入定参禅的故事。是“洞中方数日,世上已千甫甫颠晃郯浩奠彤订廓年”的活用。古代印度人认为,梵天,即众生之父、婆罗门教的主神,他一个白天就是一劫,等于人间43亿2千万年(另一说等于432万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及“洞中方数日,世上几千年“等说法都来自佛教这一观念出自《淮南子:烂柯》

原始说法是:山中(有的版本作“洞中”)中方七日(有的版本作“一日”),世上已千年。语出汉籍“烂柯山”的故事。说一个樵夫进山砍柴,见俩神仙对弈,看得忘了时间,等下完,发现自己手里的斧子把已经烂掉了。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说的是下面的事,不同出处我都引一下:

东晋虞喜在穆帝永和年间(345年一356年)作的《志林》:“信安山有石室,王质入其室,见二童子对弈,看之。局未终,视其所执伐薪柯已烂朽,遂归,乡里已非矣。”寥寥数语,把人物、事物、前因后果交代得清清楚楚。简练的文字中,又含藏丰富的意味,让人回味无穷,遐想不已。《晋书》根据虞喜的记载略记为:“王质入山斫木,见二童围棋。坐观之,及起,斧柯已烂矣。”

北魏孝文帝时(471年一476年),郦道元在《水经注》卷四十《浙江水》引《东阳记》中云:“信安县有悬室坂,晋中朝时,有民王质,伐木至石室中,见童子四人弹琴而歌,质因留,倚柯听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质含之便不复饥。俄顷,童子曰:‘其归!’承声而去,斧柯崔然烂尽。既归,质去家已数十年,亲情凋落,无复向时比矣。”这记载较之虞喜所述,不同点甚多。郦道元的记述很具体、生动,但很显然,郦道元是北方人,所闻有异。虞喜是浙江余姚人,所述也早。应该说,虞喜的叙述更为妥当。

南朝梁人任防(460年一508年)的《述异记》载:“信安郡石室山,晋时樵者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烂尽,既归,无复时人。”

《隋书·经籍志》载篇名为《洞仙传》中称:“王质,东阳人(信安当时为东阳郡所辖)也,入山伐木,遇见石室中有数童子围棋歌笑。质置斧柯观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令含咽其汁,便不觉饥渴。童子云:‘汝来已久,可还。’质取斧,柯已烂尽,质便归家计已数百年。”

宋庆元年间(1195年一1200年),祝穆《方舆胜览》在说到衢州烂柯山时写道:“晋樵者王质入山,忽见桥下二童子对弈,以所持斧置坐而观。童子指示之曰:‘汝斧柯烂矣!’质归,见乡闾已及百岁云。”另有张君房所编著的《云航七鉴》等,也记载了此事。

明代记王质烂柯的文章很多,如寥用宾的《尚友录》、胡翰的《青霞洞天游记》、留文溟的《烂柯山记》等。明万历年间(1573年一1620年),国子祭酒萧良有在《龙文鞭影》中写道:“晋王质,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见二童子围棋,质置斧观之,童子以物如枣核与质,含之得不饥。比还,斧柯已烂。至家已数百年,亲旧无复存者。后复入山得道。人往往见之,因名其山日‘烂柯山’。”

清初蔡方炳《增订文舆记》载:“衢州府山川:烂柯山,府城南,一名石室,道书谓青霞第八洞天。晋樵者王质入山,见二童子弈。质置斧而观,童子与质一物如枣核,食之不饥。局终,示质曰:‘汝斧柯烂矣!’质归家已百岁。

另外,余钰、刘兆元、王观文、周鸿、。顾元熙的《龙见壶稿》、《涤襟楼》、《宜园小品》、《芥园文集》、《兰因馆稿》等书中均有烂柯山王质观弈之事的专著。

民国十年六月出版的《中国人名大词典》载:“王质,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中,见二童子围棋,质置斧观之。童子以物如枣核与质食之,便不觉饥渴。童子曰:‘汝来已久,可还。’质取斧柯烂已尽。亟归家,已数百年,亲旧无复存者。复入山得道。”)

可以说,在这茫茫的修炼历史之中,就是这短短的五百年,又或是这短短的一千年,还真是激不起什么大风浪啊!

(西游世界之中,时间观,也就是对于时间的描述,最为频繁的一句,就是那“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了。

《西游记》中出现了“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幻想,这种看似不可思议的幻想,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却变成了科学的真实!

假设一个人坐上光子火箭,以光的速度到宇宙空间去旅行一年,那么,当他回到地球时,他的儿子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自己却还是那样年轻,儿子反而比父亲老了!

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以光速运动的钟走慢了,尺也缩短了,甚至连时空和光线都是弯曲的。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有个相对论效应,就是当物体的速度十分接近光速(约30万公里每秒)的时候就会发生时空弯曲,时钟就会变慢,当物体速度超过光速的99.99%以上时就会更加明显,这种情况就会出现。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句话在《西游记》中时常出现。这话从科学角度来讲可能是错误的,但小说中的天上和地上是两个不同的时空,从这样的角度来讲,这样的表述就是正确的。不管这句话正确与否,它在《西游记》中却是时常出现,并且有着很深的用意。

《西游记》一再提到“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是何用意?《西游记》中提到:“……众猴道:大王,你在天上,不觉时辰。天上一日,就是下界一年哩。请问大王,官居何职?……”

这是“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眼中,这也是吴承恩埋下的一个伏笔。吴承恩在唐僧师徒取经之前交代了这个时间的差距,与唐僧师徒取经中碰到在天庭里修炼成精下界作乱的妖怪有着直接的联系。

原著中讲到:“黄袍是个甚怪?”行者道:“陛下的驸马,是上界的奎星,令爱乃侍香的玉女,因思凡降落人间,不非小可,都因前世前缘,该有这些姻眷。那怪被老孙上天宫启奏玉帝,玉帝查得他四卯不到,下界十三日,就是十三年了,盖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随差本部星宿,收他上界,贬在兜率宫立功去讫,老孙却救得令爱来也。”

类似的情节在《西游记》中不止一次的出现,神仙没注意,某个妖怪下凡作乱了等等,但只有几天的功夫。可这几天,在人间却是几年。大家试想,假如天上和地上的时间是一样的,天庭管理再差,也不会出现十三年都发现不了有动物修炼成精下界作乱的事情。时间一样,那妖怪在人间只有几天,还怎么作乱呢?只有“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才能显示出天庭只是疏忽,而妖怪却在人间作乱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了。这样,妖怪作乱的时间也就有了,情节的发展也就正常了。

这里会出现一个疑问,天庭里这些修炼成精到下界作乱的妖怪是第一次下界吗?显然不是。以青牛精来说,原著说到:“行者入里,……忽见那牛栏边一个童儿盹睡,青牛不在栏中。行者道:“老官,走了牛也!走了牛也!“老君大惊道:“这孽畜几时走了?“正嚷间,那童儿方醒,跪于当面道:“爷爷,弟子睡着,不知是几时走的。“老君骂道:“你这厮如何盹睡?“童儿叩头道:“弟子在丹房里拾得一粒丹,当时吃了,就在此睡着。“老君道:“想是前日炼的七返火丹,掉了一粒,被这厮拾吃了。那丹吃一粒,该睡七日哩,那孽畜因你睡着,无人看管,遂乘机走下界去,今亦是七日矣。“

类似这种事情还有很多,还有神仙一时兴起喝多了,坐骑等下界作乱的事情。神仙不眷恋凡尘,可那些修炼成精的动物可就眷恋了。所以说,青牛凡心不死,下界作乱。假如没有“西天取经”被孙悟空给碰到,那这青牛精会怎样?还是会被老君找回去。这其实也告诉我们,类似青牛精这样的从天庭里偷跑出去私自下界作乱的妖怪还有很多,哪个神仙身边没有个坐骑、宠物之类的?肯定有。之前私自下凡,被发现的时候,只是仙童为了免除责罚偷偷的把他们找回来,或者神仙自己把它们找回来罢了。唐僧要是晚个一年两年去取经,说不定碰到的就是黄牛精、黑牛精了。

从《西游记》的讽刺角度来看,吴承恩用这一点来讽刺当时的官场,有些重臣对下属管教不严,致使他们打着某位朝中重臣的旗号祸国殃民。这种事在史上官场之中也是司空见惯的,就算不看历史,只看影视剧,都能看到类似的事情。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很巧妙的一个设置,正是有了这个“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才让《西游记》的情节更加的合情合理,也更有可看性。总不能所有妖怪都是自己在凡间经过几百上千年修炼成精被孙悟空等杀死的吧,那就太枯燥无味了。

可我,仍然,是以一个凡人的身份,也是以一个凡人的眼光,看待这事情,这对于平白无故的多了五百年,还在那沾沾自喜,没有一点危机意识,这我是注定是要吃大亏的呀!

就比如说,我以后,遇到了一件,能够增长我功力的宝物又或是能够延长我的寿命的宝物,有是十分的昂贵!那我到底是要买呢?是买呢?还是买呢?如果我还是学那凡人那般,勤俭持家,小家子气,不买这些对我有所增益的宝物,那不是白白错过了一番机缘嘛!

然后发出如下的感慨:“曾经有一份无敌的宝物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件宝物说三个字:我买了。如果非要在这份买卖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永不退货!”

这如果,我又是买了这宝物,却又是具有凡人中商人的趋利心理——低买高卖,把这件宝物,高价卖了出去,只着眼与眼前的利益,这其实是百分之一万的亏本买卖啊!这只有用在自己身上,增长自己实力的宝物,才是那真正的盈利啊!

我是要好好改造改造我原来凡人的思维了!不然,在这修炼世界中,是难以生存的。切记,切记!!!

(这以上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买椟还珠啊!

“买椟还珠原意是买来装珍珠的木匣退还了珍珠。比喻没有眼力,取舍不当,次要的东西比主要的还要好。买椟还珠是一个贬义词,与它相近的词语有:舍本逐末、本末倒置、反裘负薪、舍本求末、取舍不当。

买椟还珠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不善读书者,昧菁英而矜糟粕。买椟还珠,虽多奚益?改用白话,决无此病。(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

买椟还珠成语典故: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

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细刻了许多好看的花纹,还镶上漂亮的金属花边,看上去,闪闪发亮,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

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

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

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

成语“买椟还珠”辩伪

近读《韩非子》,有个意外的发现。典出《韩非子》的成语“买椟还珠”,竟然是对《韩非子》的误解。这条成语完全不能成立。

几乎所有的辞书,都收录“买椟还珠”,释义也大体相同。《辞源》释为“去取不当”;《辞海》释为“舍本逐末,取舍失当”等等。且以商务印书馆《汉语词典》的释文为例:

《韩非子》记载:有个楚国人把珍珠装在木匣子里,到郑国去卖。有个郑国人认为匣子漂亮,就买下木匣子,把珍珠还了卖主。比喻取舍不当,抓了次要的,丢了主要的。

“买椟还珠”,真的是舍本逐末、取舍不当吗?《韩非子》的原意是如此吗?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且把《韩非子》上有关的全文引出来。

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不辩,何也?”

曰:“昔秦佰嫁女于晋公子,为其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也,未可谓善卖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其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佰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看,这位楚国的珠商,花了那么多的资金和精力去美化珠盒,以至郑国的顾客把漂亮的盒子买走了,而没有买走他所要推销的珍珠。《韩非子》批评这位楚人“可谓善卖椟也,未可谓善卖珠也”,而完全没有指责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现行成语及其释义,却把原书对楚人鬻珠的批评,变成了对郑人买椟还珠的批评。这不是颠倒了《韩非子》的原意吗?

再看《韩非子》用这个故事(以及秦佰嫁女的故事)讽喻的是什么。原书批评的是学者们以浮夸的辩辞淹没经世致用的理论,完全没有指责读者(听众)欣赏其词章的文采,而现行成语及其释义,却把原书对学者以文害用的批评,变成了批评受众的取舍不当,显然也完全违背了原著的旨意。

《韩非子》已经给了这个寓言一个准确名称:“楚人鬻珠”。后来人们把它改为“买椟还珠”,真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个寓言的情节、主旨跟着也都变味了。

可见,现行成语“买椟还珠”,无论其命名,本来意义,还是引申意义,都是对《韩非子》的错误解读。

那么,《韩非子》的立论是否完全有理呢?虽然这位楚国商人的做法不妥,但是郑国顾客“买椟还珠”不也是取舍不当,舍本逐末吗?

不,这位郑国顾客仅仅看中了美丽的匣子,因而买椟还珠,正是取舍有当,精明得很。如果把自己不喜欢,或不需要,或不能识别,而且很昂贵的珍珠一并买了下来,那才真是取舍失当。因此,《韩非子》没有指责郑人的买椟还珠,是符合常理的。而成语“买椟还珠”及其释义,要求人们一定要买下昂贵的珍珠,才是错误的“导购”。

有一本辞书的编者下意识地感到成语“买椟还珠”的这种毛病,于是添加了这样一个情节:郑人“按照这盒珍珠的定价如数付了款,却把珍珠取了出来还给了商人”(见辽宁出版社《成语典故》),这样当然也就合乎常理,能够自圆其说,这条成语似乎可以成立了。但这个关键的情节——按珍珠的定价付了款——却完全不是《韩非子》的原意。经过这一改,这个寓言就变成了一个奸商欺诈顾客的故事,与所讽喻的事理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所以,这部辞书所做的这种与原著完全不符的附会,正好露出了成语“买椟还珠”的致命破绽。

总之,现行成语“买椟还珠”及其释义,与典不符,于理不通,理应废弃。典出《韩非子》的这个成语应是“楚人鬻珠”,或“楚珠鬻郑”,或“秦女楚珠”。释为以文害用,文浮于理,末胜其本等等。

南朝的刘勰正确理解和利用了《韩非子》上的这个寓言。他说:“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还珠。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复在于兹矣。”(《文心雕龙·议对》)这里用“秦女嫁晋”和“楚珠鬻郑”讽喻“文浮于理,末胜其本”,与典相符,于理相合,很是贴切。

也许有人认为,现行成语“买椟还珠”及其释义多年沿用至今,已是约定俗成了,不改也罢。这个理由即使能够成立,也不能像现行辞书这样,把成语“买椟还珠”直接强加给《韩非子》;而应当如实地说明这个成语的来源、演变、蜕化的过程,才不致以讹传讹,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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