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绵边收拾药箱边道:“你刚刚不是在问我的手法是不是向莫无凌学的吗?我想跟你说个故事。”
幕天鑫半眯着眼半倚在沙发上,这是他放松的状态。
客厅的水晶灯把整个空间打得明晃晃的。
“从前,有一个很听话的小女孩,她的成绩优异,礼法得当,是父母的掌中宝,老师的三好学生,同学间的翘楚。但她后来遇上了一个不讨喜的人,可这个小女孩就是喜欢上了他。因为家人反对,所以他们无法像正常的情侣那样约会,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女孩的工作不稳定,住的地方经常更换,但她总会申请一个单人宿舍,然后每晚会在门牌上别上一颗不起眼的小饰品。这是她和男孩的办法,这样,男孩就不会认错了门。”
陆锦绵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她拿起了茶桌上的一杯水,喝了一口,水杯被她拽在手里。
幕天鑫眸里流光暗转,他猜,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大概是陆锦绵。
但他猜对了一半,这个故事真假掺半。
在门上别上小饰品幽会的方法是陆锦绵借鉴一个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里的。这个方法,不知为什么,她一直很喜欢。就像王子拿着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像牛郎拿着衣服找到了织女。她觉得很浪漫,所以便添了上去,也算,为曾经的爱情添上些她喜欢的色彩。
“只是……可惜,”陆锦绵把水喝下去后,声音又响起,“男孩最终负了女孩。男孩至始至终想要的不是女孩,而是女孩所能带来的的利益。”
“我只能说,女孩太笨。她的开学第一课应该就学过,遇到坏人,要找警察叔叔。”在陆锦绵讲完之后,幕天鑫竟难得开了个玩笑。
陆锦绵还真的笑出了声,发自内心放松地笑。
“那,警察叔叔,我可以相信你吗?”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警察更靠得住。”幕天鑫说这句话时带着种骄傲,这种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傲气,让人莫名尊敬。
幕天鑫他最喜欢或者是最得意的一句话就是:我骄傲,因为我成为了我想要的样子——警察。
“目前陆氏有一个《何去何从》要拍摄,我害怕有人会从中作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