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哲罗姆,来自诺克萨斯偏远的山村,我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佃农,我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都战死了,父亲母亲为了延续我们家的香火,花了半辈子的积蓄给我娶了个漂亮媳妇,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我的妻子生个一儿半女,便被强迫性服了兵役。于是,我,哲罗姆,以一个诺克萨斯守军士兵的身份,站在了英格兰堡的城楼上。
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我依旧能清楚的听见敌人隆隆的马蹄声和呼啸而过的喊杀声。此刻,英格兰堡燃起了熊烈的战火升起了浓烟,死亡之气似乎弥漫了整座城池。空中的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过我的头顶,我看见源源不断的诺克萨斯士兵中箭倒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我承认我怕了,胆怯了,我从来没有真正面对过这样的战场,我想后退,可我又不敢后退,我知道,我的长官正拿着明晃晃的刀,站在我的身后监督我。
就在我愣神之际,我看到一个德玛西亚的士兵攀上了城楼,他提着砍刀,他的战甲破旧不堪,胳膊上还插着羽箭,我知道,他也看到了我,因为,我从他那双血红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心!”
凄厉的嘶喊声,我感觉我被人用力的推开,我酿跄了几步,等我再次站稳,那名德玛西亚士兵从城楼上摔了了下去,而原来我站的位置,多了一片血泊,血泊里躺着一个人,那个人我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我的同乡,我的好兄弟,他的胸口插着一把衮衮的钢刀,鲜血顺着插着钢刀的窟窿里流下来。
我知道,是他救了我。
“哲盖尔!”我喊着他的名字向他跑过去,他没有说话,或许他已经说不出话,他咧开嘴冲我一笑,然后便断了气。
英格兰的牡丹,本该潋滟成精的季节,却陡然间在马蹄声中散落一地,刀光剑影,角鼓争鸣,流血漂橹。敌人提着刀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有一滴同伴的血顺着到刃落在我的脸上,在眼中氤氲成一片惨红,我本该和其他人一样,做一个勇士,迎着太阳留下我最后的背影。可我没有,我选择了逃跑。
“敢逃跑?......”
身后传来了长官的谩骂,和利剑出鞘的声音,我的脖子一凉,栽在地上。恍惚间好像听到妻子的吴侬软语,看见那弯垂柳后的月牙,嗅到那年我们泛舟偶然惊起的荷香,我不能死,回家,回家,我在忐忑中于黄沙上合上了双眼,在记忆中留下了一抹大漠孤烟。
“我,在地狱等着你。”
光盾历嘉文二世四十七年秋,英格兰堡城下,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散,沉寂数日的德玛西亚军出动了。
无畏先锋团二万,龙骑军团五千,米尔大边军一万五,共计四万红色皮甲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阴风列列,黄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几具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或许明天早上又将多几千具尸体,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
血战在英格兰堡展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军队寸步不让互相拼杀,双方都杀红了眼,尸体狼藉,鲜血在城楼低洼处汇城了一个个小潭。
城楼之上,诺克萨斯军队知道了此番的艰险,但他们毫不气馁,以军人特有的坚韧勇猛抵抗着敌军的冲击,前队倒下了后队立刻补上,挥舞着手里的长矛一下下刺向敌人,主帅塞恩的身先士卒起到了显著作用,虽然诺克萨斯士兵们早已经精疲力竭,但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击溃数倍于己的德玛西亚军的冲锋,犹如一道宏伟坚固的堤坝紧紧锁住英格兰堡的城楼,任凭巨浪滔天却不肯后退半步。
这场酣战持续了五个时辰,太阳逐渐落山,乌云在天际嘶鸣着划破雷电,血红色的腥味弥散在死寂片刻又喧闹的废墟之上。刚刚消散的哀鸣和剑影又在风中绽开,堆积的残体狰狞而可怖,浓重的气息让人几乎窒息,德玛西亚已经撤军,将部队驻扎在城外二里出的山谷间,诺克萨斯的余兵陨失过半,城楼上的守军疲惫而决绝。
“敌方的主将是谁?”
雷欧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诺克萨斯的强悍出乎了雷欧的意料,自己亲自组织起的十几次冲锋都被城楼上的守军击溃,这倒让他对守城的诺克萨斯将领刮目相看起来。
“禀将军,地方守城将领是......塞恩。”营帐中的副将转过身来,恭敬的答道。
“噢?原来是他?难怪......”雷欧埋头,垂眼看着地下。
“父亲,塞恩是谁?”身旁的盖伦问道。
雷欧摇头,怔怔的眺望远方。良久,雷欧长叹:“亡灵战神-塞恩,他是一个怪物,一个曾在战场上给德邦将士留下惨痛回忆的怪物。”
”哼,沽名钓誉辈比比皆是。“听到雷欧的话,盖伦心中的隐疾发作。这些年来,受够家族的轻视的他最听不得的就是至亲夸奖别的人,好胜心作祟的盖伦提剑出帐,“我这就去会会这个被诺克萨斯尊为战神一般的人。”
“且慢。”雷欧出声叫住了盖伦,将一件铁环织成的链甲贴着小袄束在他身上,红色的丝绳系好,打了一个死结:“入秋了,记得多添件衣服,瞧瞧你战甲上的血迹,快去歇歇吧”
盖伦心头一暖,抚剑而拜,长揖为礼:“诺。”
夜色渐深,月亮孤零零地盘旋在山谷上空,山谷中升起层层雾岚之气,寒意从天空匝匝的淋下来,使人不由的全身发抖。一堆堆篝火点燃,照亮了德邦士兵沉悸的面孔。山谷中到处都是断肢残躯,一具具狼藉的尸首浸淫在月光里,即使面上的腐肉还没被吞噬殆尽,也无法辨别生时的容颜。
“唉......”小高坡的一堆篝火旁,雷欧听见四面传来伤兵的呻吟声,不由地长长叹了口气。
“父亲,吃点东西吧.....”盖伦迈着沉甸甸的步子走了过来,将翻转着的头盔递到雷欧面前,里面是被篝火炖烂散着热气的肉糜。
雷欧摇头,苦笑:“你吃吧,为父不饿。”
“父亲,您平日教导孩儿,为将者,当持一颗将心,上不受制于天,下不受制于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今日小小挫败,父亲万万不可灰心,否则将士们如何安心?”
雷欧一愣,伸手颤颤巍巍的接过头盔,“伦儿,你长大了,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父亲,为你骄傲!”
对于雷欧的夸将,盖伦显得有些羞涩,他红了脸,低下头:“全赖父亲教诲。”
“呵呵......”雷欧欣慰一笑,用匕首剽起一坨肉糜送进嘴里。略吃两口后将目光看向盖伦:“伦儿,你现在体力可支持的住?”
“当然,孩儿完全可以率军再冲锋几回。”
“父亲不是这个意思,伦儿,你看到身后那座洞明山没有?”
盖伦顺着雷欧手指的方向探去,远处十里处,矗立着一座高耸入云的孤峰,峰上云雾缭绕,山径蜿蜒曲折,像一条彩带从云间飘落下来,葱葱拢拢的树层层叠叠地长在山峰上,根深叶茂,似一个个小墨点,密密麻麻地散布在彩带上,迎风缓缓地摇摆着。
“看见了,父亲。”
“伦儿,你立刻率三万步军假装撤退,悄悄绕道埋伏到那座山上去。两个时辰后,为父会亲率余下的铁骑前去攻城......”
“不可,不可!”盖伦的头摇的像个拨浪鼓,急道:“父亲,你乃三军主帅,怎可以身犯险!还请父亲引军洞明山埋伏,孩儿自领兵前去攻城。”
雷欧知道盖伦是在关心自己,只是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的任务就是在敌军进入山谷涧之时,切断他的退路,与为父前后夹击,至于我的安全,你就不用操心了。”
盖伦此刻已经明白了雷欧的用意,雷欧是向以自身为诱饵,引塞恩进入我军的伏击圈,从而一举歼灭这个号称百战不败的常胜将军,彻底击溃诺克萨斯守军的军心。
“父亲,孩儿明白您的意思,只是这样太危险了,孩儿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也觉不会执行这样地军令。”
“盖伦!你在胡说什么?”雷欧蹙眉,声音极为严厉:“你知不知道你是军人,你是德玛西亚的军人,德玛西亚军人守则是什么?是服从!眼下英格兰堡久攻不克,我军锋芒受挫,长此以往,军心必然涣散。而且,你别忘了,在班德尔城与艾欧尼亚战线,还有十数万诺克萨斯的精锐部队,若让他们抽出身来,势必反咬我们一口,到那时,德玛西亚将面临灭顶之灾,你盖伦,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可是......”
“可是屁可是!”雷欧佩剑出鞘,剑锋直指盖伦,眼神凌厉如鹰:“盖伦,我以德玛西亚集团军元帅的身份警告你,这是命令,若敢违抗,军!法!从!事!”
“父亲......”盖伦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滚!”雷欧呵斥,背过身去。
“父......亲,保重!!!”
盖伦伏地叩首,重重磕了三下。随即起身,又向雷欧深施一礼,咬着牙走出了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