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惠华很是感慨万千,人生路上不知会发生些什么故事。从少男少女开始情爱萌芽那会,她就一直被称作班花,偶尔上升为校花,享受了班里男生爱慕的目光,以及女生们既嫉妒又羡慕的注视。
她没有体会到爱的激情澎湃,总感到从前的约会缺少点东西――而今天,与慕容寒冰相会,时间短暂,所聊很少,却让人心绪难平。
她想起了钟秋,她的同班男同学,一个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的男孩子,一个从南方小县城考入北国都市的同学,这么说呀,钟秋给她的印象深刻在于他的帅。如果不帅的话,钟秋大抵上不会有勇气追求文惠华。他的这一行为有了帅做基础,也就不会被认为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尽管如此,所有的人还是不看好他们俩的未来,这似乎很不厚道。
事实却证明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文惠华与钟秋最终还是分手了事。幸运的是,两人成了朋友哥们,爱情不在友情在――也算是不错的结局。
大学毕业前夕,文惠华和钟秋好好喝了一回酒。
“来,咱哥们干杯!”钟秋举起特大号的啤酒杯,英俊的面容里双眸放射着光芒。他的面前坐着的是前女友文惠华。
“嗯。把酒喝好,明天新一轮太阳将升起。”文惠华开着玩笑。
“什么呀,太阳每天都是那一个,什么新与旧,纯粹是文字游戏。太阳每天从西边落山,第二天早晨从东边升起,就象保龄球馆里的球瓶一样。”
“我说钟秋,你打过保龄球没有?你哪联想成这样?”文惠华说完这话有些后悔,她怕钟秋真没有打过保龄球,大学生没有打这球是正常的,但不能这样子说他。
“嗨,我说哥们,咱没吃过猪肉,咱也见过猪跑,你说是不是?”钟秋言辞犀利。
“说得有道理。来,钟秋,我们喝酒。”这回文惠华举起酒杯,致祝酒词,“今一别,来日富贵再相逢。”
“这对你来说不是问题,我呀还不知道有没有富贵。”钟秋笑道,“文惠华呀,你本来就生在富贵之家,你有资格说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