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大动物无疑是一个惊喜。毕竟,杀死一只更大的野兽,如熊或蟒蛇,可以赚到十几只黑麂。
“从脚印判断,它应该是一只有果栏的棕熊,但它应该是一个大家伙,比我见过的大几分钟!”当他们来到他们发现痕迹的地方时,他们害怕陆弃没有经验。田康在他们旁边解释道,“恐怕有一千多英镑……”
甘成看着他,惊恐地说:“杀死这么大的棕熊不容易。杀死一个死人不容易。去年春天,头700斤杀了三个人!”
大顺想立功,因为他还带着罪。他此刻撇着嘴说:“在财富和危险中遇到一个大人物是很少见的。精制诱饵是无用的,如果不再次使用,将会腐烂!”
大顺说诱饵是墨里的尸体。经过简单处理后,他倒了许多从范蝶萍花粉中提炼出来的迷药,范蝶萍花粉是西北家庭捕杀大型野兽的“杀手”。
“你确定这个大家伙的活动范围了吗?”陆弃看了看大顺,是他带领负责搜寻森林的人。
大顺重重地点了点头:“当然,前面还有一个稍高的地方,那丛灌木有睡觉的痕迹。我们不能在这里呆太久。棕熊的鼻子和灵魂随时都可能找到我们!“
“然后放下诱饵,留下十个人带着长矛和绳套跟我到树上。不要离诱饵太近!”陆弃果断地点点头:“其余的人离远点……”
“十个人...够了吗?”田康非常担心。一只重达1000磅的棕熊想到这一点就害怕。
陆弃回答说:“如果诱饵不起作用,再多一些人也没用。相反,太多的人很容易打扰它!”
大顺点点头,说道:“那个时候,那个大个子被人打扰了。迷药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它用完后只杀死了几个人。永远移动领导者。我会算作一个!”
毕竟,西北地区的家庭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些在处理大型动物方面做出更多贡献的人在回到村庄后将会再得到一点口粮。
除了甘城、大顺和大林的四个小队长,陆弃还选择了五个更强大的老兵开始危险的狩猎。田康当然也是一名优秀的球员,但是由于他的口粮现在已经达到了第一水平,没有必要冒太大的风险,所以陆弃让他管理芝诺的剩余部分。
为了更好地吸引熊,大顺甚至在莫利身上涂抹了一层含有迷药的蜂蜜,然后小跑几十米远。大顺爬上一棵十米高的棕榈树,手里拿着叉枪和绳索吊索。
很快,一只棕黑色的巨熊从浓密的灌木丛中出现了,它有将近十英尺长,肩膀有一米半高,浑身长满了毛发和地面。他的黑鼻子翘了起来,低下头走向莫丽的身体。走了几步后,他似乎注意到了是否有危险。
包括藏在棕榈树上的陆弃在内,泽诺不敢说一句话,因为这只熊太大了,体重超过2000磅。当它迈步时,整个地面似乎都在震动。
陆弃的眼睛亮了。在他的前世,他见过许多熊,尤其是亚洲黑熊,但他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体型。他担心北极熊和最大的棕熊在他面前会变小。
这么巨大的棕熊,掌掴力绝对超过一千斤,大腿粗的树恐怕受不了几次。每个奴隶都在祈祷,希望这个大个子能很快吃下诱饵,让人们感到安全。没有泽奴会拿自己的生活开玩笑。一旦巨熊警觉起来,即使洛龙还活着,他瞄准的第一个目标也不会幸免。
最后,巨熊来到了莫丽的尸体旁。熊掌轻轻地推了推莫丽。由于这个小机制的存在,莫丽的身体在这个小力的作用下微微弹起,就像一个睡着的人被唤醒一样。
在过去的狩猎经历中,这种诱饵的动作经常会刺激野兽,而这一次也不例外,巨熊似乎也吓了一跳,身体一缩突然弓起身体掌心!
“哔!”一声脆响,莫离的大头被砸得像一个大西瓜,白的和红的像西瓜囊一样散落,但看到这一幕泽奴的心却一阵抽搐。
陆弃的眼睛更亮了。刚才,这只巨熊的手掌充分诠释了它的笨拙和熟练。此时身体的功能完全匹配。手掌毫无疑问地伸出来,好像已经释放了力量。以千斤之力,它怎么能不砸脑袋呢?
似乎对自己的结果很满意,巨熊放松了下身体,甩了甩脑袋后扑向莫离的身体,连撕带咬,开始吃,吃得很快,很快就将身体的一小部分吃干净了,连骨头都啃成了碎片,似乎很饿。
最初,当巨熊吃光所有的诱饵,然后在昏迷中杀死它时,绝对没有危险,但是没有人预料到在这个时候会发生事故。
然而,这一次,他没有手里拿着叉枪,让它从树上掉下来。与此同时,他焦虑地叫了一声。
死是好事,因为高超的狩猎技巧,甘城发现的棕榈树离诱饵更近,这无疑震惊了巨熊。
“胡露露……”巨熊非常警觉,一甩打开粘稠的内脏,看着棕榈树,干枯成鼻孔的东西突然翻腾了过去。
陆弃的瞳孔缩小了。这只巨熊跑得真快。它离十米的距离只有几下笛声。然后我看到那只巨大的熊用武力和人力站起来,撞在树干上。这种爆发的力量甚至更令人惊讶。恐怕有很大的潜力。
“啪,啪!”树干裂开的声音伴随着树叶嘎嘎作响的声音,树干被迫从树上掉了下来。迎接他的是带着血腥气味的五指巨掌。
干得好,不但从十多米高的地方毫发无损地摔了下来,这也躲了起来,同时开始向陆弃所在的树跑去,嘴里喊着:“永远移动领导,救我!”
蹲在棕榈树的树冠上,陆弃的眼睛微微一动。他此时没有生气,变成了一只大熊。既然问题已经出现,现在需要的是解决它。他透过叶缝仔细观察甘城后面的巨熊,判断它可能的路线。
这种判断不好,因为巨熊的行为会根据甘城的逃跑而调整。换句话说,陆弃必须事先判断甘城可能采取的行动。
当人们处于危险中时,他们的潜力会爆炸。他们将被冲到山顶,感受附近的鱼腥味。嗖嗖的一声,他爬上了陆弃一生中爬得最快的棕榈树干。
然后,大熊用同样的技巧拍了拍棕榈树。这时,陆弃跳了下来,双手紧握斩首刀,劈开了大熊凸起的鼻梁。
这把刀像雷一样亮,但令陆弃惊讶的是,这只巨熊非常警觉地向它的头部左侧移动,避开了致命的一击,但它的右耳没有逃过厄运,一大块皮毛被一把锋利的砍头刀割掉。
当陆弃筋疲力尽的时候,他踩在这只巨熊宽厚的背上,滚出了转弯间的距离。
无缘无故被割下耳朵和一块肉,谁会大发雷霆,更别说在这片森林里也是一头巨型熊的霸主了?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吼声,巨熊放弃了,转身追赶大敌陆弃。
“别动,大顺,把叉枪给我!”陆弃大叫着,随着鹿奔跑的趋势迅速跑到一边。他一点也不想面对这只巨熊。这是自杀行为。毕竟,他不是在前世积累黑暗力量的人,这只巨熊和他前世见过的500公斤重的黑熊不一样!
陆弃的话音刚落,其他人已经逃到了大顺的棕榈树下,这是为了陆弃那有勇气承受,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被感动的风格,帮助大顺赶紧把手中的叉枪放在陆弃面前。
一英寸长,一英寸强,叉枪不如砍头刀锋利,但在某些情况下,它比砍头刀好得多。毕竟,如果陆弃只是转过身,用刀砍了这只巨熊,他就能砍了它。然而,以这只巨熊的速度和力量,陆弃有超过70%的可能死亡。
“很好!”大顺不愧是弓箭手,这投掷方面恰到好处,陆弃将叉枪抄在他手里轻轻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俗话说,一个人不怕像神一样的对手,一个人害怕像猪一样的队友。有一个好的队友通常可以在关键时刻给人们带来合适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