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林思瑶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悦道。
赵天志勉强点头。
“既然连你这个厨神都说好吃,那我手艺肯定不错啦!以后我吃你做的饭,你就吃我做的饭!好不好?”
赵天志快哭了,以后没好日子过了啊!
“好不好好不好嘛--”
林思瑶扯着他的袖子用那种可怜巴巴的语气求着,眼神快要将他融化。
“好吧……”
他绝望地叹口气,小孩子果然都是磨人精啊!
“耶!”
她全身精神风发,从椅子上一弹而起。
“那以后只要你愿意,我每天晚上都来你这儿蹭饭啦!”
若换做以前,赵天志自然求之不得,但她的菜……
赵天志黑着脸,道:
“去把碗洗了!”
林思瑶胜利地走进厨房,因为心情好,每个碗都擦的闪闪发亮。
“对了,你哥呢?”
“他出差去了。”
“你好像没带钥匙吧。”
他偷偷拿去她书包上网挂着的钥匙,塞进自己兜里。
“带啦。”她去翻书包。过了五分钟,她很尴尬地转头,“没带。”
“啊……那你就回不了家了,嗯……住我家吧。”他心里偷笑,总算把这丫头留住了。
“啥?”她以为自己幻听了。
“你不是没带钥匙吗?毕炀又不在家,所以住我家吧。”
“只有一张床啊!”她惊魂未定。
他挑眉:“不能挤挤吗?”
“我……我睡沙发。”
“作为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怎么能让学生睡沙发呢?没关系,挤挤就行。”
“我睡沙发!”
她难得这么有奉献精神,非常自觉地将被子搬到沙发上。
他叹口气,道:
“受不了你,我睡沙发。”
万籁俱寂,月黑风高。
那身着黑色夜行衣戴手套的蒙面男人握一把匕首,悄然走进空无一人的街道,掏出铁丝撬开一家店门,柜台前躺着一个年轻女孩,一身蓝衣。
“咔!”
鲜血四溅,红光满天。
他扔下那带血的匕首,摘下面纱。
“好闷啊……终于可以透透气了……”
他回头看看那女孩,她脸上毫无血色,分明已死。
“无月的那缕残魂应该回到香格里拉了,还真是委屈了这人的身体,大概才十七八岁就死了。”
“好了,回去看看思瑶吧……”
赵天志转身走出街道,却不料身后一直在被一个人盯着。
“呵,你也会杀人呢……”
他拿出手机,拨通110。
“喂,李警官,我是毕炀啊,这儿有人杀人了,对,十文街。长什么样?天太黑看不清,反正你快点过来,好好……”
“天志!”
林思瑶被噩梦吓醒,,却只看见身边空空如也的沙发,心口突然一紧。
“天志!”
她穿着素衣就冲出家门,空旷街道。
她凭直觉走到十文街,却只见一片血腥,冲进那家店,那女孩身上插着匕首,鲜红如斯。
心中恶心一阵,走出那店。
背后,一个监控闪着红光。
次日,周六。
林思瑶很无聊的看着赵天志院子里的花,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头发很随意的扎成一束马尾。
“老师,我是李元,开门行吗?”
门外一学生敲门,赵天志从卧室走出,轻轻拉起门把,檀木门缓缓打开。
“老师,是这样的,校长说你会制陶,让我叫你仿制一个明朝的陶碗,这是图片。”
“嗨!李元!”
林思瑶从沙发上一蹦而起,冲到门前。
李元差点没被吓得晕过去:
“你······你们······”
“我们怎么了?就是我昨天没带钥匙,在天志家住了一晚。”
林思瑶很厚颜无耻地道。
赵天志非常夸张的点点头。
李元下巴都要掉下来,天啊,她竟然敢直呼老师的名字,而且还叫的这么亲昵。更何况只有一张床,他们昨天晚上干了什么!
“说完了?那么可以回去了。”
李元机械般的点头,幽灵一样飘出门。
“思瑶,帮我打下手。”
赵天志拿着轮车和陶土走进书房,将胚放在轮车上,拉胚手法很是熟练。
一个男人认真起来的样子总是很帅很迷人,他更甚,不同于往日的嘻嘻哈哈,贫嘴毒舌,此刻他像浮云一般安静,睫毛略略下垂,眸子里仿佛装着天河的水,叫人一沉下去,便溺在其中。
林思瑶顺着鼻子看到他的唇,他薄唇轻抿,勾勒出一条弧线,让人无法自拔。
原来,一个男人的唇也是可以这么好看的······
林思瑶心跳的厉害。
“思瑶,去把砂纸拿来。”
“哦······哦。”
她手忙脚乱地走出房间,到卧室中取了砂纸来,再看见他时,却是一愣。
明明那么熟悉的脸,明明刚刚才见到的脸,却有种分别数年,再次相遇的感觉。
亿万年前,混沌之时,你我可曾见过?
“你的砂纸。”
她递过去,他接过,指尖碰到她的手,林思瑶感觉周围空气都被抽离让她窒息,全世界只剩下他的指尖,他白皙的指尖。
心莫名其妙地痛,怎么回事?生病了吗?
她捂着胸口,看着他在静静地打磨。
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她猛地心慌,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或者······
从一开始,自己就在自欺欺人,说和他只是师生关系,实际上,对他早已情根至深?
一阵恐惧袭来,她感到周身都是刺骨的寒冷。
不可能,自己只是想当一个他疼爱的学生,每天陪着他就够了······
但是,为什么会心痛?
莫非······
她紧闭双眼,摇头。
毕炀“出差”的这几个星期,她就一直住在赵天志家,从同房到嫌麻烦所以同床,他们一个说自己是为了照顾学生,一个说自己是为了老师的健康,所以自然理所应当的都睡在床上。
李元和一众学生表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