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霸道的条款
作者:黄石忆      更新:2019-10-31 16:01      字数:2518

突然,听到曾经那个遥不可及的公司,sh国际娱乐的大老板居然要跟自己签约,使得方骏瞬间也陷入震惊与惊喜中,但也还没有达到失去理智的程度。

很快,他又反应过来随即陷入沉思,因为融合了黄三石的记忆,虽然没有彻底的两人同化,但是在某些行为上,方骏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向着黄三石的作风靠拢。

一直在观察着方骏一举一动的唐鹏,在看到方骏看向自己露出的震惊的眼神,隐隐的嘴角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他的目光如鹰般的犀利深沉,说道:“没错,我想要签下你!”

“自我介绍,本人唐鹏,sh国际娱乐公司的执行董事长,你刚才在台上的表现我看了,你未来具有很高的可塑性。”

说完,他就向方骏伸出了右手,似乎是想要表示握手的意思,又再次开口说道:“既然就是我表哥的朋友,那我们也就不要见外,我们也就是朋友,你就叫我鹏哥。”

“唐老板,您好……”

听到唐鹏的浓厚性感男声以及伸出的右手,方骏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赶紧的伸出左手与他握了握。

在接触的瞬间,隐约间,方骏感觉到有一股电流般的触感滑过,使得他的心不由自主地怦怦跳。

当然,这种心怦怦跳,不是情侣之间那种一见钟情的心跳,而是因为激动与紧张,还有一丝忐忑的惊喜。

身为一个已经上市多年的公司大老板,从上位到现在,唐鹏已经见惯了各种各样类型的人,而对于方骏现在这种激动的反应,他并不感觉到奇怪或者有什么惊讶。

他在公司里面他见到的多了,只有是艺人看到自己他们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旗下的练习生同样也是如此,还有一些甚至是更疯狂。

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反而是想要纠正方骏对自己的称呼,似乎是有些杠上了,开口说道:“方骏,你不用怎么紧张,就把我当成你的哥哥就好,我表哥都这么大年纪了,你都能够坦然的喊他声哥,我比可是他整整的年轻五岁,你不用跟我这么拘谨。”

“额,这个……”

看着唐鹏笑容满满的脸上,即使是在放松开玩笑的情况下,身上的那种成熟霸道的气质还是透露的彻底。

渐渐的,方骏的心中也开始逐渐恢复平静,但是在面对唐鹏的话语后,他还是有些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哈哈,小骏,你就直接喊他鹏哥,或者唐鹏哥好了,不用太紧张,他脱下大老板的身份也就只是个普通人。”

就在这时,一旁没说话的唐志勇,也看出了两人中的尴尬气氛,赶紧出来打个圆场,对着方骏笑着说道。

“那好吧,那我也就不推辞了,鹏哥好。”

经历过心里的一番争斗,又听到唐志勇的话,方骏终于放下心里的纠结,笑着对唐鹏点头道。

同样也是回应的点了点头,唐鹏的脸上笑容才慢慢收敛,面色严肃认真,如果此刻现场认识他的员工,一定会说这就是我们老板工作的时候,开口说道:“小骏,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的声音,很舒服,你的嗓音中有着一种独特,将来,不管是作为solo,还是组合出道,你都可以完美的胜任。”

“你的身上有着一种天生的气质,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就是应该站在舞台上的享受着众人崇拜的明星。”

“接下来,我在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公司,我们sh国际的主要涉及的方向有:艺人经纪、影视剧制作、歌手唱片、娱乐营销、时尚产业,大型活动、新媒体等多项业务,可以说是全面娱乐。”

“实不相瞒,今年我们公司决定旗下出道一个男子组合,现在还缺一个队长,而我正好觉得你非常的适合做为这个组合的队长。”

听到唐鹏如此直白的话语,方骏的心里也从经过最初的激动,逐渐冷静了下来,他迟疑想了一下,看着唐鹏露出同样严肃认真的表情,说道:“鹏哥,我想先看一下你们公司的合同内容,在考虑签约的问题,可以吗?”

说实话,如果是没有得到黄三石的记忆,而获得了跟sh国际这样的大公司签约的机会,方骏根本就不会有丝毫的犹豫直接答应签约。

然而,现在的他不同,他拥有的着一个整个世界的巨大财富,他可不想在回到那种无休止的赶通告,心里保持着那种压抑束缚的状态。

所以,即使现在能够跟sh国际娱乐这种龙头大公司的签约诱惑固然很大,但还不足以让方骏重新失去理智,对心中的那份没有束缚的自由渴望。

“这没问题,我之前已经让秘书把合同发过来了,根据你刚才展现出来的创作才能,你的合约,我直接采用的是我们公司签约二线艺人的条件。”

看着方骏逐渐变得冷静的脸色,随后又向自己提出想看提前看一下合同,唐鹏的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惊讶,不过两秒钟的时间就反应过来点了点头,从裤兜里拿出一个看不出什么品牌的超薄智能手机。

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然后便直接递给方骏,接过手机,方骏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滑,而且屏幕的分辨率超清,看着页面上的签约合同。

看着这份艺人合同,方骏的第一反应就是好多,比当初在clue娱乐签的还要多,如果想要看完的话,肯定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够做到,粗略的看了几条,方骏就忍不住的皱起眉头。

说实话,这份合约,对于一般的二三线艺人看到绝对会欣然同意,但是此时的方骏却是感觉有一点变样的苛刻了!

在这份合同的中间有几项条款,交代了方骏必须需要跟sh国际娱乐签约长达十年的时间。

在这十年期间,他的一切肖像权,作品创作权,人身名誉权等权利都将归公司所有,最后根据资历和效益反应来分红,自己仅仅只占据百分之三十五,公司强占百分之六十五。

而且,在这份长达十年的合约期内,他不得擅自接任何属于商业范畴的活动,以及擅自离开sh国际娱乐与其他公司洽谈。

否则,将会面临高达五千万人民币的赔偿金。

而这些条款方骏都不可能接受,现在的他拥有了世界的财富,说实话,再度站在舞台上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此刻如果他真的签了,那就相当于他把自己未来十年的光阴全部卖给对方了。

在这十年里,而且他的所有创作的作品必须全部都归公司所有,就让方骏的心中产生强烈的反感,凭什么,自己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为什么在签了公司后就不再是自己的。

如果是这种强制条款的合同,那和当初在年少时他在clue娱乐签的那个专属合同又有什么不同。

无非只是签约时间年限的问题而已。

ps:说实话,已经很久没有闻到鱼腥味了,怎么都没有人打赏,谢谢一些朋友的推荐票,本书真的是需要养,真的很抱歉!希望你们能够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