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互相帮助
作者:每天都要吃肉肉      更新:2019-11-26 08:29      字数:2169

如果真是为了钱,米克死了。为什么他们还不远走高飞?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钱吗?还是除了钱以外还有更重要想要得到的东西。什么使他们燃起了杀机,比钱还重要的东西会是什么?这些东西还是谜题,现在是猜不出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想到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到手,因为凶手还没有离开。他们冒着被发现的危险,还继续留在这里,就证明那东西是非常的重要。

“温和姐姐,陈锋。”甜美的声音从他们身后响起,二人心中一惊。

来人正是川本晴子,她依旧洋溢着一脸甜蜜的笑容。张温和不动声色的把蛇收起来,陈锋从别墅里走出来,正好看到她从院门里进来,手里捧着一个大大的纸袋,里面装着各式各样的食材。

“今天外面很热闹,听说那栋出事的别墅今天做法事,请来一位世外高人,你们没去凑凑热闹嘛?”川本晴子一脸兴奋的说道。

陈锋听完心中有些恼火,真不知道杜经理他们是怎么宣传这个消息的,居然把他捧成了世外高人。还好他先溜出来了,不然还会让人认为他是一个神棍。

“我对那都没有兴趣,你拿这一大袋子做什么?”陈锋连忙接过,川本晴子手中的袋子问道。

这时,张温和也从屋里走出来。

“温和姐姐好,我今天买了好多的菜,就是想和温和姐姐学习烧饭。”川本晴子说道。

“别说学习,我们只是互相帮助。”张温和谦虚的回应。

两人一同进入厨房,很快便忙碌起来。两个人的身影在升腾的白色蒸汽中穿梭忙碌着。当川本晴子进入厨房后,她才知道这个日本女人,不只是脸蛋长得漂亮,还是一个烹饪高手。她不只会做日本料理,中国的菜做的也不错。刚才说要跟她学习做饭的话,都是假的。

“你做的菜很香,川本小姐不简单啊。”张温和在旁边说道。

“说了叫我晴子。温和姐姐。”川本晴子,有些不满意张温和的称呼。

张温和只是感觉她们之间并没有那么熟悉,她们只是见几面而已。可是川本晴子的性格,却总是那么让人讨喜,她的笑容、声音、相貌,哪一点都是让人无法挑剔,如果自己也是男人当然对这样的女人不是拒绝的。

在饭菜都准备齐全时,川本晴子有一个提议,她说道:

“姐姐,我们玩一个游戏呗。”

“什么游戏?”张温和问道。

“看看陈锋,最爱吃谁做的饭菜。”张温和不明白,陈锋爱吃谁的菜又能怎么的,可是这种提议还是比较吸引她,她也想知道这样的结果。

女人有时候,确实愿意做一些无意义的攀比,这也是男人永远都不明白女人的那种争强好胜的心里,她们只是想知道自己究竟在男人的心里占据什么地位。

饭菜被端出来,每个人三盘菜,简直是色香俱全。陈锋好奇的问道:

“这些菜,那些是温和做的,那些是川本小姐做的?”

这种称呼和张温和如出一辙,让川本晴子听了很生气,她嘟起小嘴,不满的说道:

“说了叫我晴子。你们真是的,都拿我当外人。”

陈锋听了心中很好笑,不做外人难道还要做“内人”吗?张温和刚要向陈锋介绍菜是谁做出来的,就被川本晴子给拦下来了。

“陈锋,这个谁是谁做的,得必须你自己来猜,看看你能不能猜出来。”川本晴子得意的说道。

陈锋刚要落下筷子在一道清蒸鱼的肉上面,他连忙缩回了手。原来吃这么一顿,看似丰盛的菜肴,索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很高的。猜对了怎样都好说,如果猜错了是不是会遭到惩罚。

“可以不猜吗?能不能让我没有压力的吃下去呢?”陈锋看着她们二人无表情的脸,知道这样问也是徒劳的。他真是不明白,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在高压的作用下,陈锋还是吃下了第一口,夹到那条鱼。鱼肉滑腻而鲜美,很是可口,只是这鱼里面放了他不怎么爱吃的花椒。

“这道菜是晴子做的。”他很自信,因为温和知道他不爱吃花椒,也绝对不会再菜肴里放这些佐料的。以此类推他分出了全部的菜,也没有一道说错的。川本晴子很是惊奇,忙问道,是怎么猜出这些的。她甚至怀疑他们做了弊。

陈锋笑着说:

“我和温和已经生活了那么多年,我的胃口她一般都知道。所以吃到她做的菜只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张温和听完这话,看着陈锋,满眼都是幸福之感。这些朴实的话比所有的甜言蜜语来得都实用。这就是生活很平淡,满满堆积起来的酸甜苦辣,在今后的日子细细品尝,也是一种幸福。

川本晴子没有与陈锋共度的生活,她体味不到陈锋所说的这些,她突然站起来说道:

“陈锋,还有一道菜,你一定要吃。”

这时,陈锋已经说吃得很饱了,但是川本晴子,一直不依,她说只要菜端上来,陈锋一定会吃下去的。还保证一点不剩。陈锋也好奇,这究竟会是什么菜,能让他做出这样的反应?

菜被端上来,是用金属盖子盖上的。看不出面前是什么东西,这样神秘也让陈锋不禁的想马上看到里面盛着什么菜。当盖子被揭开时,一股肉香味从菜碗里迎面扑过来。是榛蘑炖鸡,好多年了,他都没有再吃过这家乡的味道。

“陈锋,来尝一口吧。”川本晴子看着陈锋惊呆的表情,得意的提议道。

陈锋抬头看着她,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心中还是燃起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夹了一口鸡肉送到了嘴里,咀嚼起来。肉质香嫩,鸡肉里渗入了榛蘑的香味。一种很久远的回忆飘进了陈锋的记忆中。

母亲在自家的小院里,捉住一只大公鸡,那鸡平时妈妈一直当宝,他想吃鸡肉母亲都不想拿出来给他吃。院子里晒了一簸箕的深紫色榛蘑,已经变得很干瘦了。今天母亲告诉他,家里要来客人,所以要杀鸡招待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