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得去黑鹰说的万花楼看看,顺道买几盆稀有些的花。皇祖母特别喜欢养花,路远迢迢送给她,礼轻情义重,她一定会夸他懂事有孝心。
翌日一大早,黑锋陪同擎王夫妻去了皇宫。
凌清泽找到黑鹰:“今天我们去万花楼买花吧?我倒要开开眼界,看看到底有没有你夸得那么好。”
黑鹰惊讶:“现在?”
凌清泽有些莫名:“怎么,现在不行?我觉得早上的花更有朝气,更美丽芬芳。”
“现在么……”谁家青楼大早上营业?该怎么拒绝才不让他怀疑呢?黑鹰大脑灵光一闪,有了主意,一脸为难,“现在不行,我要陪青青。”
“青青?”凌清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听起来像女孩子的名字,不过,你这副形象又这么笨的人,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你?青青是只猫吧?”
黑鹰黑了脸:“我形象怎么了?高大英俊,肤色一看就很健康,武功又高。哪像你,看起来肤色苍白,像小白脸,没安全感。
难怪出身那么好,明明是皇帝的皇孙,到现在却没个妻室。唉,你要多晒晒太阳,起码能看起来强些。”
凌清泽梗着脖子道:“我没有妻室是因为年纪还小,还有,你以为我们金幽国像你们这里,早早的就妻妾成群?我们金幽盛行一夫一妻,结婚是件很重要的事,得好好寻,岂能儿戏?”
黑鹰鄙视:“我才不信你的鬼话,年纪小?我们王妃比你小一两岁吧?人家孩子都怀了。
唉,算了,是我不对,不该不给你面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毕竟你是客人。”
凌清泽一口郁气堵在心口,黑鹰得意道:“我跟青青约好了,上午陪她。等下午再陪你去万花楼。”
黑鹰转身就往外走,凌清泽立刻跟上:“我倒要看看,青青是谁?”
这个时辰,季青早就去了神医美肤店,黑鹰骑马直奔而去,凌清泽自然紧随其后。
待行至闹市,繁华的街道上人来人往,骑马已是不便,两人便下了马。
凌清泽好奇望着道路两旁,赞道:“果然是东旭王朝的京城,比沿途经过的任何一座城都要繁华大气。
虽然百姓们穿戴比金幽差点儿,但街道上到处都是吆喝叫卖之声、欢乐逗笑之声,熙熙攘攘,干什么的都有,比金幽有人气、更热闹。”
黑鹰不搭理他,径直往前走。凌清泽也不在意,边走边摇头晃脑地发表言论和感慨,脚下却是一点都不慢。
一进神医美肤店,就见季青抱着胖成球、连脖子和腿都难以找到的猫、悠闲地半倚在躺椅上半眯着眼。
听到有动静,季青抬了抬眼,便又眯起眼睛。
黑鹰拿起茶几上的折扇,殷勤走到季青身边为她轻轻扇着风。这些以前他想不到做,但现在见擎王做得多了,自然也就学会了,说话也明显温柔了许多。
“青青,昨晚没睡好吗,大早上就犯困?”。
凌清泽才得知,青青果然是个女人,不是猫。