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胤?与诸兄弟的矛盾日益激化
作者:爱新觉罗启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072

皇八子允?因其才干突出与党羽众多,在康熙时期,从没有把四阿哥胤?放在眼中。胤?即帝位后,人虽没有任何变化,但和允?等人的关系却发生了质的变化。刚愎自用的允?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并不把胤?采取的上述措施和警告当做圣谕来恪守,反而想方设法进行捣乱。允?被封为廉亲王后,很多人登门贺喜,其福晋乌雅氏却对贺者大发牢骚:“有何喜可贺?恐不能保此首领耳。”粗俗愚蠢的允?在这一点上与允?一样,也没有真正认识到胤?此时已不是昔日的四阿哥,而是万民之主了。在胤?命他前往西宁驻守时,他竟敢拖延不去,一会儿提出等过了皇父的百日,一会儿又说要等胤?从景陵送丧回来,屡次推委,耽延时日。这些明目张胆的抗旨行为,自然加深了胤?与允?等人之间已有的裂痕。君臣之间的这场斗争并不完全局限于紫禁城中。允?等人结党营私二十多年,除赢得一些朝臣的支持外,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影响。胤?的即位,对允?的社会基础是一种打击,他们也在寻找时机兴风作浪。在胤?对允?等人采取了拉拢、离散、打击等措施后,社会上竞出现了“凌逼弟辈”、“报复旧怨”等流言,又有胤?“每日早理事,日中即醉饮”、“日中酒醒,日暮方理事”的说法。这使胤?十分恼怒。他在雍正元年二月发布上谕,针对流言蜚语为自己辩白:“外间匪类捏造流言,妄生议论,谓朕钟爱十六阿哥,令其承袭庄亲王王爵,承受其家产。朕为君上,多封诸弟数人为亲王,何所不可?而必藉承袭庄亲王以加厚于十六阿哥乎?现今廉亲王、怡亲王、履郡王,皆朕封以亲王、郡王矣。大阿哥之子弘?,一闲散宗室,亦现居亲王邸第。岂伊本分所应得乎?且如发遣一人,即谓朕报复旧怨,擢用一人,又谓朕恩出于私。”明珠之子揆叙和遏必隆之子阿灵阿,是当年畅春园会议谋举允?为皇储的主力,此时已死数一年。但胤?为解心头之恨,仍下令将阿灵阿的墓碑改为“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揆叙的墓碑改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名之日“以正其罪”。同时,又将阿灵阿之子阿尔松阿革职,遣往盛京守其祖坟,以示惩罚。

不久,胤?开始处置允?。雍正二年七月,他下令将允?及其家眷软禁景陵,但表面却说:“皇考陵寝,关系重大。若照定例只派总管等守护,朕衷实切不安。朕意于朕兄弟内,酌令一人,封以王爵,子侄内二人,封以公爵,用代朕躬,居守山陵…一随酌令郡王允?代朕前往居住。”这在胤?,又是一举两得之事:既表明了自己对皇父的无比忠孝之心,又用委以重任的名义将允?软禁。

如此兴师动众地严惩反对势力,是胤?即位两年多后第一次。为消除朝臣的疑虑,避免社会舆论对己不利,胤?以攻为守,再次向朝臣阐述自己的看法。他以大臣中结党的例证,说明朝中朋党之盛:“朕即位后,于初御门听政日,即面谕诸王文武大臣,谆谆以朋党为戒。今年以来,此风犹未尽除。…一?如七十之恶乱,举国皆知,发遣在道,竟宽其械系。临行之时,王大臣内多有赠遗。此朋党未消之明验也。”同时,他又颁发了一篇御制短文《朋党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列数朋党之害,反宋代欧阳修《朋党论》之道:“修之所谓道,亦小人之道耳。……朕以为君子无朋,惟小人而有之。……设修在今日为此论,朕必饬之,以正其惑。”这表明胤?对朋党是深恶痛绝的。但这只是对他的反对派,对他自己的朋党则另当别论了。

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胤?不断下达上谕,斥责允?及其同党。雍正二年十一月,他得知允?拉拢工部侍郎岳周一事,训斥允?:“廉亲王存心狡诈,结党营私。自朕即位以来,凡遇政事,百端阻挠。……乃在廷诸臣,向为廉亲王所愚,反以朕过于苛刻,为伊抱屈。此朕审察众人神色而知之。一年以来,大小臣工因廉亲王贻累者甚多,乃甘受罪戾,毫无悔心,而廉亲王亦恬然自安,竞不知愧,并不念及国法,稍加警惧。由此观之,党援终不能散也。党援必由众人附和『而成,若廉亲王一人,何所持而如此行为乎?工部侍郎岳周,拖欠钱粮,廉亲王私帮数千金。……如此沽名钓誉,亦不知其何意。……廉亲王至今尚无悔改之心,诸臣尚不醒悟,积习若此,何所底止。朕用是谆谆诫谕,倘诸臣洗心涤虑,尽改前非,则廉亲王党散势孤,朕得以不伤骨肉手足之情。”(

由于允?在西宁有种种不安分行为,胤?派都统楚宗携带谕旨前往约束。允?对此极不服气,面对钦差,表现出极大的不恭敬。他既不出迎请安,也不叩头谢罪,全无人臣事君之礼,一副盛气凌人无所畏惧的样子。他还声称自己已如出家离世之人,一切均不放在心上。楚宗将这一切上奏胤?,胤?十分恼怒。雍正三年二月,他召集群臣,历数允?、允?、允?、允礻我及其死党阿尔松阿、鄂伦岱等人三年来种种犯上作乱的罪行,第一次将他们逐条公布于众。他说,允?等人所犯的罪行,“一经讯诘,则国法难容”,而自己“居心宽大”,“欲保全骨肉,不事深求”,这次仅将顽固追随允?的鄂伦岱革职,发往奉天。

三月,都察院参奏允?,说他主持工部修造祖宗神牌,漫不经心,致使漆流字漫。胤?随即指出:“允?并非思虑不到、不能办事之人,特有意草率,欲陷朕以不敬之名耳。”四月,工部所造兵器粗率不堪一事被揭露。此事关系西北军务成败,胤?大骂允?“居心尚可问乎?”不久,山西巡抚伊都立又参奏“允?在平定州地方擅行殴打生员,请按律治罪”。胤?与允?等人的关系从此急转直下。面对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诸弟,胤?甚为焦虑,他有心处置他们,又担心引起混乱。山西巡抚的参奏,正给他提供了机会,他当即下令革去允?贝子,撤其佐领属下,监禁西宁。

此后,允?等人对抗皇权的活动暴露得愈发充分。十一月,京中一发生允?纵容内务府披甲人聚众吵嚷一事。宗人府参奏他:“心一怀奸恶。……乃从前既欲裁减包衣披甲额数,及交伊办理,忽背前议,奏请增添,激令内务府人等嚷闹。明系市恩惑众,毫无畏惧,奸恶已极。”年底,京城九门捕役又拿获了往来于西宁允?住处和其京城家中之间的骡夫。从骡夫的衣袜中,搜出了允?亲信用允?编造的密码写给允?的信件。这件事使胤?大为震惊,他没想到。允?竞仿照敌国奸细的行为与自己为敌,足见其顽抗到底的决心。这些促使胤?下了最后处理允?等人的决心。

雍正四年正月初二,紫禁城中刚刚举行了朝贺大典,胤?在乾清宫赐宴群臣,含蓄地表明,党援朋比之习,在朝中仍旧很盛。他要以大臣为开端,移风易俗。初五,胤?再次召见群臣,历数允?等人罪行,宣布将允?、允?及苏努、吴尔占革去黄带子,交宗人府除名。允?的福晋乌雅氏,在康熙时期就怂恿允?谋取储位,雍正初年又口出狂言,公然藐视皇权。允?受惩后,乌雅氏也随之被革去福晋身份,逐回外家。为了表示自己的宽容,胤?暂赐允?一个“民王”的头衔。

此时,胤?已下了处死允?的决心。但他还不好立即动手。允?争夺储位的事情是发生在康熙年间,举国共知。胤?即位后与允?等人的矛盾,在朝野看来,不过是那场储位之争的延续。“凌逼诸弟”之说的出现就是这种看法的反映。胤?以为,若由他提出处死允?,正迎合了这种社会舆论;而他一向是强调自己从无谋取大位之心的,无论是在藩邸还是即位后,他对诸兄弟都尽心尽意,根本没有治允?罪的想法。因此,处死允?的责任他不能承担。雍正四年二月,一群善于察言观色的大臣联名上疏,请将允?正法。这本来正合胤?心意,但他为开脱自己,仍要虚伪地质问大臣:“允?乃皇考之子,太祖太宗之孙,朕之弟也。今日之举,我列祖皇考在天之灵实昭察于上。倘允?不宜正法,而尔等妄行陈奏,以残害列祖皇考之子孙,而陷朕于不义。尔等之罪,尚可追乎?”大臣们当然受不了陷皇帝于不义的罪名。他们纷纷表态,说允?“悖伦乱政,罪状多端,按之国法,应正典刑”。这样处死允?的责任就落在诸臣肩上,胤?则可以放开手脚处理自己的政敌了。

雍正四年二月,胤?下令将允?革去“民王”王爵,交宗人府监禁于高墙之内;三月,又下令将允?的名字改为“阿其那”,其子弘旺改为“菩萨保”,以污辱他们的人格,尽泄三年来存于心中的怒气。四月,胤?下令将允?押解回京论罪,并将其名改为“塞思黑”(“阿其那”、“塞思黑”都是贬意的满语)。

正当胤?在京中有计划地处理允?等人时,遵化景陵和天津又发生了两件与这场争斗息息相关的事件。

自雍正三年七月后,允?一伙接二连三地受到胤?的惩处,如先是允?被革职监禁,继而允?降级,接着允?、允?又被宗人府除名,允?被宗人府监禁。胤?这一系列措施,在社会上产生了影响。各种社会势力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想利用一下皇族中的矛盾,便发生了遵化蔡怀玺、天津郭允进两起投书案。蔡怀玺为正黄旗大粮庄头的j子弟,受“十四爷命大,将来要做皇帝”之说的鼓动,于雍正四年三月只身来到软禁允?的遵化汤泉,将一张写有“二七变为主,贵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为太后”的帖子投到允?的院内,后被镇守马兰口总兵范时绎拿获。郭允进是天津人,他将写有“十月作乱,八佛被。囚,军民怨新主”,以及胤?即位以来,天下即“遭旱涝饥荒之灾”的书信抛人大臣塞楞额的轿中。胤?接到奏报后,立刻将它们与允?党人的活动和自己即位后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措施联系起来。他说,“观此,实乃阿其那、塞思黑、允?、允礻我等朋党奸迹,凶恶之小人,行恶作乱之书办、皂隶、旗棍等,贪取货财,讹诈寻事。惯于钻营之徒,见朕将部院衙门及各省私弊尽行革除,政治肃清,此辈宵小之人,不能行其劫掠讹诈之事,始移恨于朕,不惮法度,不畏死亡,特造此等悖乱之语,以动摇人心,扰乱国家。”他认为,蔡怀玺和郭允进投书造反,是社会上呼应允?等人的开始,如不立即采取措施,事态有发展的可能。他当然不能允许这种局面出现。因此,雍正四年五月胤?即命将允?解回京城,与其子白起一同关押于景山寿皇殿附近,让他守着殿中供奉的康熙帝后圣容,“追思教育之恩,宽以岁月,待其悔改”。接着,又下令将早已遣发奉天的允?死党鄂伦岱、阿尔松阿就地正法,并将已死的苏努和七十“戮尸扬灰”,其子孙五十四人,“有党恶妄乱者具题正法,余者发白都纳等处当苦差”。

至此,诸多政敌绝大部分都已处理完毕,仅允?、允?、允?没给最后结论。六月,胤?下令给允?等议罪。大臣们拟定允?获罪四_十款,允?获罪二十八款,允?获罪十四款,请求皇帝批准,将其三人正法。胤?面对诸臣奏疏,虽肯定“参劾之条,事事皆系实迹”,但因怕自己身后遭人唾骂,仍下不了公开处死三人的决心。他反复强调自己的“万难之苦衷”,最后下令允?仍监禁原地,允?解往保定关押,允?尚非首恶,继续拘禁悔过。

允?、允?为朝廷重犯,在监禁中备受折磨。负责关押允?的直隶巡抚李绂在给胤?的奏折中,说现在给予塞思黑饮食与牢狱重犯丝毫无异,“铁索在身,手足拘挛,墙高房小,高暑气酷,昨日已报中热晕死。因伊家人用冷水喷渍,逾时始?,大约难以久存”。果然,八月下旬,允?就死于狱中,距给他定罪的时问不过两个来月。允?的死,意味着允?也不久于人世了。不到半个月,顺承郡王锡保奏报,允?“染患呕症”,“不食饮食”,九月初十病死禁所。

允?、允?相继死去,使长期与胤?为敌的允?集团彻底瓦解。至于允?、允礻我二人,胤?认为尽管卑劣,但尚非首恶,对他们可免于一死,仍继续监禁。自康熙四十七年开始的这场清皇室内部为争夺皇权的残酷争斗,到此基本结束。

<ahref=http://www.>起点中文网www.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